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度大板地区零小维修服务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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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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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铁路物流中心
2024年度大板地区零小维修服务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公告
(大板营业部维修公告编号:HWL-ZHB-2024-04)
一、立项依据
为保证呼和铁路物流中心生产、生活设施破损后能及时维修,创造良好的工作、职场环境,更好完成生产经营配套的辅助性和后勤保障工作,本项目经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铁路物流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择优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呼和铁路物流服务中心零小维修服务;呼和铁路物流中心管辖(大板营业部)生产生活设施维修服务。
(2)主要维修服务项目内容:呼和铁路物流中心房屋设施修缮、货场环境整治、物品搬运、清理库房等项目。
三、项目期限及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维修服务单位须在呼和浩特地区具备维修人员、设备、服务的能力,能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
四、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1)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2)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建筑装修工程要求,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专业资质。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土木工程施工相关业绩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维修、制作加工安装等资质。(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出具近三年至少一项及以上在铁路企业内有相关服务的业绩证明。
2.6申请单位须在95306平台注册。
2.7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不能相互串标,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2.8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9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2.10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第三方培训资格证书。
2.11服务承诺书。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近三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7.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8.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9.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10.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1.申请文件必须为彩印扫描件。
1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发送。
13.申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申请单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15.申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请报名
1.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文件(详见第5条)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149820060@qq.com,申请文件扫描件需建立压缩包。
2.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3个工作日截止,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1149820060@qq.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3.会议地点:呼和铁路物流中心四楼会议室。
4.会议时间:呼和铁路物流中心以电话通知已报名的施工单位时间。
七、联系方式
邮编:012000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471-2243922
项目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铁路物流 中心纪委监察
项目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1-2246321
呼和铁路物流中心
2024年7月3日
附件:申请承诺书
附件:
申请承诺书
呼和铁路物流中心: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度零小维修服务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编号:HWL-ZHB-2024-01)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办理收付款事宜。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铁路物流中心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铁路物流中心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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