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乐市2022年楼体亮化改造、节点亮化项目第二标段(EPC模式)
金额
134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4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曙辉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冬燕0909-222886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05
公告正文
博乐市2022年楼体亮化改造、节点亮化项目第二标段(EPC模式)

发布时间:2022-04-08 19: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博乐市2022年楼体亮化改造、节点亮化项目第二标段(EPC模式)已经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乐市2022年楼体亮化改造、节点亮化项目第二标段(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40.0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乐市 2.工程规模:总控室及西部文化广场、响根布呼路与文化北路交叉路口、城中记忆、八一苗圃、滨河小区路口、沿河路的城市主干道两侧景观节点布设景观小品灯具。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527003913000540001001
博乐市2022年楼体亮化改造、节点亮化项目第二标段(EPC模式)
本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电气或机电或照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1日 10:00至2022年04月30日 1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5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腾讯会议“(软件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腾讯会议软件指导教程:https://meeting.tencent.com/support.htm l?tab=1;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完成远程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次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定分离”方案,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一同上传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疆博州博乐市团结路138号(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地址:
博乐市新华西路9号
招标人邮编:
833400
代理邮编:
833400
招标人联系人:
王曙辉
代理联系人:
刘冬燕
招标人电子邮箱:
498649339@qq.com
代理邮箱:
2524878823@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0909-7658258
代理联系电话:
0909-2228860
招标人传真:
0909-7658258
代理传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