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试验履历表分析应用系统外协意向公开(/)(第1包)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某试验履历表分析应用系统)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

试验履历表分析应用系统

二、外协需求概况

面向某试验履历数据应用需求,研发一套XX试验履历分析应用系统,能够实现对某试验履历数据进行科学化管理与分析挖掘,拓展数据应用效益。

三、招标控制价

 30 万元。

四、初步需求

1.总体功能需求

面向某试验履历数据应用需求,研发的某试验履历分析应用系统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能够科学管理某试验履历数据;二是能够分析挖掘某试验履历数据。

2.技术要求

(1)具备数据集中管理功能、能够构建数据表存储数据,数据类型包括表格、图片、文本等;

(2)具备数据导出功能,支持导入数据模板,数据按模板配置导出;

(3)具备用户注册账号,提交系统权限审批;

(4)支持图片、word文档、pdf文档等常用文档格式的快速预览和在线查看;

(5)支持对数据库内数据的统计分析,具有方差分析、极差分析、主成分分析、异常值分析等常用分析方法,具有点估计、区间估计、假设检验等统计功能,支持自定义算子;

(6)具备线性拟合、最小二乘法拟合、多项式拟合等多种数据拟合方法;

(7)支持按照指标体系框架关联各阶段试验数据,并进行可视化呈现,指标体系支持自定义;

(8)统计分析结果支持可视化展示,至少支持柱状图、饼图、散点图、雷达图等常用图表,图表的类型和格式可扩展。

(9)软件可运行于国产化操作系统。

(10)系统采用B/S架构,浏览器端支持IE、Chrome或Firefox等主流浏览器;

(11)支持基于模板的常用文件格式数据录入和属性信息抽取,如:DOC、TXT、CSV、XLS等;

(12)统计分析结果支持txt、word、pdf等常见文档形式;

(13)支持数据的自动备份,系统异常退出时支持快速恢复,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14)支持人员、角色、权限、密级的按需配置和管理,支持数据授权访问、用户权限管理;

(15)具有完整的日志系统,能够准确记录人员对数据的所有操作;

(16)系统响应时间:3秒。

3.研制周期要求

系统研制周期约为6个月,区分4个阶段:

(1)方案设计阶段:2025年4月-2025年4月;

(2)系统研制阶段:2025年5月-2025年8月;

(3)产品研制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0月;

(4)审查验收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0月。

4.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完成技术方案并通过甲方评审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凭证,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待乙方提交产品并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凭证,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65%。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交付完毕之日起,系统稳定运行满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

(2)售后服务

①系统维护。建设单位应该具备与系统相适应的服务和维护能力,并有固定的人员负责项目的开发和维护工作。

②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2年为保修期,期间建设单位要及时免费升级和更新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及时修复软件BUG。

③保修期内服务。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保修期内在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需要在1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

五、预计交付时间、地点与货物清单

预计交付时间: 2025 10 月;

预计交付地点: 江苏 省(市、自治区) 徐州 市(区)。

预计交付货物清单:

(1)某试验履历表分析应用系统1套;

(2)相关软件设计文档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软件使用维护说明书1套(纸质版和电子版);

(4)第三方测试报告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条件

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三)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企事业单位。如军队企事业单位、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参与投标,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不作要求,下同。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若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的借用证明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六)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七)提供近三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线查询截图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专用公章)。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至2024年02月15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联系方式:0516-83150795 /15061445096 

联 系 人:郑老师 

截止时间:2025   02    15  日。

反馈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填写并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pl_work@163.com(邮件名称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标注);或将《意见、建议反馈表》纸质版邮寄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服务要求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纪委联系方式:0516-83150215,18752163896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5 1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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