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2024年隧道机电技术状况评定比选公告
金额
49.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152285902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
2024年隧道机电技术状况评定比选公告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4〕1080号《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5〕51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6〕61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先期实施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已于2020年12月6日建成通车。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现由项目业主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本项目2024年隧道机电技术状况评定工作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线起于攀枝花市总发,接G5京昆国家高速公路攀枝花至田房段,经中坝、大坝、止于灰窝(川滇界),接云南境规划路段;丽攀高速公路连接线起于主线灰窝,距川滇界约2.7公里处,经红岩,灰嘎村,止于金沙江边半边街与丽攀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路线全长41.002公里,其中主线长28.944km,丽攀连接线长12.058km;全线设置主线大中桥6477.7米/19座(总共),隧道26706米/5座,其中特长隧道24891米/4座,长隧道1815米/1座,桥隧比高达81%;全线共设置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3处,3处匝道收费站,1处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
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特大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300, 一般桥涵及路基1/100;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其它相关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值。
(2)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对本项目所有隧道的机电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并按比选人要求开展隧道机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JDPD1标段。
(3)服务期限: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工程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境内
(5)质量要求:要符合《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70/2-01-2014)、《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 D70/2-02-201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以及部制定的《公路隧道提质升级行动技术指南》等。
(6)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7)最高限价要求:49.4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专项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查机构具有检查资质的,视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2 业绩要求:(1)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检测项目。
2.3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在2021年10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现场检测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2.4 人员要求:现场检测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至少配备5名现场检测人员,并具有交通工程专业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2.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 (1)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领取(请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查阅。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会理管养中心。
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
八、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监督部门为比选人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团山村小平地组66号
邮编:617000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5228590254
 
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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