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PMC(NZ)-ZB2024-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起重船(浮吊)租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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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起重船(浮吊)租赁招标 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就起重船(浮吊)租赁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单位和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Z)-ZB2024-03-NT042 2.项目内容:起重船(浮吊)租赁招标 注:乙方提供适用的起重船(浮吊)至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基地码头进行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完成后驶离(或拖航驶离)。 3.起重船(浮吊)要求: a.主钩起吊重量不小于1700吨,且吊高不小于100米(离水面高度);副钩起吊重量不小于400吨,且吊高不小于110米(离水面高度);臂架长度不小于100米; b.起重船(浮吊)证书齐全、船员证书齐全、保险齐全; c.有自航能力或动力定位能力优先; d.有足够的四锚定位能力; e.投标船舶必须为自有起重船(浮吊)。 以上船舶技术参数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有船型评估。 使用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实际开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使用截止时间根据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一年的时间计算),吊装天数以起重船(浮吊)到达招标人指定码头为开始,起重船(浮吊)作业结束后进行计算,未满一天的按实际使用小时进行计算费用(小时计费=每日单价÷24小时)具体作业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调遣时间:投标人收到招标人调遣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响应,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过类施工经验者或参与过海服海上吊装、运输项目优先;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2021-2023年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拟用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 (8)相关船舶证书,包括:船舶照片、船舶国籍证书、船级证书、船检证书,浮吊船还需提供起重机设备证书且需标明主臂在相应夹角下的试验负荷及安全工作负荷; (9)甲板载荷强度数据, (10)船舶总布置图、主钩及副钩的载荷曲线、基本结构图、横剖面图(CAD版) (11)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12)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13)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4)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5)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6)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7)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我司现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请各潜在意向单位到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srm.zpmc.com/)或我司官网底部接口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见下图:
1.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6日下午14点之前停止报名(仅为线下报名,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各线下报名单位,最终单位报名数量和资格预审以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为准)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 联 系 人:余峰(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yufeng3@zpmc.com 电话:021-31199088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二O二四年三月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南通振华重装起重船(浮吊)租赁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Z)-ZB2024-03-NT042),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峰 电话: 021-31199088 电子邮件:yufeng3@zp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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