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1081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白继元17709913329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强010-573375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2023年至2026年剥离和煤炭开采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8155 ,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位于奇台县城东北直线距离78km处,行政区划隶属奇台县,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生产能力为10.00 Mt/a。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剥离和采煤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两个剥离工程标段,一个采煤工程标段。

第一标段为采场地表至+620水平间岩台阶剥离工程,2023年计划工程量约5000万m³,2024年计划工程量约7000万m³,2025年计划工程量约8000万m³,三年共计约20000万m³其中土层占比约20%,土层不爆破;第二标段为采场+620水平至B1煤层顶板间岩台阶剥离工程。2023年计划工程量约4000万m³,2024年计划工程量约6000万m³,2025年计划工程量约8000万m³,三年共计约18000万m³。剥离工程标段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剥离物料的采装、运输、排弃、工作面修整、采排场安全挡墙修整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工作、安全标识标牌及安全装置采购安装、集水池开挖、防灭火、标段内抽排水、应急救援等作业,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修整养护及招标方要求主干道路的养护等,剥离物料由剥离采装工作面运至指定排土作业区进行排弃作业,排土工作面配套移动照明等。

第三标段为地表至B1煤层底板间煤台阶采煤工程,2023年计划量约450万m³,2024年计划量1200万m³,2025年计划量1700万m³,三年共计约3350万m³。采煤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煤层的采装、选采及招标方要求的现场煤质管理工作,原煤从采装点到卸载点的卡车运输、原煤破碎站卸载点卸载、工作面修整、采场工作面及原煤运输道路安全挡墙修整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安全标识标牌及安全装置采购安装、集水池开挖、防灭火、标段内抽排水、应急救援等作业,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修整养护及招标方要求主干道路的养护等。

2.3工期要求:各标段计划总工期均为3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实际合同执行期以工程量实际发生当月起至36个月,或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预估总金额,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为合同到期条件,三者先到为准,则合同终止执行。)

2.4其他:(1)本次招标各标段不得兼中。(2)以上工程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的采剥量在合同期内以现场实际调整,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3)煤矿在合同期内将逐步实施剥离和采煤自营,投标单位自愿承担因剥离和采煤自营导致的招标工程量减少或合同终止的风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申请人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五年(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不低于1000万m³。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程范围、开采量/剥离量等信息(如合同中无开采量/剥离量,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如开采量/剥离量计量单位为吨,须在证明文件中折算成立方,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报告中描述的开采量/剥离量不一致时,优先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②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③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④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须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须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申请人具有含土石方工程的抢险业绩,要求如下:近十年(2013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抢险任务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军级或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抢险土石方累计达到1000万m3或以上,抢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须具有军级或以上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一年内(2022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为500(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如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如为抢险土石方业绩,抢险负责人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负责人的100或以上土石方的抢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安全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提供近一年内(2022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7】其他要求:

主设备要求

剥离工程每个标段(一、二标段)主要设备:挖掘机额定斗容为8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17台;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为91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110台。

采煤标段(第三标段)主要设备:挖掘机额定斗容为8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6台;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为91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38台。

   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申请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

5.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的申请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3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981100 (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913 16:00 (北京时间)。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5.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资质预审。

5.6其他: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阅览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申请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申请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申请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申请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申请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为专用格式,申请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资格预审文件。

4)申请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申请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申请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91914:00 (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申请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申请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对每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独递交。

8. 其他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国家能源大厦 

   编:830000

人:白继元

   话:17709913329

电子邮箱:9474460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人:何强

   话:010-57337548

电子邮箱:13707597@chnenergy.com.cn

客服电话:010-58131370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