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场地建设项目2023-JY17-G1007
金额
135.7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17-g10073.
预算金额135.7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某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某场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2023-JY17-G1007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特征:某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2 建设地点: 北京市
3.3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 1357859.16 元。
3.4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3.5 招标范围: 将场区内约 3000 平米进行平整硬化修整,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场区南侧靠东区域(约 3000 平方米)进行平整、硬化,预留部分绿地同时将当前场地中央一处给水检
查井及管线迁移至场地东侧绿地。(2)在硬化场坪南、北两侧绿地中各安装三组照明灯,连接至场地北侧配电箱,用于夜间照明。(3)在场坪北侧、东侧绿地各布设 1 个通信配线箱,通过
新修的 4 个线缆井,与现有通信路由相连,用于数据传输接入。(4)场地东、南、北三侧挖设排水沟,西侧铺设排水管,场地四角挖设沉沙井,通过场地北侧排水管道与现有雨水管道相连。
3.6 其他: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 3 年(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 1 年内连续 6 个月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如提供电子版应包括电子签名、手写签名、证书有效期。)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 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5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近 3 年未受到各级政府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6 投标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盖公章)。
4.7 京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项目经理进京备案登记手续。(加盖公章)
4.8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4.9 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
4.10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1 供应商需提供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查询截图, 并加盖公章。
4.12 提供近 3 年合同履约率执行情况,合同履约率指按期竣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尤其是没有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如有),查看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6.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申请报名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请电话联系招标人)持①单位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⑥京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 ⑦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6.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本招标文件只提供纸质版。
6.3 本招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不通过网络发送电子版。
6.4 本公告内容所有报名时须提交的复印材料均要先手签“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此复印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后盖单位公章。
6.5 投标人报名时,请按照本招标公告提交报名资料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排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为 2023 年 11月 23 日 9 时 00 分 , 地 点 为北京市海淀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8.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 点 00 分
8.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8.3 本招标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孟先生、马先生
电 话: 010-66363127 转 2 15652352383/1338115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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