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钢管及管件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231100130768)
招 标 人: 三 峡 物 资 招 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三 峡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 年 0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一、招标条件........................................................................................................................................... 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2 五、现场踏勘........................................................................................................................................... 3 六、电子身份认证...................................................................................................................................3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3 九、监督部门........................................................................................................................................... 3 十、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总则.................................................................................................................................................... 10 2. 招标文件............................................................................................................................................ 13 3. 投标文件............................................................................................................................................ 14 4. 投标.................................................................................................................................................... 16 5. 开标.................................................................................................................................................... 17 6. 评标.................................................................................................................................................... 18 7. 合同授予............................................................................................................................................ 1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 9. 纪律和监督........................................................................................................................................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2
1.评标方法...........................................................................................................................................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一)合同协议书.................................................................................................................................27(二)合同条款.....................................................................................................................................29(三)合同附件.....................................................................................................................................38 第五章 采购清单.............................................................................................................47
报价说明............................................................................................................................................ 47 2. 投标报价说明....................................................................................................................................47 3. 报价表................................................................................................................................................ 49 第六章 技术规范.............................................................................................................60概述.................................................................................................................................................... 60 2.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60 3. 标准和规程........................................................................................................................................67 4. 技术规范............................................................................................................................................ 68 5.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71 6. 工厂试验............................................................................................................................................ 71 7. 检查和验收........................................................................................................................................71 8. 质量保证期........................................................................................................................................7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一、投标函.............................................................................................................................................75
I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6 三、联合体协议书.................................................................................................................................79 四、投标保证金.....................................................................................................................................80 五、投标报价表.....................................................................................................................................82 六、技术方案.........................................................................................................................................83 七、偏差表.............................................................................................................................................85 八、拟分包(外购)项目情况表.........................................................................................................87 九、资格审查资料.................................................................................................................................88 十、投标关键技术、设备、部件及材料来源表.................................................................................96 十一、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97
