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正文:
某单位站部营区电路安全整治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4-JHNUJC-G4004)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站部营区电路安全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2024-JHNUJC-G4004
二、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规模:电路电器拆除更换安装等项目。
(二)质量标准:合格。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73,900.00元。
(四)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五)建设所有器材由施工方负责采购并安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履约信誉良好。
(三)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投标项目在其主营范围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机构于询价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其他要求:
1.凡是成交后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将处以成交金额20%进行罚款。
2.供应商必需与甲方联系确认项目建设的具体技术要求,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及甲方能正常开展正常工作。
3.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为政审提供相关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433743864@qq.com,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资质证书;
6.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最近3个月);
发送上述资料后请及时与甲方电话确认。通过审查后,电子版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将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电子邮箱,供应商应当使用唯一邮箱号与甲方联系。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二)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三)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以及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plap.mil.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助理:15222954072/0751-310906
郑助理:18117615700/0751-310905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