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跟踪审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jshfcg2023-001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18971875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02-08 14:57:04

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跟踪审计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编号:YCJSHFCG2023-001

2.项目名称: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跟踪审计单位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总预算金额:70万元

6.总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跟踪审计单位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工期,并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项资料移交完毕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需具备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公司注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边城汽修旁8楼。

3、方式:①获取条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采购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公司邮箱(421714322@qq.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②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发出,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边城汽修旁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边城汽修旁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时,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所附“资格审查表”。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鹤峰县兴裕水务有限公司或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兴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02721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边城汽修旁8楼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1897187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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