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项目一期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与氦辅助过滤器类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X项目一期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与氦辅助过滤器类设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NYKJ-WZ-GKZB-23-0042
2.2 招标项目名称
CX项目一期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与氦辅助过滤器类设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招标项目为CX项目一期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系统过滤器类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CX项目一期工程/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系统过滤器类设备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划分 如下:
第Ⅰ标段:CX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系统过滤器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
供货范围为12台套管道过滤器和12台套尘埃过滤器,安全等级:NS;质保等级:NC;抗震类别:NA;寿命60年
第Ⅱ标段: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氦净化系统过滤器、氧化铜床、分子筛床、辅助分子筛床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
供货范围为6台套管道过滤器,6台套尘埃过滤器,6台套氧化铜床,6台套分子筛床,3台套辅助分子筛床;安全等级:NS;质保等级:NC;抗震类别:NA;寿命60年。
其中分子筛和氧化铜作为吸附剂,60年寿期不更换,要求质量满足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范围及要求”,主要技术信息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图纸”。
2.5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交货期
本项目分批交货,第Ⅰ标段,1号机组设备交货期为2024年11月11日交货到现场,2号机组设备交货期为2025年2月11日交货到现场,第Ⅱ标段,设备交货期为2025年12月31日交货到现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过滤器类设备相适应的设计及制造能力,并提供监管单位颁发的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同类设备供货或投入运行的业绩,且相关业绩所供设备不存在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所从事的制造有关活动需按经认证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2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XZS氦净化与氦辅助过滤器类设备 - 第Ⅱ标段售价:800.00元整,包2:CX氦净化与氦辅助过滤器类设备 - 第Ⅰ标段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112570005250271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3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2时00分-2023年03月23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3号楼孵化器楼403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6号楼
联系人:杨云皓
电话:17601635979
电子邮件:ep03@chinergy.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程春燕
电话: 13051173129
电子邮件: chycheng@chinergy.com.cn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本项目公开开标(网络会议形式),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等同于资格审查。
9.3投标人必须对2个标段均进行投标,如只投标其中一个标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应按2个标段分别独立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应引用此招标文件编号“EPD-HW-ZB-23027”。
9.4关于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的相关问题请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公告附件《招投标Q&A清单》。
9.5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招标人如进行调查的,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17 日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投标人须知】招投标Q&A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