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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栏杆油漆、司令台翻新以及报告厅舞台扩建和灯光改造工程(重发)的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宇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围墙栏杆油漆、司令台翻新以及报告厅舞台扩建和灯光改造工程(重发)的更正公告

2024-07-0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围墙栏杆油漆、司令台翻新以及报告厅舞台扩建和灯光改造工程(重发)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BITCG-202430739CE-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围墙栏杆油漆、司令台翻新以及报告厅舞台扩建和灯光改造工程(重发)

首次公告日期: 2024 0 7 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资料表

4项

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第二次报价开启后的 30分钟内 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

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第二次报价开启后的 30分钟内 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

2

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7天内提交合同总价的1%的履约担保,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自工程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部分退还。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7天内提交合同总价的 2 %的履约担保,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自工程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部分退还。

3

第七部分附件(格式) B1、磋商函第一条

1、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1、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3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异议 、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联系方式

采购 人: 宁波高新区信懋中学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2000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 135665685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八楼 012

联系人:张宇华、李蒙、 陈若水

电话: 0574 87629230

电子邮件: nbi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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