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8212]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房屋建筑智能制造园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工程结算设计概算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服务类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调整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工程概算设计计划项目合约规划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专题会造价专业意见设计概算的编制建安工程费的计量概算建安费对比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方案比选优化建议造价限额指标钢筋预埋件设计优化预算审核报告合理化建议相关问题的解决造价管理文件目标成本工程成本预测资金流量预测分析造价服务驻场服务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造价控制管理协助甲方完成审计部门的审计审计问题回复投资控制主体结构封顶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现场记录工程材料工程分包劳务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通讯工具办公用品建筑构配件各专业工程成本控制建议计价模式工程预算现场造价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材料调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工程款用款计划工程建设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施工方案调整的审核签证等做审核审核预算报告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造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修改对比表装配式建筑造价审核管理软件工程进度款审核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0111-17-01-923307
预算金额209.43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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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2-18212 |
招标单位 | 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服务企业-造价咨询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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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21 16:00:00 | 2023-01-11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22 0:00:00 | 2023-01-11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22 0:00:00 | 2023-01-11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22 0:00:00 | 2023-01-11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22 0:00:00 | 2022-12-24 10: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1-11 10:15:00 | 2023-01-11 10:30:00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1-11 10:30:00 | 2023-01-11 11:30:00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1-11 10:30:00 | 2023-01-11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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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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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821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时0分~2023年1月1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9.4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1日 10时30分 - 2023年1月1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2日 0时0分 - 2023年1月1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月11日 10时15分 - 2023年1月1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肖工
- 代理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方式:020-31211196-823
- 代理联系方式:18054259653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203121117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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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发出稿.doc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发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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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出稿.pdf招标公告--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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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出稿.doc招标公告--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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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出稿.doc招标文件--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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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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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期资料收集完成的说明.pdf关于前期资料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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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控制价的说明.pdf关于招标控制价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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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备案证.pdf投资备案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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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pdf项目代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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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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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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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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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的说明.pdf资金来源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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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11210030-20221220163631.GZZB
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附件3附件3
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咨询人合同编号:咨询人(乙方):委托人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
咨询人:(以下简称“乙方”)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浩委托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第一部分协议书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建设,如涉及树木迁移,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执行。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工程规模:项目位于白云区江高镇神山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本项目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供电用地(U12),总用地面积39396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149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671平方米,城市绿地用地面积2231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334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5976平方米,地下室(一层)7433平方米。投资建设产、研、办一体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平台,规划产业用房1栋,含有1栋裙楼、5座塔楼、一个地下室。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
5.根据甲方的需要,协助甲方编制项目设计计划、项目合约规划等;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4.配合设计概算的编制,要求完成概算部分建安工程费的计量和计价,并与设计出具的概算建安费对比,提出设计概算审核意见;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1.审核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审核报告,完成概算审核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甲方要求需分别审核各单位工程建安费。a.设计阶段:
3.交付招标图或施工图后,应审核设计图,梳理存在的问题报送甲方。自交付完整的设计图及资料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控制价初稿;交付正式工程设计图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审定稿;咨询人应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三个光盘。2.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钢筋及预埋件计算。1.施工图预算审核(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和相应的预算以及服务类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调整,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根据项目开发时序,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审核各单位工程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甲方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按时提交预算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b.发承包阶段:7.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6.协助甲方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9.服务类、货物类及其他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并出具一式四份的招标控制价报告及三个光碟(整理打包整套终稿招标控制价文件电子资料形成光碟)。8.招标工作完成后,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清标工作。7.参加招标答疑,负责解答有关经济条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方面的疑问。6.参与合同稿的拟定工作。提出有关造价咨询建议(如计费标准、定价方式、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及其他建议。5.负责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如有)。4.根据需要,编制招标控制价过程中有疑问的应与设计对数、提供材料价格依据、修改招标控制价等应由咨询人完成的工作内容。