I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钢管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076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钢管及管件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 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 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境内,与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四市的直线 距离分别为 240km、150km、95km、140km,地理位置较优越,电站总装机容量 1700MW(4×425MW),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 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钢管及管道附件(含连接紧固件,包括但不限于 螺母、螺栓、平垫、弹簧垫等)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交验、安装技术指导、培 训、技术资料、现场协调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 资分批次交货。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本次采购不锈钢钢管及管道附件(含连接紧固件,包括但不限于螺母、螺栓、平垫、弹簧垫等)计划交货期为 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分批次交货;首批货物计划暂定 2023 年 9 月交货。具体交货批次、时间及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应以供货通知单上明确的供货日期(要求供货日期与供货通知发出日期间隔不少于 30 天)将合格产品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钢管生产企业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 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不锈钢钢管销售合同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1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5)其他要求:
若投标人为钢管生产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钢管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管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须同时包括无缝钢管 A 级与 焊接钢管 A 级),且应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以及焊接钢管的型 式试验报告(试验钢管壁厚应不低于 16mm)。
②本项目的管道附件允许外购(无需授权),管道附件生产企业应具有压力管道管件 B 级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或其代理的钢管生产企业(单一主体)应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管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须同时包括无缝钢管 A 级与焊接钢管 A 级),且应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不 锈钢无缝钢管以及焊接钢管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钢管壁厚应不低于 16mm)。
②本项目的管道附件允许外购(无需授权),管道附件生产企业应具有压力管道管件 B 级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仅能代理一家钢管生产企业参与投 标,钢管生产企业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07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0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 转 2)的注册供应商:4.3.1 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 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 线处理;
4.3.2 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 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 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
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 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
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 CA 电子钥匙。新平台 CA 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 CA”,网址:
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 5 个工作日),请潜 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 CA 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 CA 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7.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 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 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28-6293 2045。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368 号三峡大厦 B 区 11 楼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28-81350641
电子邮箱:yan_yuao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368 号三峡大厦 B 区 15 楼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2932152
3
电子邮件:peng_yuch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368 号三峡大厦 B 区 11 楼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28-81350641 电子邮件:yan_yuao@ctg.com.cn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368 号三峡大厦 B 区 15 楼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2932152 电子邮件:peng_yuchen@ctg.com.cn |
1.1.4 | 项目名称 |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钢管及管件采购 |
1.1.5 | 项目概况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六章“技术规范”中规 定的质量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 | 费用承担 | 其中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适用于本须知 1.5 项 货物 类招 标收费标准。 □ 其他方式: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 / |
1.11.2 | 实质性偏差的内容 | 不允许实质性偏差,即招标文件中标有星号(*)的条款。□ 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2.2.1 |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 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天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投标文件的澄清答复文件等(如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 万元。 (1)递交形式 通过银行汇款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递交办法 潜在投标人登录新平台,在对应标段上获取保证金收款账号(一个 投标人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保证金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 将保证金汇至该账号下(汇款前请务必核对账号与金额);汇款成 功后新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更新保证金到账状态,潜在 投标人可登录新平台在对应标段下查看。 (3)递交时间 投标人须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成功汇至到招标代 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上(即新平台所提供的与投标标段相对应的保证 金汇款账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退还信息 投标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服务费交纳承诺书》,在 新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pdf”】通道上传并加企 业 CA 电子印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还,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 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供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有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用后 5 日内将余额退还(如不足,需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投标人提 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利息。 投标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 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投标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 360 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 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即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7.4 |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 (1)投标人应按照新平台的要求,在“系统管理-CA 绑定”页面完 成 CA 电子钥匙绑定,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可在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并 安装,操作手册见“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 (2)投标人将新平台上下载的招标/澄清文件数据包(.ebid 格式)导入投标客户端,编制报价表单、上传投标文件,使用绑定的 CA 电子钥匙在投标客户端上进行电子签章,完成评标条款的关联,加 密后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包(.etnd 格式)和密码串文件(.txt 格式,密码串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保管,用于 CA 介质损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其他方式解密”); (3)【投标专用表单】通道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 标报价表”要求填写(如数据不一致时,以电子签章版的 PDF 投标 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数据为准); 【投标文件-“主 pdf”】通道上传 PDF 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 加盖投标人的企业 CA 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信息”】通道上传“投标保证金承 诺”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服务费交纳承诺书”并加盖投标 人的企业 CA 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附件”】通道上传可编辑版的投标文件(如可编辑的 投标文件与电子签章版的 PDF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签 章版的 PDF 投标文件为准)、其他附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 供的视频文件、设计图纸等情况适用) (4)如本项目涉及多个标段,则各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单独编 制 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文件均要求扫描件。 |
