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和商丘天龙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管道沟槽、电子办公设备、车辆、备品备件等实物资产
金额
245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2021df100064
预算金额2450.6万元
招标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2383775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和商丘天龙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管道沟槽、电子办公设备、车辆、备品备件等实物资产
转让底价: ¥ 2,450.600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21-02-26 至 2021-03-26
- 项目编号:HA2021DF100064
- 保证金: 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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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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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1DF100064 | 监测编号 | GR2021HA1000029 |
标的名称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和商丘天龙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管道沟槽、电子办公设备、车辆、备品备件等实物资产 | 转让底价(万元) | 2450.600000 |
挂牌日期 | 2021-0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3-26 |
资产概述 | (1)永煤热电厂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167.45万元,其中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标的资产评估值862.05万元, 2009年1月1日之后的标的资产评估值305.4万元;(2)天龙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管道沟槽、电子办公设备、车辆、备品备件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283.15万元,其中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标的资产评估值620.18万元,2009年1月1日之后的标的资产评估值620.68万元,备品备件评估值42.29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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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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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详见评估报告 | 生产厂家 | 详见评估报告 |
计量单位 | 详见评估报告 | 数量 | 详见评估报告 |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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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2-26 |
挂牌公告期 | 21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处置资产为已关停机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完整性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永煤热电厂及天龙公司实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品质、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技术协议》、《实物资产交易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等附件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违约的其他情况。3、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合同及技术协议全部内容履约完毕,安全罚款扣除完毕,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保证金剩余金额,不足部分,另行缴纳。4、处置资产为关停机组固定资产,转让方按照《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等有关税法规定为受让方开具发票,如需分项开票,则分项开票金额=中标价×(开票标的评估值/总评估金额)。5、转让方不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场踏勘,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本条上述工作后,执《现场踏勘确认书》方能参与报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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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出具书面的《承诺函》,详见报名材料一:《承诺函》。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15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实物资产交易技术协议》、《实物资产交易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将合同履约金保证金(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转让价款的5%交纳)、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转让价款的5%交纳)支付至转让方账户。4、全部转让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实物资产现场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丢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采用拆除爆破的建(构)筑物,受让方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6、危险废物处置,受让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负责办理安全、环保、园林、城管、交通、公安等政府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将危险废物处置并清运出厂。7、受让方负责承担拆除区域土壤污染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受让方负责土壤修复承担相关费用。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由受让方负责完成转让标的拆除及外运,标的资产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并承担一切费用与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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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记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以前及目前未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其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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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 ||||||
注册地(住所) | 永城市演集镇三关庙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4818754000076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联合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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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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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523837756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137835514@qq.com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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