3.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甲方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参与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甲方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审核工程款用款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并出具进度款审核报告。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偏差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1.协助甲方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管理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材料调差管理办法等;c.实施阶段11.第一次招标和招标失败后再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费用已包含在本次合同价内。10.招标完成后,负责与中标单位对数和确认招标清单的漏项和漏量(少计工程量)。
9.负责编制或审核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甲方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8.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做审核,出具审核预算报告;7.根据甲方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定期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5.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甲方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4.协助甲方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控制好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集中会审工程变更资料及费用,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变更价款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工程变更进行计量和计价;
4.协助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3.按甲方要求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含施工、勘察和设计及其它服务类项目等费用),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甲方监督项目的各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参与重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的验收。d.竣工阶段10.有计划有组织到施工现场巡视、取样、拍照和记录,掌握工程施工管理及项目进度动态信息。组织现场巡视的次数不能少于每月3次,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参加现场巡视次数不能少于每月2次。
原则要求派驻1-2人全过程驻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甲方可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结合实际需要,要求派驻人员相应增加,承包人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甲方管理,开展项目相关造价服务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e.驻场服务8.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7.组织编制结算台账;6.协助甲方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5.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含施工、勘察和设计及其它服务类项目等费用),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甲方要求及时上报;4.向甲方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甲方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3.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2.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甲方召开的专业会议;1.负责本项目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试验检测等相关单位的结算工作。f.其他
11.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含管线迁改等预结算审核)。10.协助甲方开展财务决算工作。9.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估算、概算、预算、招标限价、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评审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在估算、概算、预算、招标限价、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初稿;在提交造价咨询意见初稿至最后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期间,对甲方补充的资料须在2日内调整处理完毕。7.协助甲方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6.协助甲方完成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专业支持;配合审计问题回复,答疑,解释、取证等工作;
1.本服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含税包干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酬金或计取方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规定等。质量标准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咨询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成止。咨询人的责任期与造价咨询服务期相同。如涉及工期延误,服务期限延长,不增加费用。服务期限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词语定义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合同文件的构成2.结算方式:以含税包干合同总价的方式办理本合同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费包括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各阶段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专家交通费、报审批费、人工费、食宿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加班费、保险费、设备材料费、资料收集费、现场调查、分析计算费、印刷出版费、报告编制费、管理费、会议费用、利润、各种税费等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外除非另行约定,甲方不再就此项目向乙方支付任何造价咨询费用。
(本页无正文)本合同一式拾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合同份数2、本合同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律,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本合同自双方全部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
乙方:(盖章)电话: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甲方: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盖章)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电话: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2词语定义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包括合同期限延长、增加服务内容、增加服务范围、提高成果质量标准、要求赶工、非咨询人原因引起的重复或反复工作均为附加工作。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16“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是指咨询人对咨询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建议被采纳且为项目节约了投资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一定比例的费用奖励。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和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3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语言1.1.17“小时或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时钟小时或日历天。合同中约定按照小时计算时间的,从发生事件有效时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照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即次日零点)。
7.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通用条款;4.专用条款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协议书;
2.委托人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4适用法律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参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1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咨询人。2.4委托人代表工作时限从委托人按2.1条规定提供完整的资料后开始计算。合理工作时限参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CECA/GC10-2014)确定。如果委托人要求咨询人的工作时限小于工作时限的,视为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3合理工作时限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咨询人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2.6支付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5答复
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2项目负责人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款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款的约定。
(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具体的执行标准、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以上标准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得分包、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1.3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委托人应支付违约金。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2.4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咨询人应支付违约金。4.2.3如果咨询人不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的,咨询人应支付违约金。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1.4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即使咨询人未开展的项目,委托人应支付违约金。
5.3支付酬金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
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天内结清服务酬金。估算、概算、预算或结算审核项目,在定案并提交成果文件且履行合同约定后十五天内结清服务酬金。估算、概算、预算或结算编制项目,在提交成果文件并履行合同约定后十五天内结清服务酬金。委托人应在合同生效后十五天内支付咨询服务预付款。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5.3.4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按专用条款约定。5.3.3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的支付方式按专用条款约定。5.3.2附加工作酬金的支付方式按专用条款约定。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按专用条款约定。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合同变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解除合同。★6.2合同解除6.1.6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工作返工或者重复工作、咨询人按委托人提供的图纸完成计量工作后,委托人修改图纸的,视为附加工作。6.1.5对全过程投资控制项目,委托人要求咨询人延长驻场服务期的,视为附加工作。
6.2.3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6.3合同终止6.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8.2奖励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1考察及相关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调解仲裁或诉讼
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联络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3保密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1.1语言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8.5知识产权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
