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转让 | 标的编号 | 22QT20210035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8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9月13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标的概况 | 工程施工区 | 位于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境内。 | |||||
标的现状 | 1、本次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货运通道未硬化路段严重破损,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现拟对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两矿的货运通道陡坡段(约750米)进行降坡处理,降坡工程所涉及的矿产资源主要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地表土及风花岗岩。 2、本次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资源总量约13.21万立方米,折算吨位35.47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约8.88万立方米,折算吨位26.81万吨;地表土及风花岗岩约4.33万立方米。上述矿产品资源总量系依据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编制的《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长江矿和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降坡工程土石方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确定。 3、本次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两矿的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尚未施工,上述降坡工程涉及矿产品的受让方须严格按照《繁昌区国源矿业长江矿和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隐患整治)施工图设计》完成降坡工程施工、清表、复绿等工程项目及矿产品装载、清运工作。 4、关于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详见《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了解长江矿和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价值评估报告书》(中辉评字(2021)第101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5,675,725.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8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中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5,676,000.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057037795E(1-1) 机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迎春路880号 负 责 人:杨本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转让持有的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特别 告知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已扣除(包括地表土及风华花岗岩开挖费用、花岗岩爆破费用、石料二次大改小费用、装车费、挂网喷播复绿工程费用、项目管理费用)。 (2)意向受让方如需对现场进行勘察,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提交现场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2、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0元,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且未出现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在转让方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应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转让方办理降坡工程施工交接手续,施工交接手续经转受双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方可进入降坡工程区域进行施工;自办理完毕施工交接手续之日起,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实地勘察现场,并对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周边运输道路状况、工程施工设计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完全知悉,均放弃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评估结果已考虑并扣除了降坡工程涉及的相关成本费用(包括地表土及风华花岗岩开挖费用、花岗岩爆破费用、石料二次大改小费用、装车费、挂网喷播复绿工程费用、项目管理费用。)”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具备场地清表、矿产品开挖、装载及清运等相应能力及经验,且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所需的各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并按照《繁昌区国源矿业长江矿和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隐患整治)施工图设计》完成降坡工程施工、清表、复绿等工程项目及矿产品装载、清运工作。否则,转让方有权提前终止《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进行爆破施工时,如受让方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则须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爆破(爆破施工合同(如有)须报转让方备案);爆破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供电安全避让保障措施等各项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并监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也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降坡工程施工、清表、复绿、矿产品装载及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若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转让方认为其行为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时,转让方有权提前终止《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降坡工程施工、清表、复绿、矿产品装载及清运等过程中涉及土地占用以及与周边居民矛盾协调等,以及与降坡工程后续所涉道路施工和规范等有效衔接,均由受让方自行妥善解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或造成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对周边道路、公共基础设施等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无条件接受转让方及有关有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遇行业主管部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 9、意向受让方承诺: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均以实际为准,如《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长江矿和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降坡工程土石方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编制)、《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了解长江矿和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价值评估报告书》(中辉评字(2021)第101号)或与发布的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与转让方办理完毕降坡工程施工交接手续之日起60日内,须完成降坡工程施工、清表、复绿、矿产品装载及清运等相关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受让方在转让方要求的期限未到达转让方验收标准,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5,000.00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15天的,转让方可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完成降坡工程施工、清表、复绿、矿产品装载及清运等相关工作(转让方不提供矿产品集中堆放地点,由受让方负责及时清运),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后,须撤离相关人员、撤走相关设备(撤离人员、撤走相关设备的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否则,视同受让方放弃相关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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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9月6日至 2021年9月13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转让文件》),每套报名资料3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转让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价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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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附件:标的照片.rar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张经理(0553-7711688)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3117532)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繁昌区繁阳镇钢铁厂小区17号楼1楼(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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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石灰石矿、蜘蛛山矿货运通道陡坡段降坡工程涉及的矿产品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