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关于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发【2023】31号)及《关于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明交发【2023】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703.3万元,明山区地方配套350万元(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境内。
2.2工程概况:(1)苏边线市界至张边线段,起点于苏边线本溪市与沈阳市交界,测量桩号K28+876,终点于苏边线K31+570.245处,是当地居民出行、厂矿企业运输的必经之路。路线全长2.694公里。路面结构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0C)+粘层沥青+4cm中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透层沥青+17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总厚度为42cm。全线共设置里程碑3块,百米桩25块,设置标线276.4平方米。K31+350-K31+385新建路肩挡土墙段增加40米护栏。
(2)和下线市界至张边线段,起点于和下线本溪市与抚顺市交界,测量桩号K12+280,终点于和下线与张边线交叉K13+924处,是当地居民出行、厂矿企业运输的必经之路。路线全长1.644公里。K12+280-K12+711段由于交通量较大导致全幅翻浆,下挖结构按大修处治,大修路面结构: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0C)+粘层沥青+4cm中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透层沥青+17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未筛分碎石功能层,总厚度为62cm。其余村屯路段按铣刨后中修处治。全线共设置里程碑1块,百米桩16块,设置标线175.6平方米。K13+010-K13+070段右侧由于新增路肩挡墙增设60米C级钢板护栏。
(3)本桃线前厂子至腰节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此路段为中修,原路路面拉毛,路面结构采用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粘层沥青,平面交叉12处,里程碑2块,百米桩11根,道口标柱28根,热熔标线(厚1.5毫米)136.8㎡。
(4)牛欢线牛心台原五路车站至村部门口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境内。既有路面为沥青路面,路线起点位于牛心台原五路车站,测量桩号K0+000,终点至红脸村,测量桩号K3+158。路线全长3.158公里,村屯段长度1550米/2处,企业厂区段220米/1处。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高模量沥青混凝土(AC-20)+3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未筛分碎石功能层。其中轻度沉陷2065平方米,重度沉陷1730平方米,坑槽20平方米,龟裂650平方米,块裂290平方米,坑槽20平方米。桥梁利用1座,涵洞利用7道,平面交叉32处,渠化面积350㎡,新增交通标志牌4处道口标柱128根,里程碑4块,百米桩27块,热熔标线299㎡。
(5)牛欢线欢喜岭至欢喜岭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办事处。起点欢喜岭,终点至欢喜岭,路线全长0.9公里中修。路面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粘油层,重度龟裂635㎡,重度沉陷665㎡,坑槽6㎡,利用涵洞1道,全线新建单柱标志1套,设置里程碑1块,百米桩8根,热熔标线135平方米,C级钢护栏140米。
(6)威乌线孤家子至乌拉堡子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办事处。起点孤家子,终点至乌拉堡子,路线全长0.855公里大修。路面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未筛分碎石,龟裂1660㎡,坑槽120㎡,平面交叉5处,里程碑1块,百米桩5根。
(7)威乌线孤家子至乌拉堡子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办事处。起点乌拉堡子,终点至乌拉堡子,路线全长1.945公里中修。路面结构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粘层油,治理病害40㎡,平面交叉28处,里程碑2块,百米桩17根。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共计122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苏边线维修全长2.7公里大修;和下线维修0.3公里大修,1.3公里中修;本桃线1.2公里中修;牛欢线3.1公里大修,0.9公里中修;威乌线0.9公里大修,1.9公里中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投资估算:约1053.5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03.3万元,明山区地方配套350万元)。
2.8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允许同一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其他公路工程中重复中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至 2023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成德嘉园5栋1号门市)。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⑤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网页截图及其他证明材料);⑥代理人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403485993@qq.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24-47197032
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门市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5941446530
代理邮箱:403485993@qq.com
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关于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发【2023】31号)及《关于本溪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明交发【2023】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703.3万元,明山区地方配套350万元(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境内。
2.2工程概况:(1)苏边线市界至张边线段,起点于苏边线本溪市与沈阳市交界,测量桩号K28+876,终点于苏边线K31+570.245处,是当地居民出行、厂矿企业运输的必经之路。路线全长2.694公里。路面结构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0C)+粘层沥青+4cm中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透层沥青+17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总厚度为42cm。全线共设置里程碑3块,百米桩25块,设置标线276.4平方米。K31+350-K31+385新建路肩挡土墙段增加40米护栏。
(2)和下线市界至张边线段,起点于和下线本溪市与抚顺市交界,测量桩号K12+280,终点于和下线与张边线交叉K13+924处,是当地居民出行、厂矿企业运输的必经之路。路线全长1.644公里。K12+280-K12+711段由于交通量较大导致全幅翻浆,下挖结构按大修处治,大修路面结构: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0C)+粘层沥青+4cm中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透层沥青+17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未筛分碎石功能层,总厚度为62cm。其余村屯路段按铣刨后中修处治。全线共设置里程碑1块,百米桩16块,设置标线175.6平方米。K13+010-K13+070段右侧由于新增路肩挡墙增设60米C级钢板护栏。
(3)本桃线前厂子至腰节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此路段为中修,原路路面拉毛,路面结构采用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粘层沥青,平面交叉12处,里程碑2块,百米桩11根,道口标柱28根,热熔标线(厚1.5毫米)136.8㎡。
(4)牛欢线牛心台原五路车站至村部门口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境内。既有路面为沥青路面,路线起点位于牛心台原五路车站,测量桩号K0+000,终点至红脸村,测量桩号K3+158。路线全长3.158公里,村屯段长度1550米/2处,企业厂区段220米/1处。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高模量沥青混凝土(AC-20)+3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未筛分碎石功能层。其中轻度沉陷2065平方米,重度沉陷1730平方米,坑槽20平方米,龟裂650平方米,块裂290平方米,坑槽20平方米。桥梁利用1座,涵洞利用7道,平面交叉32处,渠化面积350㎡,新增交通标志牌4处道口标柱128根,里程碑4块,百米桩27块,热熔标线299㎡。
(5)牛欢线欢喜岭至欢喜岭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办事处。起点欢喜岭,终点至欢喜岭,路线全长0.9公里中修。路面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粘油层,重度龟裂635㎡,重度沉陷665㎡,坑槽6㎡,利用涵洞1道,全线新建单柱标志1套,设置里程碑1块,百米桩8根,热熔标线135平方米,C级钢护栏140米。
(6)威乌线孤家子至乌拉堡子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办事处。起点孤家子,终点至乌拉堡子,路线全长0.855公里大修。路面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未筛分碎石,龟裂1660㎡,坑槽120㎡,平面交叉5处,里程碑1块,百米桩5根。
(7)威乌线孤家子至乌拉堡子段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办事处。起点乌拉堡子,终点至乌拉堡子,路线全长1.945公里中修。路面结构采用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粘层油,治理病害40㎡,平面交叉28处,里程碑2块,百米桩17根。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共计122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苏边线维修全长2.7公里大修;和下线维修0.3公里大修,1.3公里中修;本桃线1.2公里中修;牛欢线3.1公里大修,0.9公里中修;威乌线0.9公里大修,1.9公里中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投资估算:约1053.5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03.3万元,明山区地方配套350万元)。
2.8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允许同一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其他公路工程中重复中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至 2023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成德嘉园5栋1号门市)。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⑤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网页截图及其他证明材料);⑥代理人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403485993@qq.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24-47197032
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门市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5941446530
代理邮箱:4034859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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