委托人参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根据委托人实际提供资料的时间。2.1提供资料2.委托人的义务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1.2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代表委托人履行本合同相关责任和义务。2.4委托人代表补充内容:咨询期限以项目推进实际需要而延长或缩短。2.3咨询期限:自本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因委托人责任造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超出本合同协议书约定期限/个月以上时,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酬金。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委托人不提供房屋及设备,咨询人自行解决。2.2提供工作条件
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代表受托人履行本合同相关责任和义务。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与项目相对应专业的注册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咨询人的义务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5答复
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资料。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对该人员工作态度及专业能力不满意。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应提前3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如未经甲方同意更换服务人员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下金额罚款: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按5万元/人接受违约处罚;更换其他咨询服务人员,乙方按1万元/人接受违约处罚。
名称 | 组成 | 时间(按委托人实际要求时间) | 份数 |
概算审核报告 | 概算审核报告,确认表,概算总表,预算书,材料价询价单等含纸版及光盘 |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 | 5 |
招标控制价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布函等含纸版及光盘 |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 | 5 |
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 | 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等含纸版及光盘 |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 | 5 |
设计变更/签证审核预算报告 | 设计变更/签证审核预算报告,预算书,计算书等含纸版及光盘 |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 | 6 |
进度款审核报告 | 进度审核报告,预算书等含纸版及光盘 |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 | 5 |
结算书 | 结算审核报告,确认表,预算书,材料价询价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含纸版及光盘 |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 | 8 |
详见附录B。£其他■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复核考核操作规程》的通知(穗财建[2013]428号)第二十条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2.其他需要提供的咨询成果文件按委托人需要相应提供。备注:1.咨询人提供的各类文件的组成、时间、份数以委托人实际需要调整。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规定;定额按照本省最新定额。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1.3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的,违约金额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按双方协商确定。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按双方协商确定。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由双方自行约定的计算方式:按双方协商确定。★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4.2.4咨询人导致合同解除,违约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委托人未付款项无需支付,同时咨询人还应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并按照合同价的3%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额。4.2.3咨询人逾期提交成果文件的,违约金额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因咨询人原因,造成逾期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咨询费的2‰扣除咨询服务费,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赔偿委托人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所有损失。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由双方自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4.2.1条: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违约情形,咨询人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在咨询费中直接扣除。发生上述违约情形超过3次(含3次)以上,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委托人已支付合同款项的,咨询人应当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后,委托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咨询人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咨询人须负责赔偿。★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1.4委托人导致合同解除,即使咨询人未开展的项目,违约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按双方协商确定。
咨询人未能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处理,并收取违约金5000元/次。咨询人需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3.2的咨询业务及相关工作,出具正式的咨询成果,并建立各项工作台账,整理各项资料归档后提交给委托人。如委托人发现咨询人给出的某项工作/问题的咨询意见或出具的咨询成果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后咨询人仍未能按实更正和完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聘请相关专家对该项工作/问题或咨询成果给出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要求为止,相关聘请专家的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如由于该项工作/问题的处理或出具咨询成果的进度缓慢而导致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减本项目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并可及时解除合同,并对咨询人完成的工作量不作任何补偿。补充内容:4.2.7咨询人违反保密义务的,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赔偿委托人因咨询人此行为所造成的的所有损失。4.2.6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导致委托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委托人未付款项无需支付,同时咨询人还应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4.2.5咨询人擅自分包、转包导致合同解除的,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委托人未付款项无需支付,同时咨询人还应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并按照合同价的5%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额。
5.支付受托人团队或个人赴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取样、拍照、记录等作业时,需经施工单位陪同,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受托单位对在受托范围内一切事项负有安全保障责任。本合同中咨询人承担的所有违约责任(包括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等)累计不超过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如发现由于咨询人自身的技术原因或人为疏忽,导致其咨询成果存在问题(发生较大失误或较大偏差率),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作出经济处罚,并酌情记1次较大失误处理,具体如下:咨询人的审核结果与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结果对比。偏差率>±10%的【偏差率=(审核的概/预/结算造价金额-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或最终确定的概/预/结算造价金额)÷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或最终确定的概/预/结算造价金额】,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收取违约金50000元/宗,并酌情记1次较大失误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咨询人被记2次以上(含2次)较大失误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并拒付剩余的服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自己承担。工程结算咨询人的审核结果与委托人内部部门审定结果对比偏差率>±5%的,扣除合同价50%。在履行合同期间,咨询人对委托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服务期、服务质量等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逾期未予回应的,属于违约,每违约一次,委托人有权扣减本项目服务费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超过10次的,委托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签订后且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交完整资料后,咨询人需每周定期以书面形式详细向委托人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否则,委托人有权每次扣除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在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5.3.1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函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按照支付程序通过委托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5.3支付酬金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1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2支付申请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1支付货币
5.3.7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咨询人以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I)方式向委托人提供中标金额(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开具。5.3.6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办理本合同结算手续后一次性付清结算余款、退回履约保函原件。5.3.5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通过有关审核部门审定后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5%。5.3.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通过委托人确认后,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5.3.3主体结构封顶,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通过委托人确认后,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5.3.2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及出具审核报告,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通过委托人确认后,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
6.1.6发生工作返工和重复工作时,工作安排及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不予调整。6.1.5延长驻场服务期时,驻场人员、时间及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不予调整。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乙方充分知悉项目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理解由此可能导致服务内容增加,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费用。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乙方充分知悉项目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理解由此可能导致服务内容增加,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费用。6.1合同变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如果双方不能在7天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1调解7.争议解决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各自承担各方损失。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合同解除
