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4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凤庆县郭大寨乡卡思村烟水项目区招标公告
金额
310.6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0.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4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凤庆县郭大寨乡卡思村烟水项目区(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云烟司〔202396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烟草补贴)(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郭大寨乡卡思村。

2.1.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以开工令(或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2.1.3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YC/T3372010)、《云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规程(修订)》及水利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2581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201757号)等有关要求,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2.2招标范围

凤庆县郭大寨卡思村烟水项目区,规划建设项目12件,其中水池11个容量共1100立方米,管网1件长度24.11千米,项目投资310.6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规模

凤庆县郭大寨卡思村烟水项目区,规划建设项目12件,其中水池11个容量共1100立方米,管网1件长度24.11千米,项目投资310.6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期间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3.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及相应的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交成立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验资报告或资金情况说明。

3.5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首页中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起止时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5.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的承诺。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5)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5.2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01260900分至2024020218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线上确认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2)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远程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2日上午09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7.2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111118号(云南分公司)

 

监督部门:临沧市水务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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