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输气分公司贸易流量计前后直管段加装保温项目-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3日 17时 34分
15秒
一、概述
银川输气分公司共有6个作业区,30座计量撬,合计61路流量计;夏季光照强、环境温度高,户外计量支路管道和温度变送器长时间受到太阳辐射热量的照射,温度升高,引起气流分层,导致温度变送器计量数据不精准,户外气体分析小屋虽安装了空调,但正夏季高温时,分析小屋内部温度也高居不下,空调的使用也增加了温室气体的累积。为确保计量系统准确性,避免流量计受环境温度影响,导致计量准确性受影响,同时降低分析小屋空调能耗,因此申请对计量系统流量计前后直管段安装零能耗辐射制冷超材料(反射型辐射降温膜),相关材料降温性能符合GB/T 6672-2001、JG/T235-2014和T/ZZB-2304等标准。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60个工作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贰级及以上承包资质。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2.4 信誉要求(工程)
2.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5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4.6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建筑工程保温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材质要求
乙方提供的反射型辐射降温膜应符合以下参数要求,并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相关证明材料。(见询比文件)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需求值 响应人响应值
1 颜色 / 可定制色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响应的颜色 (响应人提供)
2 太阳光反射比 % ≥95,提供检测报告 (响应人提供)
3 大气窗口(8-13μm)发射率 / ≥0.90,提供检测报告 (响应人提供)
4 辐射制冷功率 W/㎡ ≥140W/m2,提供检测报告 (响应人提供)
5 耐磨性能(吹尘、吹砂、降尘) / ≥0.45L/um ,提供检测报告 (响应人提供)
6 耐中性
耐盐雾
耐湿热性
氙灯加速老化试验 / 经过≥960h小时的测试,测试面无生锈、气泡、变色、开裂或其他破坏现象,提供检测报告 (响应人提供)
7 阻燃性 / 阻燃级别≥B1级 (响应人提供)
8 环保性能 / 安全无毒环保材料,符合RoHS和REACH标准 (响应人提供)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8月08日 23时 59分
59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8月03日 18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8月08日 23时 59分
59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8月09日 07时 59分
59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8时 3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宁夏银川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18695275447
电子邮件:wanghl05@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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