8.1考察及相关费用8.其他(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二)种方式:7.2仲裁或诉讼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项目有关合同和造价信息等,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咨询人均应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之保密义务。8.3保密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2奖励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咨询人自行承担,费用已考虑在合同价内。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自行支付。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天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联络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9.1开户银行账号9.补充条款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所有,咨询人享有署名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8.5知识产权
行号:开户银行:账户账号:账户全称:9.1.2双方委托银行代收代付有关费用。咨询人指定的有效银行账户如下:9.1.1咨询人签订本合同时使用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简称户名)及账号”必须与技术投标书附表中所填写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简称户名)及账号”一致、且账户不得是临时账户,合同签订后不得变更,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合同授予、有权停止款项的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咨询人承担。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H7J7R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A406房公司名称: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9.1.3甲方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信息如下:因资金支付程序导致付款期限的延长,不视为委托人违约,但有义务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拨付款项。咨询人申请付款前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开户账号开具发票以及收取款项。咨询人未开具发票的或未按合同约定的开户账号开具发票,委托人均拒绝付款,并且不视为违约。咨询人不得因此延误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委托人向上述账号汇出款项即视为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咨询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咨询人无法收取款项的,由咨询人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咨询人需遵守委托人的《服务供应商不规范行为管理办法(另册),并确认《服务供应商不规范行为管理办法》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咨询人确认已经完全知晓《服务供应商不规范行为管理办法》内容,并无条件认可委托人的《服务供应商不规范行为管理办法》及委托人的管理制度对其处罚,对咨询人行为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如咨询人履行合同存在严重不履约行为,委托人发出项目监管函的,每次收取咨询人违约金5000元;委托人发出本项目约谈法定代表人通知书的,每次收取咨询人违约金10000元。委托人连续向咨询人发出3份约谈法定代表人通知书,自第三份约谈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暂停咨询人对委托人后续项目的投标资格半年,并在白云区范围内通报。后续再每多发出一份约谈法定代表人通知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自动停标半年,停标时间如有重合,自动顺延。9.2监管条款电话:020-31211171账号:630552522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广州万达广场支行
6.附录F廉政合同5.附录E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4.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3.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参照)2.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1.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9.附录I履约保函8.附录H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7.附录G.造价咨询工作质量要求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酬金 | 备注 |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比例) |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 |
决策阶段 | 投资估算 | □编制■审核 | ||||
决策阶段 | 其他: | |||||
设计阶段 | 设计概算 | □编制■审核 | ||||
设计阶段 | 施工图预算 | □编制■审核 | ||||
设计阶段 | 其他: | |||||
发承包阶段 | 工程量清单 | ■编制□审核 | ||||
发承包阶段 | 最高投标限价 | ■编制□审核 | ||||
发承包阶段 | 投标报价分析 | ■编制□审核 | ||||
发承包阶段 | 清标报告 | ■编制□审核 | ||||
发承包阶段 | 其他: | |||||
实施阶段 | 资金使用计划 | ■编制 | ||||
实施阶段 |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 □编制■审核 | ||||
实施阶段 | 合同价款调整 | □编制■审核 | ||||
实施阶段 |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 ■审核 | ||||
实施阶段 |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 |||||
实施阶段 | 其他: | |||||
竣工阶段 | 竣工结算 | □编制■审核 | ||||
竣工阶段 | 其他: | |||||
其他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 | |||||
其他服务 | 其他: |
工程概算编制(审核)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参照)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附录A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服务阶段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文件组成 | 提交时间 | 份数 | 质量标准 |
决策阶段 | |||||
决策阶段 | |||||
决策阶段 | |||||
设计阶段 | |||||
设计阶段 | |||||
设计阶段 | |||||
发承包阶段 | |||||
发承包阶段 | |||||
发承包阶段 | |||||
实施阶段 | |||||
实施阶段 | |||||
实施阶段 | |||||
竣工阶段 | |||||
竣工阶段 | |||||
竣工阶段 | |||||
其他服务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工程初步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设计文件; | 含电子文档 | ||
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书(审核时); | 含电子文档 | ||
已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有工程投资估算书); |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及现场记录; | |||
其他相关资料 |
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备注:提供的资料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为准。结算审核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设计文件; | 含电子文档 | ||
工程预算书;(审核时) | 含电子文档 | ||
已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有工程投资估算书); |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及现场记录; | |||
其他相关资料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 |||
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书、答疑文件、投标书、评标报告、 中标通知书、暂估价表等); | |||
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施工协议等); | |||
工程竣工图纸; | 含电子文档 | ||
工程结算书; | 含电子文档 | ||
工程量计算书、钢筋抽料表; | 含电子文档 | ||
图纸会审记录; | |||
设备采购合同(清单)及设备安装合同; | |||
甲方供货合同及清单(如有); | |||
施工组织设计; | |||
隐蔽工程记录; | |||
设计变更通知书; | |||
工程洽商记录; | |||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 |||
索赔资料及确认单; | |||
其他资料。 |
名称 | 数量 | 面积、型号及规格 | 提供时间 |
甲方:(全称)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附录F廉政合同3.咨询人应提供表中人员的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书等复印件。2.表中人员必须在对应单位从事工作1个月以上,并应提供为其购买1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1.表中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为非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修改更换。咨询人员更换按本合同第四点第4.1.3小点执行。附录E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方和乙方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乙方:(全称)
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乙方义务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违约责任3.5乙方依双方约定对外分包的,应当要求分包商遵循本合同。3.4乙方不得为甲方购置或提供高档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6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双方约定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甲方: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盖章)(本页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本合同作为《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1.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附录G造价咨询工作质量要求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
3.审图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的,按相应月度计算,没有综合价格的材料,参照相应季度广州地区《厂商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价格计取,市场价格须提供有效的询价资料;2.材料预算价格其他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计价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有新标准的则按新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新标准的则按新标准执行;
应全面反映施工图包含的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招标控制价一致;乙方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工作成果,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文字清晰整齐,内容达到甲方的要求:5.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质量要求各工程项目在熟悉设计内容后,应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现场拍照,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事项均由乙方承担;4.勘察现场乙方收到设计纸质文件或电子版本文件后,应认真审图,对设计漏项、不清晰、设计造价不合理的部分或其他有关问题等形成书面文件送达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复;
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电子版本、软件版本、纸质文件两份);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本及纸质文件);6.成果文件:招标控制价备案文件必须满足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备案要求,相关的备案资料和手续由乙方完成;工程量计算准确,每一清单项均有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计算底稿必须条理清楚、步骤清晰,有较强的可复查性;清单列项和编码正确,不得多项、漏项,分拆列项,清单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必须与设计图相符合,并清楚、完整、正确;
