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供水智慧生产运行项目—二供泵房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公共供水智慧生产运行项目—二供泵房节能改造工程已经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1标段 标段:
标段名称 : 1标段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承担相应的供货、安装等服务能力,若为代理商还应提供所投设备品牌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销售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备卫生许可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须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具有 CMA 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生活饮用水配输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 (4)控制柜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或其他认证机构颁发的自愿性认证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业绩均可);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7)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 7月 1 日至今)无不良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 (8)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件若为代理商,所提供的涉水许可批件、检测报告等均为所代理的生产制造商的证件。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2 其他说明:
9.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