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林县人民法院LED大屏系统建设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0172341420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敬雨198770107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林县人民法院LED大屏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17234142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敬雨  1987701077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8 10:00  -  2024-11-08 10:46 
 采购单位:上林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LED显示屏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BTC015E:全彩;
次要参数要求:
1套 600000.00 京东方/boe

 
 买家留言:▲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仅限“推荐品牌的型号",不接受其品牌外的产品,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配置,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否则报价将无效
▲2、考虑到售后服务方便,本项目只接受南宁市本级中标供应商,不接受非南宁市本级供应商授权的定点服务商作为售后服务点。非本地供应商一律不接受、不验收、不签合同。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
▲3、响应附件必须上传,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供应商自行起草响应函,响应函内容包含:参数及商务条款无偏离表,承诺满足招标信息内容进行报价。无法满足条件视为恶意竞标。 
 附件: 上林县人民法院LED大屏系统建设项目清单110101.docx
 
 响应附件要求:1. ▲竞标人在竞标报名时必须在政采云反向竞价平台上上传必须提交所投产品LED显示屏\防火墙\机柜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及供货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和投标时所需上传的附件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交所投产品厂家针对该项目具有采购人名称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及供货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和投标时所需上传的附件资料的原件。采购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仅限“推荐品牌的型号",不接受其品牌外的产品,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配置,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否则报价将无效
▲3、考虑到售后服务方便,本项目只接受南宁市本级中标供应商,不接受非南宁市本级供应商授权的定点服务商作为售后服务点。非本地供应商一律不接受、不验收、不签合同。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
▲4、响应附件必须上传,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供应商自行起草响应函,响应函内容包含:参数及商务条款无偏离表,承诺满足招标信息内容进行报价。无法满足条件视为恶意竞标。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上林县 大丰镇 大丰镇南环路21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上林县人民法院LED大屏系统建设项目清单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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