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基本站台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聪186709768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
工程项目名称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基本站台劳务工程
施工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基本站台劳务工程 分包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内的基本站台站台面、基本站台站台墙、基本站台基础、基本站台排水沟 及电缆沟等土建劳务工程及其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拟定一家中标。
拟开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
拟完工日期2024年8月25日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1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6日
对投标人的要求1、资质条件: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业绩要求:两到三年内,具备相关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劳务施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资信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施工记录,与招标人无任何不良纠纷记录。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 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且处于 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5、其他要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商 ,否则应及时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补充说明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注册才能响应招 标、下载招标文件。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进行后续投标活动。(注册及投标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 06-0101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 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同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2.1.1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7 月 月 21 日 日 1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投标报价(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 2.1.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7 月 月 21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规定 地点。 递交地址: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一段1号中铁长规 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联系人:胡聪,联系电话:18670976866 副本和电子版邮寄或送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中湘大厦7楼中铁建工集团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 造工程项目部,联系人:马洁,联系电话:17769127974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邮寄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务必确保投标文件于截标 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2 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 纸质版投标文件校核鲁班网报价。 2.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3.开标 3.1开标时间: 2024 年 年 7 月 月 21 日 日 14 时 时。 3.2开标地点: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 3.3开标方式: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开标结果。不组织现场
开标。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 邮编:410000 联系人:胡聪 电话:18670976866 邮箱:1499013021@qq.com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 款名 名称编列 列内 内容
1总则
1.1.2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 联系人:胡聪—18670976866
1.1.3项目名称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1.1.4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1.2.1分包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分包范围: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基本站台劳务工程 分包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内的基本站台站台面、基本站台站台墙、基本站台基 础、基本站台排水沟及电缆沟等土建劳务工程及其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拟定一家中标。
1.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8 月 25 日
1.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合同附件中发包人(含发包人本项目授权代建单位公司)的各类技术规定、标 准等要求,各项标准不一致的,按更高最严格标准执行。
1.2.4合同计价模式固定单价
1.2.5清单明细详见第四章
1.2.6清单价格组成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 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 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专业、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 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税金、环保、文明施工、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 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 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合同单价不因政策、规定标准或相关 明示的文件进行调整。以上不含税价款的约定包括为达到满足验收规定的全部内容、合同规 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为工程安全、文明、准确施工、完工、竣工验收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工 作内容和费用;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的除增值税外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可知和不可预见的其他税费,此项内容都包含在上述综合单价中。
1.2.7增减项的计价方式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和数量按照双方确认的固定综合单价办理。固定综合 单价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8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1.2.9付款条件每月15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已完工程报表,承包人审核完成后,分包人于3日内提供与核 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承包人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 30 日内支付 至已核准合格工程量的 70 %。分包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核准合格工程量的 80 %。分包 工程最终结算完成封账协议签订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0 %,甲方总承包结算审定完成后支付
1.2.9付款条件至分包结算价的 97 %,且乙方此时需提供至100%工程价款的合法有效工程发票。余款3 %为分包作业质量保修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发包人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期满后60日 内,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本合同质保金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 偿返修,质量保修期相应延长,质保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 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
1.2.10甲供材及甲供机械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
1.2.11材料品牌
1.2.1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转账或不可撤 销保函形式补齐。 履约担保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
1.2.13住宿及生活用电R乙方自理 □甲方提供乙方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租赁形式承担,每月每房间按 照 500 元标准计取(含生活用电200 度),超出部分,电 1.5 元/度计取,该费用在甲方 过程验工中扣除。甲方具体内容、数量及费用标准详附件四《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退场时乙方要保质保量的退还甲方,有损坏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1.2.14施工水电费施工生产水电费及生活用水按结算价款的1% 收取
1.2.15零星用工价格技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37.5 元/小时,普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25 元/小时
1.2.16其他事项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何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做调 整。 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1.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业绩要求:两到三年内,具备相关业绩 信誉要求: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其他要求: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商
1.8.1踏勘现场不组织。分包需自行踏勘,取得踏勘回执,并将回执编入投标文件。无踏勘回执的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 踏勘联系人:马洁联系方式:17769127974
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再分包不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分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1.11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文本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
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
3投标文件
3.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0000元 开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账号:595081773882 注:转账请注明“ 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基本站台劳务工程投标保证金” 备注:不接收个人名义以及其他公司名义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周维江 电话:18825841697 请尽早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并将回执发送至(542383635@qq.com确认)以免影响鲁 班网投标。因投标保证金递交不及时导致的一切问题,投标人自行负责。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 3 年
3.5.2 3 年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3 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1签字或盖章要求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 份,胶装成册,电子版 1 份(U盘,PDF格式文件,word格式文件,exc el格式清单各一份),与副本密封在一起。要求电子版与正本内容一致,如果电子版缺失或 者无法打开,按废标处理。正本副本分开密封。
4投标
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 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工程名称: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投标人名称:*** 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基本站台劳务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 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 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同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7 月 月 2 1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投 标报价(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7 月 月 21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 纸质版投标文件至规定地点。 递交地址: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人民东路一段1号中铁长规大厦7楼中铁建工湖南分公司商务管理部),联系人:胡聪,联系 电话:18670976866 副本和电子版邮寄或送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中湘大厦7楼中铁建工集团京广 铁路荣家湾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部,联系人:马洁,联系电话:17769127974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邮寄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务必确保投标文件于截标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 予受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校核鲁班网报价。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5开标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另行组织开标
6评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组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集团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确定。
6.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6.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个标段2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如缺失,将会影响综合评审。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次招标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及合同主要条款 1.2.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次招标的其他合同主要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节内容详见第三章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发生安全事故被限制投标的; (6)被列入中铁中铁黑名单的;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再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各组成部分根据第七章招标文件格式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专业分项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挂靠、提供虚假信息等影响正常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准备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备查。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 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 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组织开标评标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需保证联系畅通,随时准备查验原件和澄清补正事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限价的,公布限价;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代表及业务主管部门代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成员根据分包工程具体情况从公司领导、公司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中选择。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 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无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 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有违公平公正的,有权向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纪委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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