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客厅”服务采购(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T359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客厅”服务采购(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曙区高桥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客厅”服务采购(二期)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执法机构规范化采购,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拟在2023年09月01日16时00分(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拟在2023年09月01日16时00分之后,2023年09月04日9时30分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收件人:江工 联系方式:0574-83033198;投标人必须电话联系收件人以确认收到为准,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由投标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商会大厦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008951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0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质疑联系人:邬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海曙区高桥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客厅”服务采购项目(二期)-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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