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校园心理数智化治理云平台采购项目
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2270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工18697579000
中标公司鑫蜂维(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校园心理数智化治理云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227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校园心理数智化治理云平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鑫蜂维(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众创空间产业园1号楼南楼5楼
成交金额: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人员名单:李飞(组长)、高亮、苗训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152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28栋,联系人:闫工,联系方式:186975790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浍水东路609号
联系方式:苗老师 19955771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28栋
联系方式:闫工 1869757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老师、闫工
电 话:19955771986、18697579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3.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227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校园心理数智化治理云平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鑫蜂维(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众创空间产业园1号楼南楼5楼
成交金额: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宿州市校园心理数智化治理云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校园心理数智化治理云平台建设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1)开发、测试、上线校园心理工作管理系统和读懂孩子系统开发包括根据平台使用需求进行设计搭建: 1.心理监测预警体系,智能发现表征性心理危机群体并实施干预,解决多角度心理诊断问题; 2.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体系,智能预测隐蔽性亚健康群体并实施干预,解决统筹问题-数智化追踪与管控,解决突发性、阶段性学生心理危机复查问题; 3.家庭个性教育普惠化体系,对家庭亲子关系问题进行指导与干预,解决学生心理未病先治问题; 4.德育工作体系,解决执教老师心理健康筛查问题,发掘学生学业情绪并匹配成长导师,学生学业素养综合评估。 (2)运营维护校园心理工作管理系统和读懂孩子系统 承担平台日常局端及校端服务答疑,负责平台技术升级等功能维护服务。 策划组织宿州市四年级至高中学龄全体学生及学生家庭、全市中小学教师团队三方人员的心理测评工作 全市四年级至高中学龄全体学生及学生家庭、全市中小学教师团队心理安全的维护与社会心态的培育是本次服务的核心,在平台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平台每年均要完成以上三方的心理测评工作并提供心理健康评估报告,且所有参测县区、学校参测范围内的参测率和有效率均达到95%。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人员名单:李飞(组长)、高亮、苗训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152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28栋,联系人:闫工,联系方式:186975790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浍水东路609号
联系方式:苗老师 19955771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28栋
联系方式:闫工 1869757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老师、闫工
电 话:19955771986、18697579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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