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ggzy-zctp2018-003
预算金额57.49万元
招标公司唐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毛先生0377-6222372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先生
中标联系人李垚均0377-62223726
公告正文
唐河县张店镇智能信号灯、电警、卡口系统及配套交通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唐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唐河县张店镇智能信号灯、电警、卡口系统及配套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河县张店镇智能信号灯、电警、卡口系统及配套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HGGZY-ZCTP2018-003

三、采购人:唐河县公安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项目预算金额:57.4969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8年6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竞谈信息

竞谈日期:2018年6月12日

竞谈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厅

谈判小组成员: 赵英民 曹建锋 毛俊有

九、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 大写:伍拾伍万玖仟元整( ¥ 559000.00 元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法定代表人:肖鹏飞

联系人:李垚均 联系电话: 0377-62223726

地址:唐河县产业集聚区伏牛西路6号

主要中标标的:

设备

规格

1

1.1

700 万防护罩一体化

DH-EP602-RU4A

4

16800

1.2

镜头

OPT-1 1 C1 2M-8MP

4

2200

1.3

支架

8018

8

150

1.4

LED

DH- I TALE-060AA-P

4

2300

1.5

智能交通端管理设备

DH- I TSE0804-GN5B-D

1

28000

1.6

红绿灯信号检测

DH- I TASD-01 6RA

1

8500

1.7

警抱杆机

定制

4

1600

反向

卡口

1.8

700LED灯防护罩一体

卡口

DH-CP602-RU4A-L

4

14800

1.9

镜头

OPT-1 1 C25M-5MP

4

2100

1.10

支架

8018

8

150

1.11

DH- I TALF-300AC

4

3200

路口

治安

1.12

DH- I PC-EBW81 230

1

9000

1.13

200万星光球机

DH-SD-6A9230UB-HN I

1

9500

智能

交通

灯、

施工

1.14

400 红黄绿

(主机动车道用

XZFX403-X

12

4800

1.15

色倒计时 (机

秒用) 学习

XZDX800*600-B

4

5200

1.16

非机动车

XZFJ403-X

4

2400

1.17

400元信

通配件

定制

8

1100

1.18

智能道路交通信控制

DH- I TRTSC-044A

1

42000

1.19

机基

定制

1

2000

1. 20

XZXH6806

4

18000

1.21

笼预

定制

4

2500

1. 22

灯杆基

定制

4

3800

1. 23

XZDJ6006

4

15000

1. 24

警杆笼预

定制

4

2500

...






2


文件


1

0

3


安装、调试检验费


1

0

4


至最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1

0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捌仟叁佰捌拾伍元整(小写:¥8385.00元)

十一、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唐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377-68937110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7-68513599

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三楼

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8537767301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1号鑫苑国际广场

十二、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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