8.主要材料根据建设标准注明三个以上品牌,品牌表在确定预算总造价前应报我司。7.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算,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其他须由乙方出具的成果资料。有效的材料预算价格询价纸质文件;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要求的备案文件(电子版本及软件版本);详细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抽料表(电子版本、用算量软件的提供相应版本、纸质文件根据委托方需要提供);
鉴于(乙方全称)(下称“乙方”)与(甲方全称)(下称“甲方”)签订(工程名称)造价咨询合同(编号,年月日签署),并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在合同中要求乙方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的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乙方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致: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甲方全称)履约保函附录I履约保函附录H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9.招标控制价备案可根据预算评审结果下浮以后的造价进行备案,甲方确定下浮后的造价,乙方必须按下浮后的招标控制价备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担保人盖章:本履约担保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造价咨询合同之日起生效,至办理造价咨询合同结算手续并付清结算余款后第15天止。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方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甲方首先向乙方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甲方因乙方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的函件7天内予以支付。
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
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208-440111-17-01-923307)备案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供电用地(U12,
总用地面积39396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149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5671平方米,城市绿地用地面积2231平方米。投资建设产、研、办一体的轨道交通
装备制造产业平台,规划产业用房1栋,含有1栋裙楼、5座塔楼、一个地下室;项
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334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976平方米,地下室(一
层)7433平方米。(最终以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
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和造价咨询合同)。
2.2.3服务期限:自咨询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成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09.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
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
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
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
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
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
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
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类似
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
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②业绩证明材
料需同时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
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
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
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
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咨
询成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
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
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
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 |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 |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 |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 |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 |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 | ||||||||||
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 |||||||||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 | ||||||||||||||
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 |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 |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 |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 |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 |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 |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 | ||||||||||
是否可以读取) | 是否可以读取) | 是否可以读取) | 是否可以读取) | 是否可以读取) | ||||||||||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 |||||||||
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 |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 |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 |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 |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 | |||||||
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 | 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 | 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 | 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 | ||||||||
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
7.其他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申请人或通过资
格预审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
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
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肖工 |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电话:020-31211196-823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 |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联系人:刘工、肖工 | ||||||||||||||||||
电话:18054259653 | 电话:18054259653 | 电话:18054259653 | 电话:18054259653 | 电话:18054259653 | 电话:18054259653 | ||||||||||||||||||||||
9.异议受理: | 9.异议受理: | 9.异议受理: | 9.异议受理: |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 |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 | ||
出。 | 出。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 |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 |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 |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 |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 |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 |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 |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A406房 | ||||||||
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 | 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 | 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 | 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 | 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 | 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 |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2022年月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
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声明 |
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价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
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
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
价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2年月日
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
2.1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8-440111-17-01-923307)备案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2服务范围: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和造价咨询合同)。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供电用地(U12,总用地面积39396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149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671平方米,城市绿地用地面积2231平方米。投资建设产、研、办一体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平台,规划产业用房1栋,含有1栋裙楼、5座塔楼、一个地下室;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334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976平方米,地下室(一层)7433平方米。(最终以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2.1.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2.1.1工程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09.43万元。2.2.3服务期限:自咨询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成止。