3.7.5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 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并应分别使用投标人 CA 电子钥匙、法定代表人 CA 电子印章,在投标函加盖企业 CA 电子印章和法定 代表人 CA 电子印章。 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须经签 字扫描后再加盖企业 CA 电子印章。其中,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 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签字(或签章) |
4.1 | 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 | (1)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新平台,插入加密本项目投 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 CA 电子钥匙,从“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 面进入本项目的【项目工作台】,在“投标开标”环节上传本项目的 投标文件包(.etnd 格式)并完成递交操作,当递交状态显示为“递 交成功”时,表示本项目已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人上传至新平台的投标文件应一式两份,即加盖 CA 电 子章的 PDF 版和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可编辑版,若两个版本内容 不一致时,以 PDF 版为准。 (3)若招标人需要,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谈判前应向招标人免费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 套正本,5 套副本),并且其内容应与电子 投标文件一致。 |
4.3.2 | 递交的投标文件版本 | (1)本项目以新平台下载的招标/澄清文件数据包为准制作投标文 件; (2)若本项目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且涉及数据包变更,则 原招标/澄清文件数据包失效,须将最新版本的澄清文件数据包(.ebid 格式)导入投标客户端后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递交最新版的加密投标文件包至新平台,否则视递交的投标 文件无效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4.1 | 是否提交投标样品 | 否 □ 是,具体要求: / |
5.1 | 开标时间及形式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形式:电子开标 请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前至少 10 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 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 CA 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 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
7.1 | 定标方式 |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1 名中标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 标结果公示 | 招 标 人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 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其中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 日。 |
7.5.1 | 履约担保 | □ 不提供 提供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 5%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开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应由国内银行的支行及以上机构开具并经招 标人认可,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投标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 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 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2 | 电子注册 | (1)在新/旧两平台均未注册过的投标人,应通过新平台 (https://eps.ctg.com.cn,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 转 2)上的 注册通道免费申请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请务必妥善保存注册时 填写的手机号码及登录密码); (2)新平台 CA 电子钥匙同时办理 2 把,分别对应投标人电子公 章、电子法定代表人章。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递交、开 标等活动均须使用同一把 CA 电子钥匙完成,涉及投标文件电子签 章(此环节须分别插入两把钥匙完成电子公章、电子法定代表人章 的签署)、加密生成投标文件包及密码串文件、上传并递交投标文 件包至新平台、开标解密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等。投标人须在 北京 CA 指定网站(,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919-7888)办理适配于新平台的 CA 电子钥匙。请潜在投 标人及时办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确认电子钥匙的使用 可靠性,未办理及确认导致的影响投标或投标文件被拒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具体方法:将鼠标悬停在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首 页右侧“CA”图标上,点击弹出框中的【立即办理】按钮,按照页 面的指引流程完成办理申请与缴费。(温馨提示:北京 CA 电子钥 匙办理周期从申请信息审核通过计算 5 个工作日完成(不含邮寄时 间)。已办理电子钥匙的请核对有效期,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制 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如不满足时 限,请提前办理延期并使用新的 CA 电子钥匙完成投标文件的制 作、签章、加密、递交、解密及报价确认等操作!) |
8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3 | 投标人须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 |
10.3.1 |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须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令第 27 号)(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 革委等 7 部门令第 11 号) (6)《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部门令第 23 号) |
10.3.2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 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须遵守以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 管理制度: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的有关通知( 登 录 中 国 长 江 三 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epp.ctg.com.cn)后点击“通知通告”) |
10.4 | 招标人与合同当事人 关系说明 | 招标人:是指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买方:是指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为本合同签约 人、付款人、受票人、合同主体。 |
10.5 | 举报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涉及个人违反廉洁 自律规定的,可通过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采购监督电话等方式举报 |
10.6 | 为便于潜在投标人全面、及时、准确获取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等重要文件,投标人应 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定期登陆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获取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未 按本款规定办理,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未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而被否 决的风险 | |
10.7 | 投标人缴纳的标书款、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 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标书款、中标服务费等由招标代理机构 收取的费用,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四川省分公司开具,并由 四川省分公司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
9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相关资格要求如下:(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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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 3 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中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
支付,具体金额按照下表(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执行。投标人投标费用中应包含拟支付给招
标代理机构的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在投标报价表中不单独出项。收费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服务费用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付。投标 保证金不足支付中标服务费用时,中标人应补足差额。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中标服务费用后,向中标
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中标服务费后不因中标金额的变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价格变化、合
同终止等情形而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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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类招标费率 | 货物类招标费率 | 服务类招标费率 |
