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报废资产交易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19/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报废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部分报废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 项目编号 | 18WZ2019002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年3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4月4日17时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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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部分报废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等资产。主要包括:三坐标测量机、精密电火花成型机床、光学曲线工具磨床、刨床、车床、自动缠簧机、叉车、移印机及电脑、打印机等。以现场踏勘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7617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1/30 | ||||
评估机构 | 甘肃中评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48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620500767745286G 注册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35号 法定代表人:何建文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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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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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申请的批复》(甘国投发【2018】393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公告期:2019年3月22日--4月4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自行登录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按要求进行会员注册、上传资质文件等扫描件、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剩余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并另行交纳3万元拉运保证金。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经转让方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的,拉运保证金将如数无息退还。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拉运保证金,不足时,受让方还应当补交。 4.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次日起1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卸拉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应按照10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占用费。超过规定期限5日仍未完成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拉运并重新组织交易,拉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6.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7.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8.转让标的现存放在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厂区,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卸拉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进行拆卸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全部费用。 9.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为准。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交易合同(待签样本)》等产权交易文件。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再生资源经营回收相关资质和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成交价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19年3月22日--4月4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自行登录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按要求进行会员注册、上传资质文件等扫描件、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剩余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并另行交纳3万元拉运保证金。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经转让方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的,拉运保证金将如数无息退还。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拉运保证金,不足时,受让方还应当补交。 4.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次日起1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卸拉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应按照10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占用费。超过规定期限5日仍未完成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拉运并重新组织交易,拉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6.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7.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8.转让标的现存放在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厂区,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卸拉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进行拆卸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全部费用。 9.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为准。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交易合同(待签样本)》等产权交易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4日17时 | |||
报名手续 | 上传签字、盖章(手印)后的《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现场踏勘确认书》、《报价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受让须知内的指定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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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5.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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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联系人:张经理 13919108121 交易机构联系人:鲁经理 18152134536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 | |
单位地址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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