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西山区第一中学碎纸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9263389767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琦133888517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第一中学碎纸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263389767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琦  13388851729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0 10:00  -  2024-10-10 11:01 
 采购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第一中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碎纸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碎纸机; P-8730:详细参数请看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2台 2000.00 科密/comet

 
 买家留言:(1)所供设备必须完全满足我方要求配置及参数,供货前需提供样机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确认成交结果;
(2)碎纸机必须满足我方要求的科密,型号为P-8730,切勿自主更换品牌型号,若对我单位采购造成影响,我方将按虚假应标把取消成交的预成交供应商向财政监管部门和政采云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处理,并将被列入我方采购黑名单。 
 附件: 西山区第一中学碎纸机参数.doc
 
 响应附件要求:(1)需上传科密厂家原厂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保修承诺函加盖厂家鲜章。拒不上传或上传不符按不满足参数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云南省 昆明市 五华区 丰宁街道 海源中路368号西山区第一中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响应需求 尊重用户单位的选择,应标产品符合用户单位的需求,此为供应商应标的基本准则,请勿无视我方产品需求,仅从自身角度随意响应报价,若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与我方需求不符,视为虚假应标,我方不予确认,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并列为我方黑名单。
履约能力要求 1、中标方在竞价结束后30分钟内提供: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硬件到用户现场对标书中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进行验证演示;且报价文件中的参数要求提供的资料需和产品报价共同提交,缺一不可,必须与采购规格配置相同,测试中发现虚假应标的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验证通过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提供厂家原厂授权、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的原件给甲方进行验证备案。)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以上文件,否则视为虚假应标。①请各供应商报价前仔细阅读本采购项目相关品牌型号。参数、备注及商务要求,评估自身展约能力,能完全满足的再参与报价,不接受更改品牌型号及参数。②供应商参与报价,视为同意并能全部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③我方不接受中标后放弃,不满足要求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属约等违约行为,恶意低价中标不属约的供应商,将依法依规提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
配送要求 ①不接受物流快递,按学校提供的详细供货清单配送到各部门(单位指定地点堆码摆放好)。②供应商须在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配送及安装。
货物要求 到货后所有投标货物,进场需和使用方,厂家在本地的销售人员(提供证明)一起对产品进行现场开箱检查,共同查证无误后收货。如发现有不符合的产品,则视为虚假应标,使用方将上报有关单位,并列入黑名单。以上所有要求必须完全满足,且报价文件中的参数要求提供的资料需和产品报价共同提交,缺一不可,必须与采购规格配置相同)。请勿以次充好或更换品牌报价,否则将向有关财政部门投诉举报。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安装调试结束后提供免费培训;
价格要求 ①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合同单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单价。所有报价产品为指定采购品牌,谢绝变更产品。②物品的运输、配送等直至交付使用前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供应商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安装测试时间完成后提供365*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带备品备件到达故障现场解决故障,若当天未能解决需提供备用机使用。为保证售后服务,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在当地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技术服务团队,以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外地供应商委托第二方本地公司提供售后服务。能够积极响应甲方配送、服务等需求。当地要有仓库,能够按我方实际要求配送,不接受外地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本地公司提供的配送。所有货物必须由同一供货商提供,不支持分散竞标。
验收要求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①货物到达采购方现场后,由采购方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检验的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招标方。 (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由中标方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及货物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并由双方确认。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15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3、验收费用:货物最终检验、甲方可以请当地质检局参加验收,验收过程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买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成交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达到使用方要求(正常使用30天内不能出现2次及以上任何故障,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且使用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产品的性能参数进行验证(检测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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