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hmgc[cs]2021001
预算金额9.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林文金0591-63193201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乙方福建东方龙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GC[CS]202100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2021年度台江公安分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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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699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标书文件 附件5 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详见标书文件 附件5 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1 详见标书文件 附件5 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962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玖万陆仟贰佰元整元(¥96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大同路14号台江分局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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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50%的合同款。
2 50 维保期满半年后,采购人支付余下的50%的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12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维护呼叫、到达故障现场、修复设备而造成违约的,按每一次违约,服务期限延长一个星期予以赔偿。 10.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如未能在故障响应、修复时限内进行维修维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每次处以合同服务费总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应支付给服务方的合同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风险由服务方承担,费用从服务费内扣除。 10.3、如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10.4、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连续一周或累计3次违反合同规定违约或没有及时上门服务,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不再支付服务费,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0.5、乙方在服务中如违反公安保密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甲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责任 10.6、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拒绝服务,待款汇到后,继续履行服务职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要求: 为保障甲方当日就能恢复正常使用,乙方将派驻专人负责本维护项目的责任技术。 为使甲方单位网络、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乙方不定时提供技术、维护、咨询及建议服务 1、对涉及公安专用的技术规范、要求等,乙方将在甲方授权指导下进行操作。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跟踪、监督对维修、维护情况,并随时对进行甲方报告。 14.2.1、对甲方拔打电话提出的故障问题,提供7*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对故障进行分析与排除指导。 14.2.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入驻技术员。 14.2.3、乙方保证在上班时间内的故障半小时到位,非上班时间的故障将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 14.3、服务内容: 14.3.1、全面维护全区公安机关(各科所队及警务室)的电脑、网络等相关设备。维护内容包括所有系统(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网络系统)与外部设备(主机、显示器、扫描仪、打印机、网络设备、UPS不间断电源等)的故障,如损坏设备维修时间比较长,乙方将提供备用设备。如用户设备损坏需换零配件,或需更换、购买消耗材料的,由甲方自主决定购买,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14.3.2、应用中出现的软件问题,协助甲方进行分析、排除。内容包括,电脑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的安装、恢复,电脑各种软件故障排除,对扫描出的网络和系统漏洞,采用安 装补丁程序、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等方式来修补和堵住漏洞,查杀各种流行的电脑病毒,清理计算机系统,修复文件等工作;在应用中出现的软件问题,协助甲方进行分析、排除。内容包括,电脑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的安装、恢复,电脑各种软件故障排除,将对扫描出的网络和系统漏洞进行安装系统补丁、应用软件补丁、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等方式进行堵住和修补漏洞,并负责查杀各种流行的电脑病毒,清理计算机系统,修复文件等工作. 14.3.3、随时配合甲方人更改(如口令、网络配置),以及各种软件安装和删除等服务。 14.3.4、随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各种数据备份、漏洞补丁服务对扫描出的网络和系统漏洞,采用安装补丁程序、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等方式来修补和堵住漏洞。 14.3.5、现场提供使用指导甲方在使用操作系统和常用办公软件的支持,包括安装、卸载,简单使用指导,解答,故障诊断等一般问题及操作系统的优化。对于甲方反映的电脑网络故障问题,乙方将在1小时内到位。 14.3.6、在上门服务时,乙方将在甲方派人陪同或者征得甲方员同意后才开展工作,不会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做主进行维修。 14.4、保密条款: 14.4.1、乙方将严格遵守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等规定,并与甲方签定《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协议》。乙方的技术员在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签阅《保密告知书》后派遣到甲方单位进行运维工作。 14.4.2、未经甲方的允许,乙方技术员不自行将需维修设备上的存储信息进行复制、拷贝与传播,不违反操作将内网的机器联接到互联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乙方: 福建东方龙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台江区大同路14号 住所: 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侨雄商业中心A座11层
单位负责人: 李良航 单位负责人: 陈彧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文金
联系方法: 0591-63193201
联系方法: 134005459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877607052512288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签订日期:2021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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