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季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季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为企业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5万吨/年C5石油树脂装置需加入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提高产品流平性,以确保间戊二烯石油树脂(C5石油树脂)产品流平性满足企业标准要求,因此在成型造粒前需向树脂液中间罐V-5306内加入改性剂。
本次招标为: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约85吨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最高限价:170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C5石油树脂装置现有工艺条件下,改性剂单耗≤12kg/t间戊二烯石油树脂产品,能够保证间戊二烯石油树脂产品酸值小于0.8mgKOH/g,流平性大饼直径大于190mm的要求。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3月内按实际订单送货。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10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2招标范围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所属种类);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相关生产商身份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所属种类);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1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4)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4卖方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单。
3.5须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6业绩要求:
1)产品应用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拥有同类间戊二烯石油树脂(C5石油树脂)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
2)产品试用
中标产品如果不是我公司在用合格剂,必须经过小试合格后再进行装置试用,试用期为15天,装置试用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预成交厂家需免费提供300ml改性剂产品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提供15吨改性剂产品进行装置试用。若装置试用不合格,即试用无法满足第三条(对改性剂产品的技术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则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依次顺延。若小试不合格,则不再进行装置试用,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依次顺延。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20:00:00时至2023年2月22日23:59:59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季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为企业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5万吨/年C5石油树脂装置需加入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提高产品流平性,以确保间戊二烯石油树脂(C5石油树脂)产品流平性满足企业标准要求,因此在成型造粒前需向树脂液中间罐V-5306内加入改性剂。
本次招标为: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约85吨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最高限价:170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C5石油树脂装置现有工艺条件下,改性剂单耗≤12kg/t间戊二烯石油树脂产品,能够保证间戊二烯石油树脂产品酸值小于0.8mgKOH/g,流平性大饼直径大于190mm的要求。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3月内按实际订单送货。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10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 | 详见附件 | 吨 | 85 | 合同生效6个月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所属种类);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相关生产商身份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所属种类);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1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4)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4卖方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单。
3.5须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6业绩要求:
1)产品应用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拥有同类间戊二烯石油树脂(C5石油树脂)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
2)产品试用
中标产品如果不是我公司在用合格剂,必须经过小试合格后再进行装置试用,试用期为15天,装置试用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预成交厂家需免费提供300ml改性剂产品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提供15吨改性剂产品进行装置试用。若装置试用不合格,即试用无法满足第三条(对改性剂产品的技术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则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依次顺延。若小试不合格,则不再进行装置试用,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依次顺延。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20:00:00时至2023年2月22日23:59:59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269
邮箱:wangcheng@dlzb.com
QQ:264513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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