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公司能源发展广东韶关浈江区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为主)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遮挡物清除发电量技术服务基础施工专用工具电费结算屋面加固居民住宅巡视检查遮挡清除农户收益统计材料卸车一次二次设备工器具公共建筑光伏电站箱式变压器政府机关大楼树木施工图设计临时检修屋面防水提报运输屋顶资源落实备品备件村民保险公司预防性试验问题相关配置运维人员并网箱整村汇流并网故障报警房产证勘察设计安装验收收集资料支付电站运维监控冰雹技改费实时数据采集代理商管理电站设计审核踏勘资料审核编码安全管理设备缺陷应急事件已并网容量电站安装位置配电柜经济运行调试消耗性材料费光伏组件信息化建设关口表民事协调巡回检查组件清洗支架批复消除隐患电表户号安全目标新能源发电电量统计二次倒运现场勘查光伏电站维护初步设计竣工图编制屋顶用户运行数据二次搬运屋顶业主对应设备扩容购售电协商光伏车棚银行卡阻工协调结算管理开工审批灌木汇聚保管杂草项目准入审核光伏发电系统报装生产准备基建工程相关变更审批光伏综合管控系统63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农户合同组态并网发电测量雨雪修理费电缆防雷检测电网改造运营管理设计联络施工机械设备接入电力系统安全性政策处理发票电站拆装迁移特殊巡视房屋载荷进行检测实时数据规范接入房屋载荷检测报告光伏EPC防雷接地逆变器防火并网手续农户租金入湖人员培训组件安装接入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5090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霞林020-83626586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思帆023-6360276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广东韶关浈江区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为主)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9095,招标人为国能(广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广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东公司能源发展广东韶关市浈江区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为主)项目拟建于韶关市浈江区及周边的武江区、曲江区、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的部分区域。利用区域内的户用屋顶、公共屋顶及公共场址,分批次,以多农户、多屋顶、多形式安装;选用具有独立产权或宅基证明的农户现有建筑顶部及周边区域,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屋顶资源(机关、医院、学校等)等公共场址,条件合适的住宅区屋顶,条件合适的1MW以下的小型工商业屋顶,光伏车棚等。本项目终期规划装机容量为30MWp,选用63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结合当地现有公变负载情况以及10kV线径、线路负载情况采用0.4kV/10kV并网方式,需考虑集中汇流所需变压器及对应设备扩容。接入电力系统的最终方案、一次二次设备及相关配置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为准,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分批并网。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及周边的武江区、曲江区、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的部分区域。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2.1 基建工程
(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接入设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及相关档案资料。
(2)负责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或政府机关大楼等公共建筑,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制度规范要求;
(3)负责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4)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缆、配电柜、并网箱(柜)、关口表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 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 T 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5)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方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6)项目范围内全部用户的协议签订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每一户屋顶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之日前的建设期租金由中标人负责。屋顶用户协议中的固定收益不得超过每块组件30元/年(不含税,固定收益由招标人从每一户屋顶项目的全容量并网之日起开始支付),合作期限为25年。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如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调整租金超招标人下达的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7)承包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载荷进行检测,出具房屋载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屋面的光伏组件承重结构载荷设计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拟安装电站屋顶必须选择荷载满足要求,并且不需要加固的屋顶,若所开发的房屋需加固,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加固费用。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时,不应降低既有建筑物使用标准。实施前,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对屋面进行防水防腐处理(如需),并满足结构承载力、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水等相关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运用招标人提供的屋顶光伏综合管控系统,进行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运维等工作。该系统管理范围覆盖代理商管理、项目准入审核、踏勘资料审核、农户合同、电站设计审核、开工审批、安装验收、结算管理以及运营管理等内容。投标人应按照发包人对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该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实施的协调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该系统中各个模块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
(9)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项目备案,协调当地电网公司进行项目范围内的电网改造,并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10)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 10天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 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人负责各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
(13)已并网容量在完成移交生产相关鉴定前的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4)负责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加强基石系统电力实时数据规范接入的通知》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场站接入调度集控中心指导意见》要求完成所有实时数据采集、汇聚、组态、编码、入湖,具备条件后方可投运。
(15)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完成0.5MWp及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所有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该项内容的承诺书。
(16)项目视情况至少实现一个整村汇流并网。
2.1.2.2 电站运维
(1)负责全容量并网移交生产后3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和发电量保障, 并对光伏电站运维服务期内的安全性、经济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运用招标人提供的屋顶光伏综合管控系统,负责项目所辖所有电站的日常运行监控工作,包括光伏电站/设备系统的日常运行状态、运行数据、故障报警监视等,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故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2)负责项目所辖所有电站的巡视检查以及设备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排查设备缺陷、问题;大风、雨雪、冰雹、沙尘等特殊天气后要进行特殊巡视,负责定期开展所辖电站的防火及遮挡清除(包括灌木、杂草以及树木等遮挡物清除及相关民事协调)、组件清洗、防雷检测(所有电站每年进行一次),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故障,消除隐患,确保光伏电站处在良好、经济运行状态。
3)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对光伏电站进行定期检修、临时检修和相关的预防性试验。
4)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维护电站数据的采集、汇聚、组态、编码、入湖,实现预期安全目标。
5)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电量统计上报、电费结算统计、农户收益统计等工作。
6)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农户租金的结算、支付及发票开具。
7)负责提供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单件价值不超过300元),负责备品备件计划的提报、验收和保管工作,对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等主要部件(非消耗性材料)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出现损坏的由投标人免费负责更换,质保期外由投标人按月提报备品备件需求计划,招标人审核后采购,投标人负责备品备件的验收、保管保养等工作,并保持合理库存。
8)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负责协助招标人妥善处理村民、屋顶业主、保险公司、电网、政府等单位关系;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投标人运维费报价应包含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发生的修理费、消耗性材料费、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不含技改费、应急抢险费。
(2)项目所辖各批次的光伏电站运维期自全容量并网并完成移交生产相关鉴定后,次月5日之日起计算。
特别说明:本项目尚未通过投资决策,招标结果将在项目通过招标人上级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后生效,并签订合同授予标的。若本项目投资决策最终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将取消,不再签订合同和授予标的,请投标人知悉。
2.1.3 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为365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项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及周边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述业绩要求:
    (1)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服务期不低于1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项目允许分包,相关分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如果投标人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要求,需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则需同时满足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29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3.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广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28楼
    邮    编:510623
    联 系 人:杨霞林
    电    话:020-83626586
    电子邮箱:1610119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    话:023-63602019
    电子邮箱:xiongsifan_shenhua@163.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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