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赤城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小尹家沟桥) (项目名称)已由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赤审批【2023】1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赤审批社会字【2023】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赤城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洪涝灾害修复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赤城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赤城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小尹家沟桥)监理 建设地点:张家口赤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后城镇,总体走向为南北向,位于S353至小尹家沟村公路跨白河段。路线长度0.236公里,新建8-10.0m钢筋混凝土漫水桥一座,桥梁与河道交角90度。桥梁跨径布置为4×10m+4×10m。桥梁宽度:全宽7.0m,0.5m防撞护栏+6.0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
2.2 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附件1附录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1.2业绩要求:具备附件1附录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具备附件1附录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附件1附录4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异议渠道: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1-66792269、13331305805; 赤城县交通运输局0313--6318540。 投诉渠道:赤城县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0313-7561536; 张家口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13-5806621。 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0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1 09:00:00 至 2023-12-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名称)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