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5其他资格要求: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的获取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投标文件的递交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A406房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申请人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电话:18054259653联系人:刘工、肖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31211196-823联系人:肖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A406房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1196-823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2022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监管电话:020-31211196-823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A406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价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价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标人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022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一卷4目录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重要提示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三卷52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4第二卷4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A406房联系人:肖工电话:020-31211196-82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501联系人:刘工、肖工电话:1805425965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满足“委托人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7)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R补充说明如下:(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R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项目评审需要。具体内容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本次招标采用填报投标报价总价的形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标。(以含税包干合同总价的方式进行结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R有,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报价均为无效标。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R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要求:1、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进行递交;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2)如采用信用证、保函或保险等非电子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信用证、保函或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其中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担保:(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标书的;(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R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8年1月1日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需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按投标截止时间)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R否□是,退还时间: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4)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
5.2(4) | 开标程序 |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5.2(4) | 开标程序 |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5.3 | 开标异议 | 如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如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3 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R否,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补充说明:(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R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R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十二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10.5 | 其他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至招标单位。 |
10.6 | 其他管理说明 | 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需接受招标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管理。 |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按照招标公告第3.5点第(4)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及获奖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及附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若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按格式填报;没有格式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9)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其他资料;(7)服务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在投标报价表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担保: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投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该项目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或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或签字的,或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如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光盘用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评标委员会6.评标如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自行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以交易中心系统最终导出的为准)附件一:开标记录表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 | 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报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2.1.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名称):
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注:或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综合评分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诚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诚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标投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50分服务方案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诚信评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 ︱(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注: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核准报价(投标总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信誉(12分) |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信誉(12分) | 2、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须包含最新评审年份2021年):(1)连续7年(含7年)以上的,得7分;(2)连续6年的,得4分。(3)连续5年及以下的,得1分。未获得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业绩(10分) | 自2018年1月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投资额2亿元以上(不含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获奖业绩(8分) | 自2018年1月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造价咨询类或工程咨询类获奖:(1)国家级奖项,每个得2分;(2)省级奖项,每个得1分;(3)市级奖项,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8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拟派人员团队(20分) | 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工程造价咨询经验年限:①满15年或以上的得2分;②满10年~15年(不含)的得1分;③满5年~10年(不含)的得0.5分;(3)自2018年1月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工程投资额2亿元以上(不含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0分) | 拟派人员团队(20分) | 2、其他人员(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需配备的专业人员基本要求得2分,不满足基本要求本项不得分;(2)除(1)中的人员外,每增加一名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一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2.2.4(2) |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20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整体实施方案(8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充分阐述对本项目造价咨询的理解及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整体实施方案。优8分,良4分,中2 分,差1分。 |
2.2.4(2) |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20分) | 服务的质量控制方法及保证措施(4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如何确保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提出具体方法及措施;对满足本项目实施提供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公正诚信服务承诺。优4分,良3 分,中2 分,差1分。 |
2.2.4(2) |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20分) | 进度控制及服务响应(4分) | 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要求,具体分析各阶段造价工作量及造价工作进度控制的重点、难点,逐一提出可行的进度控制方法及针对性的措施,并有相应的合理化建议。优4分,良3 分,中2 分,差1分。 |
2.2.4(2) |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20分) | 合理化建议(4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造价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优4分,良3 分,中2 分,差1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报价得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最多扣20分,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 投标人诚信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10%。注: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0日诚信评价得分排名为准。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查询路径:https://113.108.174.239:8080/JianGuan/honesty2.do?method=honestyRank |
3.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3.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3.企业业绩:2.A级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公示网页相关信息截图。公示连续年限至少包含2021年度,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2021年A级纳税人称号无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查询结果,以税务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或公示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的不得分。时间以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1.管理认证体系: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扫描件。注:
