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330省道洪泽城区至蒋坝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发包公告(重发)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xxgc2021003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磊151953062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330省道洪泽城区至蒋坝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发包公告(重发)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330省道洪泽城区至蒋坝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1.2项目编号: hzxxgc2021003

1.3项目地点:330省道洪泽段

1.4服务要求:按照发包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建设内容,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报告书的编制、施工期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1.5计划工期:2021年1月15日到2021年2月27日共44日历天

1.6编制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1.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2、发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小型项目方式发包,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等必要资料及发包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户信息相关证明或基本户承诺书;

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8、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价款支付

方案通过甲方主管单位组织的审查,支付总价款的90%;完成报批稿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付清余款。

5、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4万元人民币。

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打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接受其它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发包文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1 月08 日至2021年01月 19 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等)。公告发布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1 月 20 日 14:3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第二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投标人除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须另外单独提供以下资料(不得装在投标文件中)供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盖章)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登记,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3、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磊 15195306267

2021年01月12日

附件: 发包文件--330省道洪泽城区至蒋坝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1).doc 发包文件--330省道洪泽城区至蒋坝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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