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5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0〕26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受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3栋厂房及公共区域用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欢迎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
BACG2022176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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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3栋厂房及公共区域用地公开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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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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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15日 |
截止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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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3栋厂房及公共区域用地,总租赁面积为8067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为5378平方米,公共区域用地面积为2689平方米;物业租赁用途为工业、物流仓储。 (1)厂房提供一台2000KG的货梯; (2)厂房提供两台1250KVA变压器; (3)厂房每层配备3套消防栓,共12套消防栓; (4)厂房第二至四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 (5)厂房第一层层高4.2米,第二至四层层高3.8米; (6)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计算租金面积 |
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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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工业、物流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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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厂房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2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公共区域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合计总租金为人民币225876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物业管理费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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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厂房及公共区域用地月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物业管理费不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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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交纳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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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三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作为租赁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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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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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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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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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产权状况 |
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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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
厂房面积为5378平方米于2022年12月31日空置,交付厂房的时间以原承租方实际搬迁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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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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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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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交易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不超过1周期。延长公告期满后,仍未征集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可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或向辖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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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从事实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不含物业管理,投资,金融字样)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及要求 |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由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承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承租方符合领取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意向承租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3、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评标。 |
报名所需资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amr.sz.gov.cn/查询的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印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需体现打印时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向交易机构领取)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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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人民币836063.88元(大写:捌拾叁万陆仟零陆拾叁元捌角捌分)交易保证金(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7:30。 |
处置方式 |
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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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328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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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情形 |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4)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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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1)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工业、物流仓储; (2)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完善一次主体消防系统设施及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出租方并达到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4)为有效管理和环境保护,承租方同意企业生产废旧物品由出租方再生资源公司根据市场价统一处理; (5)为配合业务需要及保证双方合法权益,更好履行有关责任与义务,由出租方交付物业给承租方时,派出一名安全责任人到承租方公司工作,其工资每月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由承租方支付; (6)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物业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5378×3000×0.0005=8067元/年); (7)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人民币6.88元/方收取(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8)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关联公司作承租物业担保方; (9)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工业、物流仓储,承租方需引入其他产业、行业进行分租转租的,承租方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将租赁物业部分转租分租予他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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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208室(区财政局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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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隋经理0755-23313839;谢经理1588977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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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及媒体发布 |
本项目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意向承租方有义务在投标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下网站,在以下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租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承租方: 1.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服务网站http://jtzc.baoan.gov.cn/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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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5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0〕26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