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处置拍卖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130.00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CDZ-2024-164784,项目包号: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省直公务车辆2024年第3批公开拍卖
(三)预算金额:130.00
(四)采购需求:
其他服务要求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30 15:53:35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31 ~ 2024-11-01 18:00:00
需求信息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后X日生效):1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悦 0531-51778933
采购单位: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查看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CDZ-2024-164784,项目包号: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省直公务车辆2024年第3批公开拍卖
(三)预算金额:13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分项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指标 |
---|---|---|---|---|
1 | 车辆公开拍卖 | 1 | 宗 | 车辆公开拍卖 |
其他服务要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1、严格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机动车拍卖规程》等国家有学规定进行拍卖。2、接受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3、拍卖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4、成立服务团队,明确项目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服务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应包含拍卖师,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工作。5、供应商报价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比例应<5%,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6、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未组织拍卖活动,或者虽然组织了拍卖但最终未成交的,委托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因拍卖活动发生的任何费用。 7、 成交供应商组织了拍卖活动且拍卖成交,但因买受人违约的,成交供应商收取或扣留的买受人因违约而应支付的费用需全部上交给委托人,拍卖最终成交并收到该车辆全额拍卖款之前的任何拍卖活动,委托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8、负责上门接车服务(包括接受车辆手续),负责拍卖车辆的美容、维护、预展,车辆违章、保险等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的复审工作,负责协助、监督买受人进行过户,并承担全部费用。 9、具备较好的网络拍卖条件和推介能力。 10、成交供应商应通过纸媒发布拍卖公告,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范围。车辆展示时间不得少于 2 天,并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受现场咨询(因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变更公告方式)。 11、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规定要求或程序进行拍卖的,委托人有权收回车辆,委托其他成交供应商进行拍卖。 12、拍卖车辆成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并将委托人应得的拍卖收入,按照要求交付到指定的账户。13、拍卖成交价不能低于拍卖底价(以委托人委托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作为拍卖标的底价)。 14、在车辆拍卖前以及成交后,通过指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详细车况信息及车辆成交情况。15、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公务车辆来源、资料信息、拍卖底价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保密事项,都要给予保密。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30 15:53:35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31 ~ 2024-11-01 18:00:00
需求信息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后X日生效):1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悦 0531-51778933
采购单位: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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