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东风路幼儿园塑胶场地、楼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
金额
50.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园长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云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137701630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阜宁县东风路幼儿园塑胶场地、楼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东风路幼儿园塑胶场地、楼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东风路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东风路幼儿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东风路幼儿园塑胶场地、楼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工作为屋顶防水、塑胶场地铺设、伸缩缝修补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 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4.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22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50.98万元;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东风路幼儿 代理机构:盐城云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东风路19号 地 址 :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42号楼210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夏园长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13485265531     电    话:  13770163076              
传    真:                传    真: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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