100 以下 | 1.00% | 1.5% | 1.5% |
100-500 | 0.70% | 1.1% | 0.8% |
500-1000 | 0.55% | 0.8% | 0.45% |
1000-5000 | 0.35% | 0.5% | 0.25% |
5000-10000 | 0.20% | 0.25% | 0.1%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 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9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
100×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900-500)×0.80%=3.2 万元
合计收费=1.5+4.4+3.2=9.1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2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投标交换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用中文书写。
1.7.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任何印刷文献和证明文件使用其他语言文字,则应将有关段落译成中文 一并附上,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投标人应对译文的正确性负责。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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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新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在新平台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外购与分包制造
1.11.1 投标人选择的原材料供应商、部件制造的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制造经验,具有提供本招
标项目所需质量、进度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
1.11.2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有关原材料供应商和部件分包商的完整的资质
文件。
1.11.3 投标人应提交与其选定的分包商草签的分包意向书或签订的分包协议。分包意向书或分
包协议中应明确拟分包项目内容、报价、制造厂名称等主要内容。
1.12 偏差
1.12.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偏差应逐条提出,并按招标文件第
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分别提交商务、技术偏差表。
1.12.2 投标人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提出实质性偏差的,将被认定是对招标文件的
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12.3 按投标文件格式提出偏差仅仅是为了招标人评标方便。但未在其投标文件中提出偏差的
条款或部分,应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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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新平台上以书面形式,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新平台上以书面形 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出后,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新平台下载查看,招标人将根据新平台下载记 录默认潜在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在新平台上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出后,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新平台下载查看,招标人将根据新平台下载记 录默认潜在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文件的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具体要求见第 9.5 款规定。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采购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 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合同设备及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投标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用可选择报价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3.2.4 报价中必须包括设计、制造和装配投标设备所使用的材料、部件,试验、运输、保险、技 术文件和技术服务费等及合同设备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相关税费。
3.2.5 对于投标人为实现投标设备的性能和为保证投标设备的完整性和成套性所必需却没有单 独列项和投标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等,均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设
备的报价中。
3.2.6 投标报价应为固定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按可 调整价格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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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 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新平台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 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扫描 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货物买卖合同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 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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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交货要求、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阿拉伯数字从前至后逐页编码。
3.7.4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格式进行编制。
3.7.5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包时使用的 CA 电子钥匙须与在投标客户端上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电子钥匙为同一把,且在 有效期内)。
4.1.2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要求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包上传至新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新平台
4.1.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新新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如要修改投标文件,须在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包,并登录新平台重新完 成提交操作。
4.2.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要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前登录新 平台,在对应标段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撤回投标后,该投标人不会进入开标程序)。4.2.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开标后 1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3.1 新平台的投标文件应一式两份,即加盖 CA 电子章的 PDF 版和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可编 辑版各一份,若两个版本内容不一致时,应以加盖 CA 电子章的 PDF 版为准。
4.3.2 递交至新平台的投标文件包版本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投标样品
4.4.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提交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样品,同时 应提交《样品清单》。
4.4.2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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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编号。
4.4.3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招标代理机构将 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发的样品丢失、毁损,招标机构不予负责。开标
5.1 开标时间及形式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通过新平台开标大厅对本项目进行电 子开标。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前至少 10 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 CA 电 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平台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若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主持人在开标大厅内向 投标人发出项目流标的通知,本项目流标并退出开标大厅。若具备开标条件,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
(2)投标人接到解密指令后进行电子解密,解密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 CA 电子钥匙,在 60 分钟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 CA 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 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
(3)各投标人解密完成后,主持人下发报价确认指令,系统显示开标一览表。各投标人使用解 密时的 CA 电子钥匙,在 10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完成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4)开标结束,投标人可以在系统内查询下载开标一览表。
5.2.2 若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本项目开标结束前在开标大厅内通过“开标异议”窗口 提出,由开标工作人员进行答复并记录。
5.2.3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若因投标人之外原 因造成所有投标人均未解密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排除故障后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所有参与方免责。
