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清县洛舍镇洛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德清县洛舍镇黄龙头排涝站管理房拆除重建工程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招【2023】00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旭晨0572-88171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德清县洛舍镇洛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德清县洛舍镇黄龙头排涝站管理房拆除重建工程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洛招【2023】004号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德清县洛舍镇黄龙头排涝站管理房拆除重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德清县洛舍镇洛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德清县洛舍镇黄龙头排涝站管理房拆除重建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本工程为德清县洛舍镇黄龙头排涝站管理房拆除重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黄龙头排涝站左右两侧管理房上部结构拆除重建,管理房基础采用D800mmC25钢筋砼钻孔灌注桩加固,排涝站内、外墙面改建。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35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叁拾肆万叁仟叁佰玖拾元整(小写:¥343390元),计算方式: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预算造价373250元*92%=343390元(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本工程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9409元。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需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应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3省外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发包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标人竞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发包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9月26日23时59分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报名后,自主下载发包资料(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自主报名链接:(http://huzhou.bqpoint.com/TPBidder/memberLogin)【注:首次参加竞标活动者,需自行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新网站入口-德清新系统入口-交易主体登录-德清县限额发包交易系统登录后申请注册账号,验证通过后可以使用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项目报名及提疑等半流程操作】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
5.竞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09时30分;竞标文件及其他材料递交地点为:德清县洛舍镇人民政府二楼大会议室(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注意事项
本工程不进行集中进行踏勘现场和竞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德清县洛舍镇洛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沈先生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旭晨、徐敏
电  话:0572-8817112
发包监督小组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8222832
备案单位:德清县洛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9日
 
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应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竞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标。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竞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竞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应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社保证明出具时间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时间开始提供)。

 
注: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所列资格条件内容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条,均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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