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安人造板厂石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永安人造板厂石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2 14: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人造板厂石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招标人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安人造板厂石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梅苑路69号永安人造板厂;
2.3期限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六十天内,按招标方要求均衡供货;
2.4产品规格:板状石蜡,50kg/包;
2.5采购数量:204吨;
2.6质量要求:国家标准GB/T254-2010,颜色正常(白色或淡黄色半透明物)、熔点:56℃~58℃,嗅味≤3,含油≤1.95m/m。中标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交该批次石蜡的检验报告,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和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在法律规定及生产厂家承诺的保质期内,中标方交付货物质量应当符合规定和约定,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若双方对交付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产生争议的,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报价评标法;
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报价: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法,即资格后审合格,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且报价最低为中标人。(报价为整元数)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  号:18201010010006706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下午3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永安市梅苑路69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yonglin.com/)和中航技招标网站(https://www.avicbid.com/)同时发布。
9.投标条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
地址:永安市梅苑路69号
邮编:366000
电话:13515987701  13850806014    
联系人:黄先生、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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