中标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5租赁权交易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所属
温州木材集团关于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5租赁权交易结果公示
我公司坐落于温州陶瓷品市场(鹿城路375号)的1间办公用房经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4年10月21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招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租赁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见上表,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如有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现根据公司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将以上租赁结果予以公示,本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对租赁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监管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书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联系电话:0577-88771072,联系人:陈女士。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温州木材集团关于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5租赁权交易结果公示
我公司坐落于温州陶瓷品市场(鹿城路375号)的1间办公用房经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4年10月21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招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租赁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成交租金(元/年) | 承租期限 | 中标单位(个人) | 规划功能 |
1 |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5 | 22 | 7392 | 7392 |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谈加勇 | 办公用房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见上表,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如有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现根据公司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将以上租赁结果予以公示,本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对租赁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监管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书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联系电话:0577-88771072,联系人:陈女士。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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