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公开招标】丹阳高新区VOCs在线监测及微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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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苏南咨(丹阳)采标(2023)公字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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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阳高新区VOCs在线监测及微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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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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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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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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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8.商务和技术评估中的商务评估评审细则作以下改动: (1)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8.商务和技术评估—(二)商务评估—1.1 投标人资质荣誉“投标供应商具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采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认证官网查询截图。”变更为“投标供应商具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2)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8.商务和技术评估—(二)商务评估—1.2投标人业绩“根据 2020 年 1 月 1 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具有空气站建设项目业绩的,每有 1 份业 绩得 2分,本项最高得 10分。注:提供的采购合同中采购人须为政府部门,同一个采购合同有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主要内容、数量、金额等需清晰可见)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变更为“根据 2020 年 1 月 1 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 1 份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同一个采购合同有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主要内容、数量、金额等需清晰可见)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做如下改动: (1)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条款的数量变更为29条。 (2)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 技术参数要求(一) VOCs 空气站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2.1性能要求“4)▲各组分准确度:PAMS(57种)中所有组分准确度≤10%;C2-C5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1%(反-2-戊烯),C6-C12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0.2%(间、对二甲苯)≤0.2%(正辛烷)”修改为“4)▲各组分准确度:PAMS(57种)中所有组分准确度≤10%;C2-C5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2%(反-2-戊烯),C6-C12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2%(间、对二甲苯)≤1%(正辛烷);” (3)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 技术参数要求(一) VOCs 空气站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2.1性能要求“5)▲各组分精密度:PAMS(57 种)中所有组分精密度≤5%;C2-C5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1%(顺-2-丁烯),C6-C12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0.5%(2-甲基已烷)、≤0.6%(正庚烷)、≤0.6%(3-甲基庚烷)”修改为“5)▲各组分精密度:PAMS(57 种)中所有组分精密度≤5%;C2-C5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1%(顺-2-丁烯),C6-C12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1%(2-甲基已烷)、≤1%(正庚烷)、≤1%(3-甲基庚烷);” (4)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 技术参数要求(一) VOCs 空气站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2.1性能要求“7)▲24h 浓度漂移:10nmol/mol的 24 h 浓度漂移不超过±0.3nmol/mol;”修改为“7)▲24h 浓度漂移:10nmol/mol的 24 h 浓度漂移不超过0.5nmol/mol;” (5)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 技术参数要求(一) VOCs 空气站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2.1性能要求“12)▲时钟误差: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时钟误差≤1秒,仪器断电条件下,时钟误差≤10秒。”修改为“12)▲时钟误差: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时钟误差≤5秒,仪器断电条件下,时钟误差≤10秒。” (6)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 技术参数要求(二) 微型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技术参数要求“▲6.5 仪器支2G/3G/4G/5G无线传输方式可选,支持《HJ212-2017》数据传输协议,同时支持定制私有协议,数据传输间隔能够自由调节,最快可达到 1 秒一组数据,且可直接同时向 8 个平台传输数据(需提供厂家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仪器支持设备存储功能,至少可以存储6个月以上数据监测;”修改为“▲6.5 仪器支持 2G/3G/4G/5G无线传输方式可选,支持《HJ212-2017》数据传输协议,同时支持定制私有协议,数据传输间隔能够自由调节,最快可达到 1 秒一组数据,且可直接同时向 4 个以上平台传输数据(需提供厂家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仪器支持设备存储功能,至少可以存储6个月以上数据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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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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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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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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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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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史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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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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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95283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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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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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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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丹阳市齐梁路77号大泊社区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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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7755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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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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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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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755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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