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06000231120141478-0605187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依理13764520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抽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31120141478-06051871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

预算编号: 0624-00051519, 0624-00051520, 0624-00051521, 0624-00051522, 0624-00051523, 0624-00051524, 0624-00051525, 0624-00051526, 0624-00051527 

预算金额(元): 7200000元国库资金:7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00000.00元,包2-450000.00元,包3-800000.00元,包4-1000000.00元,包5-1000000.00元,包6-1100000.00元,包7-200000.00元,包8-1100000.00元,包9-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静安区北部区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完成静安北部街镇(临汾、彭浦新村、大宁、彭浦镇)区域内各类流通销售环节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抽检7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二

   包名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大型活动保障抽检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针对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及其他食品专项工作中涉及的抽检任务,计划抽检3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三

   包名称:静安区生产环节及特殊食品抽检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完成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成品抽检以及流通餐饮环节销售的保健食品、酒类等高风险特殊食品抽检,计划抽检5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四

   包名称:静安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完成区域内食堂、餐饮店等各类餐饮环节制售的餐饮食品抽检,计划抽检10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五

   包名称:静安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完成区域内各类流通销售环节(卖场、超市、食品店等)售卖的食品抽检,计划抽检10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六

   包名称:静安区中部区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完成静安中部街镇(芷江西、共和新、北站、宝山、天目西)区域内各类流通销售环节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抽检7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七

   包名称:食品安全城区创建质量提升抽检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保证辖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抽检,计划抽检2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八

   包名称:静安区南部区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静安南部街镇(南西、静安寺、曹家渡、江宁、石二)区域内各类流通销售环节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抽检700批次(含买样费) 

    标项九

   包名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内特定需要高度关注的,消费量明显高于其他类别食品的专门的风险监测抽检,计划抽检300批次(含买样费)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5)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并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和认证范围;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凤凰大楼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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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静安区洛川中路880号

联系方式:021-56657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凤凰大楼22层

联系方式:1376452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依理

电 话:13764520591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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