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zfcg-2022019
预算金额57.22万元
招标公司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雪13724382734
中标公司湖北航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6.8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一凡
公告正文
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SJ-ZFCG-20220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82-2022-00023
三、项目名称
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航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钟祥市襄汉路永安巷5号
中标(成交)金额:56.800816(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一凡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87570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章勇,杨肖,曹双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26
2、评审地点: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计取
2、收费金额:0.5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京山市新市镇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0724-721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京山市聚才华庭商铺广隆爱车养护旁
联系方式:13724382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雪
电话:13724382734
相关下载- 结果公示.pdf结果公示.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9/notice_2a94d6edb695443eb318eec00c4a7694.html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的(滴水寺路人行
道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湖北航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083万元,资产总额为223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不属于上表企业类型,此表无需填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湖北航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9月26日
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SJ-ZFCG-2022019
二、项目名称: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航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钟祥市襄汉路永安巷5号
中标(成交)金额:56.8008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一凡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87570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章勇、杨肖、曹双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收费金额:0.5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17771568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京山市聚才华庭商铺广隆爱车养护旁
联系方式:13724382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雪
电话:1372438273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
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SJ-ZFCG-2022019
采购人: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
第五章评审原则及评分方法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js.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J-ZFCG-2022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2-00023
3、项目名称: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7.22万元
6、最高限价:57.22万元
7、采购需求:包括挖运土方、透水砖铺装、盲道砖铺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工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
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
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
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
3、方式:(1)供应商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
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
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2)登录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js.hbncp.com.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
的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9月21日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
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使用电脑
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
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
〔2020〕5号)。
2、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京山市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京山市新市镇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24-7213269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京山市聚才华庭商铺广隆爱车养护旁
联系人:李小雪
联系方式:13724382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雪
电话:13724382734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单位 | 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滴水寺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
4 | 项目编号 | HBSJ-ZFCG-2022019 |
5 | 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8 | 供应商提交的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成交后须提交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 份数:3份,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与导入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
12 | 工期 | 30日历天 |
13 | 服务地点 | 滴水寺路 |
14 | 付款方式 | 合同约定 |
15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交。 |
16 | 磋商时间 | 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8 | 磋商委员会的组建 | 磋商会构成:专家3人(其中经济类1人,技术类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评委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产生 |
19 | 磋商地点 | 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 |
20 | 最高限价 | 57.2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正当竟争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
21 | 费用 | 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
2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 ||
23 | 合同备案 | 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24 | 合同融资 |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符合文件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供应商可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后,根据融资需求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申请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叶行长,18671996111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顺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磋商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4“中标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5“开标地点”是指: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
3.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货物”是指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或国际有关标准
要求,并能满足采购单位对货物的各项技术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3.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
修缮等,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3)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申请文
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工程量清单
(4)合同书格式
(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6)磋商申请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
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
确定为投标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采购
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项目参与的每个潜在投标人;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予以明确。
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修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
(成交)通知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企业信誉情况
企业信誉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
任何一种情形。
(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
果。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八、服务承诺书
九、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或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最终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 小写:¥大写:人民币 |
工期 | |
质量目标 | |
项目经理 | |
备注 |
注:所有供应商视频磋商结束后,代理机构会向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邀请,
供应商在网页上登录账号后即可收到邀请信息;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
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供应
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属于上表企业类型,此表无需填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采购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
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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