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软件正版化商品管理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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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软件正版化商品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各类软件商品和各类计算机商品,推进正版化工作。现通知如下:
1、不得销售非正版化软件商品以及不符合操作系统预装要求的各类计算机商品,请在库供应商自行检查所有上架软件商品和各类计算机商品,立即下架不符合操作系统预装要求的各类计算机商品以及非正版软件;
2、在网上商城供应商基本信息模块增加正版软件承诺书,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上传正版软件承诺书,提交省交易中心审核,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正版软件承诺书的下架其软件商品和各类计算机商品。各供应商需严格执行承诺书各项条款;
3、采购人购买相关商品后,如发现不符合软件正版化管理的商品,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4、省交易中心联合软件厂家,不定期巡查软件商品,发现盗版商品强制下架,并取消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