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fw(zfcg)2024-001-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科学院院士咨询新疆工作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W(ZFCG)2024-001-1
项目名称: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采集康玉柱、吾守尔·斯拉木、陈学庚3位院士学术成长资料及各项资料收集,并形成院士数字资料库,完成3部传记策划撰写,制作康玉柱院士1部专题片(纪录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数字资料库和人物传记撰写,签订合同后4个月之内完成;制作专题片(纪录片),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并根据招标方要求修改完善,逐级审定后正式交付于甲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凡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同份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咨询新疆工作站(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新疆工作站)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0991-6386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E1座1层1002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杰
电 话:陈先生
附件信息:
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pdf
393.7K
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W(ZFCG)2024-001-1
项目名称: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二批“丝路科技之光”新疆院士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一标段)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采集康玉柱、吾守尔·斯拉木、陈学庚3位院士学术成长资料及各项资料收集,并形成院士数字资料库,完成3部传记策划撰写,制作康玉柱院士1部专题片(纪录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数字资料库和人物传记撰写,签订合同后4个月之内完成;制作专题片(纪录片),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并根据招标方要求修改完善,逐级审定后正式交付于甲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凡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同份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咨询新疆工作站(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新疆工作站)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0991-6386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E1座1层1002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杰
电 话:陈先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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