5.3工程造价咨询经验年限以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时间开始计算。5.2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需按要求提供各评分细项相关的证书,注册类的还需提供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部分年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的,以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页“基本信息”中的“报考专业”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5.1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5.拟派人员团队:4.企业获奖业绩: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按最高一档取计一次得分,本项最多只计取4个奖项。奖项以国家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3.3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1.评标方法8.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6.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5所有人员应提供近一个月(2022年11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5.4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见“4.企业业绩”,造价咨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否则不得分。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先后排序,如果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也相同的,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中标候选人排序。
(4)诚信评价情况评分。(3)投标报价评分;(2)服务方案评分;(1)资信业绩评分;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诚信评价情况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方案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诚信评价情况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
(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决策阶段 | 包括机会研究、策划咨询、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方案比选等各阶段,本阶段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审核报告,完成概算审核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发包人要求需分别审核各单位工程建安费。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4. 配合设计概算的编制,要求完成概算部分建安工程费的计量和计价,并与设计出具的概算建安费对比,提出设计概算审核意见;5.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协助发包人编制项目设计计划、项目合约规划等;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6.协助发包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7.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
2 | 发承包阶段 | 1. 施工图预算审核(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和相应的预算以及服务类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调整,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根据项目开发时序,按发包人要求,分期分批审核各单位工程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按时提交预算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2.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钢筋及预埋件计算。3.交付招标图或施工图后,应审核设计图,梳理存在的问题报送发包人。自交付完整的设计图及资料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控制价初稿;交付正式工程设计图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审定稿;咨询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四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三个光盘。4.根据需要,编制招标控制价过程中有疑问的应与设计对数、提供材料价格依据、修改招标控制价等应由咨询人完成的工作内容。5.负责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如有)。6.参与合同稿的拟定工作。提出有关造价咨询建议( 如计费标准、定价方式、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及其他建议。7.参加招标答疑,负责解答有关经济条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方面的疑问。8.招标工作完成后,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清标工作。9.服务类、货物类及其他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并出具一式四份的招标控制价报告及三个光碟(整理打包整套终稿招标控制价文件电子资料形成光碟)。10.招标完成后,负责与中标单位对数和确认招标清单的漏项和漏量(少计工程量)。11.第一次招标和招标失败后再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费用已包含在本次合同价内。 |
3 | 实施阶段 | 1.协助发包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管理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材料调差管理办法等;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审核工程款用款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并出具进度款审核报告。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偏差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3.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参与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4.协助发包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控制好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集中会审工程变更资料及费用,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变更价款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工程变更进行计量和计价;5.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发包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定期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7.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8.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做审核,出具审核预算报告;9.负责编制或审核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10.有计划有组织到施工现场巡视、取样、拍照和记录,掌握工程施工管理及项目进度动态信息。组织现场巡视的次数不能少于每月3次,承包人项目总负责人参加现场巡视次数不能少于每月2次。 |
4 | 竣工阶段 | 1.参与重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的验收。2.协助发包人监督项目的各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含施工、勘察和设计及其它服务类项目等费用),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4.协助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5.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含施工、勘察和设计及其它服务类项目等费用),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6.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7.组织编制结算台账;8.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1、投标人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合同相关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合理体现业主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一)质量要求四、服务要求三、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备注:本委托人要求没涉及的阶段以合同表述的为准。
序号 |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名) | 基本要求 | 须提供资料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需提供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需为投标人 |
3 | 土建专业负责人 | 1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土建专业) | 需提供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需为投标人 |
4 | 安装专业负责人 | 1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 | 需提供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需为投标人 |
5 | 建筑专业造价人员 | 2 | 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6 | 安装专业造价人员 | 2 | 具备安装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7 | 市政专业造价人员 | 1 | 具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合计 | 9 | / |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均由专业造价师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总工、土建主管、机电主管)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挥长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5、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4、投标人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3、投标人应确保本工程施工图预算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作质量,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合同的约定。2、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概算金额应低于项目立项批复的估算金额。在不降低勘察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
6、本项目涉及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的应用,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招标人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投标人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成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审定人应再次审核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编制人应认真阅读、复核招标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含委托合同、检测费用)编制或审核:自收到工程变更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出具审核报告,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批准后可以延长时间。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公告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自收到招标人通知起10日内出具,终版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自收到完整资料起完成时间为: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5天,3000万元-2亿元的10天,2亿元以上的15天,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批准后可以延长时间。施工图预算审核:自收到完整资料起,出具电子版审核意见时间为:金额3000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的3天,金额3000万元-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5天,金额2亿元以上的7天,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批准后可以延长时间。2、各项服务内容的工作时间要求(如有)(以下天数指日历天数)1、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投标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均由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二)进度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等。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复核、复审和考核等工作。(三)其它服务要求3、以上工作期限为正常的工作期限,特急项目的工作期限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招标人提出的疑问,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结算文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完成。
