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24年第一次服务类框架协议增补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0.6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241d
预算金额0.60元
招标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371-67904009
中标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0.6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2024 年第一次服务类框架协议增补公开招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7241D)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2024 年第一次服务类框架协议增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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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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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 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7904009
传真:0371-67905204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电话:0371-67903985 传真:0371-67902951
监察部电话:0371-679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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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7903170
传真:0371-67902964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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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名 称 | 包号及 包名称 | 项目单 位 | 公示信息 | |||||||||
排名 | 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 | 评标情 况 | 资格能 力条件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 称 | 编号 | ||||||||||
综合服 务-审 计服务 | 包 1 中 介机构 审计服 务 1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郑州分所 | 0.5975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审 计服务 | 包 2 中 介机构 审计服 务 2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郑州新华 源会计师 事务所有 限公司 | 0.5856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审 计服务 | 包 3 中 介机构 审计服 务 3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中审华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 通合伙) | 0.5950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审 计服务 | 包 4 中 介机构 审计服 务 4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湘能卓信 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 0.5890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审 计服务 | 包 5 中 介机构 审计服 务 5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河南 分所 | 0.5700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审 计服务 | 包 6 中 介机构 审计服 务 6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北京大地 泰华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 0.551724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其 他中介 服务 | 包 1 资 金安全 专项检 查技术 支持服 务 1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河南 分所 | 0.5900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综合服 务-其 他中介 服务 | 包 2 资 金安全 专项检 查技术 支持服 务 2 | 国网河 南省电 力公司 | 第一 | 中证天通 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河南分所 | 0.560000 | 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 | 满足招 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达到招 标文件 要求的 资格能 力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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