(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在施工阶段,受托人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至少有1名建筑专业和1名机电专业造价人员常驻现场,驻场人员须经委托人面试确认,服务期间接受委托人提出的人员更换,并在接到通知的5个日历天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委托人接受的人员替换,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受托人承担。4、受托人必须保持造价咨询队伍的相对稳定,必须按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投入驻场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减少、调换本项目驻场人员,否则,委托人按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作出相应处罚,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投标人应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咨询服务项目,需聘请相关专家共同完成咨询服务的,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
七、服务方案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五、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及获奖情况四、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投标。我方投标报价(含税包干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一)投标函格式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八、其他材料
(5)我方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任何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不论结果如何,贵公司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4)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项目。(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公司签订合同。3.如我方中标: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6)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贵公司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1、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投标报价形式不符合本点要求的,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若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万元):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格式3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投标人应根据资格评审标准的要求在本表后附以下证明材料:基本情况表格式4资格审查资料如采用信用证、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信用证、保函或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注: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或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另外提供凭证;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格式5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⑤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网页截图。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原件清晰扫描件;③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清晰扫描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清晰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清晰扫描件);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 | 项目类型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证明材料页码 |
1 | ||||||
2 | ||||||
3 | ||||||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颁发单位 | 获奖情况 | 获奖时间 | 证明材料页码 |
1 | |||||
2 | |||||
3 | |||||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格式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专业 | 执业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 | 资格证书编号 | |||||||||
执业资格批准日期 | 联系电话 | |||||||||
项目获奖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颁发单位 | 担任职务 | 获奖时间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资格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证明材料页码 |
包括招标文件评审或评分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8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格式7服务方案(格式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1MA5CC86X2G,电话:18054259653。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白云高新区
·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
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广州白云区园区设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0日
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2022年1220日
关于招标控制价说明
工程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209.43万元。
特此说明。
小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01
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923307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
项目名称:白云高渐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建设地点
:西侧
建设类别: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类工业用地(M1),项目总用地面积39396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149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671平方米,城市绿地用地面积223
1平方米。投资建设产、研、办一体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平台,规划产业用房5栋;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334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125976平方米,地下室7433平方米。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建设,如涉及树木迁移,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执行。
项目总投资:112000.00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22400.00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27806.00万元
万美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11916.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备案机关: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备注:
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政许可效力。
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
案证长期有效。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查询网址:https://gd.tzxm.gov.cn
2022/8/2309:59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923307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项目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H7J7R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错误、虚假、恶意填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923307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项目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H7J7R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错误、虚假、恶意填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923307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项目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H7J7R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错误、虚假、恶意填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923307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项目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H7J7R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错误、虚假、恶意填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923307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项目类型:备案行业类型: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中部西侧项目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H7J7R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错误、虚假、恶意填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 |
https://www.gdtz.gov.cn/tybm/applylprint2.action?param.proofCode=2208-440111-17-01-923307¶m.serialCode=20220818075588&code=16...1/1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负责的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代理此项目的招标工作。
投
区
招标人(盖章):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2月20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现委托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
肖延华、巩江燕、刘俊文同志,为本项目招标工作的授权代表,负责
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以及整个招标过程中相关工
作事宜,联系电话:18054259653。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
特此证明。
营有限
资运
园区投育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资运营有限公司
门
2022年12月20日
日期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白云高新区·智能制
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前该招标项目
已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采用公开招标,现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申请办理该招标项目有关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专此函达。
招标人: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资金来源的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白云高新区·智能制造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及贷款资金,目前已完成招标
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证明!
运营
区投资
营有限
广州白云区粤投资公司
区
2022年12月2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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