5.2.4 投标人解密过程出现任何问题时,请第一时间通过新平台开标大厅内“在线沟通”窗口向招 标代理机构反应,并联系新平台热线客服(400-665-1995 转 2)处理。投标人可通过此窗口向招标代 理机构反馈开标进展情况(如是否完成解密等)。
5.3 电子招投标应急管理措施
当新平台出现下列紧急情形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排除故障后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所有参与方免
责:
(1)系统服务器或数据库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正常使用;(2)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3)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4)其它无法进行正常电子开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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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开标后注意事项
5.4.1 从开标之日起到授予合同为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联系渠道和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进行 澄清和提供补充资料外,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评标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就投标事项进行联系。如果投
标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招标人评标的有关信息或干扰评标,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否决其投标。
5.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应保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通讯方式畅通,届时注意接收 评标澄清问题清单(如有),澄清将在新平台上进行。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章 第 7.2 款规定媒介公布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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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履约担保
7.5.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向合同买方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合同买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投标专业范围 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招标人评标的有关信息,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9.2.2 如果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招标人除报告国家有关部门由其进行处罚外,招标人还将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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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处理
9.5.1 异议必须由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实名提出,在下述异议提出有效期间内,按照招 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为保证正常的招标秩序,异议人须按本章第 9.5.2 项要求的内容提交异议。超过 规定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1)对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2)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按本章第 5.2.2 项的规定提出;
(3)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5.2 异议人为投标人的,异议书应当在新平台“异议管理”界面完成提交操作。异议人为非投标 人的,异议书应当现场书面提交。异议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事项必须具体);
(3)相关请求及主张(主张必须明确,诉求清楚);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线索必须有效且能够查证,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能够支 持异议人的主张或者诉求)。
9.5.3 异议人是投标人的,异议书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 CA 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电子印章(可使用投标客户端在异议书上加盖电子印章,导出后上传至新平台异议对应位置)。异议人若是 其他利害关系人,属于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 理人签字的须附授权委托书;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 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除投标人外,其余异议人的异议书,必须随附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 其是否是本项目利害关系人的公证证明。
9.5.4 招标人只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了合格异议书的异议事项进行处理。异议人通 过新平台提交了合格异议书的异议事项后,新平台会即时发出(首次书面答复)形式回复函,异议 人须对回复函进行【确认】操作(否则不予受理),确认后的异议事项状态为“已受理”,即正式进 入招标人处理阶段。异议书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书内容或者形式不符合本 章第 9.5.2、9.5.3 项要求的,招标人可不受理。
9.5.5 招标人对合格异议书的异议事项做出处理后,通过新平台向异议人发出正式的异议答复
20
函。异议人若无新的证据或者线索就所提异议事项再提出异议,招标人将不予回复。除开标外,异 议人自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 3 日内应在新平台对异议答复函进行接收确认,若超过此时限,则视同 异议人同意答复意见,招标及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9.5.6 经招标人查实,若异议人以提出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的,阻碍或者干扰了招标投 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招标人将对异议人作出如下处理:
(1)如果异议人为投标人,将异议人的行为作为不良信誉记录在案。如果情节严重,给招标人 带来重大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自异议处理结束之日起 3 年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
(2)对其他利害关系人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记录在案。
9.6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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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等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投标报价表 | 符合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范”的规定 | |||
实质性偏差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2 项的负偏差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评分权重构成(100%) | 商务部分:60% 技术部分:40% | ||
2.2.2 | 评标价修正系数 计算公式 | Ki=60×<5%×1/m1i+50%×1/m2i+5%×1/m3i+10%×1/m4i+30%×1/m5i>+40×<30%×1/n1i+40%×1/n2i+5%×1/n3i+25%×1/n4i> 其中: m1i─第 i 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平均得分; m2i─第 i 家投标人业绩平均得分; m3i─第 i 家投标人信用评价平均得分; m4i─第 i 家投标人财务状况平均得分; m5i─第 i 家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平均得分; n1i─第 i 家投标人技术能力平均得分; n2i─第 i 家投标人质量措施、货物质量平均得分; n3i─第 i 家投标人投标关键技术、部件、设备及材料来源及 供应可靠性平均得分; n4i─第 i 家投标人服务方案及承诺平均得分; | ||
2.2.3 | 评标价计算公式 | Qi=Q0i×Ki 其中: Qi:第 i 家投标人的评标价; Q0i:第 i 家投标人的投标修正价; Ki:第 i 家投标人的评标价修正系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
2.2.4 (1) | 商务部 分评分 标准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m1) | 检查投标文件在内容与项目上的完整性,针对投 标人提出的非实质性商务偏差,评价其是否合理 | 5% |
投标人业绩(m2) | 审查投标人的以往业绩情况,具有满足招标文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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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得基础分 60 分;在此 基础上,每增加 1 项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 绩加 10 分,本项满分 100 分 | |||
信用评价(m3) |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年度 货物类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统一评分,A、B、C 三个等级信用得分分别为 100、85、70 分。如 投标人在上述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 等级,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以往业绩及在其他单 位的合同履约情况合理确定本次评审信用等级 | 5% | ||
财务状况(m4) | 评价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状况(依据近 3 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 10% | ||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m5) | 对货物交货价格进行合理性评审 | 30% | ||
2.2.4 (2) | 技术部 分评分 标准 (100%) | 技术能力(n1) | 对生产厂家的制造加工能力及技术力量,生产设 备工艺水平,出厂检测方案及检测设备进行评价 | 30% |
质量措施、货物质量(n2) | 对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质量异议处理措施,技 术性能参数的符合性,技术偏差进行评价 | 40% | ||
投标关键技术、部件、设备及材料来源及供 应可靠性(n3) | 所有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设备、部件 及原材料的来源是否清晰、完整。所有货物采购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 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标明自主知识产权、第三方 许可、国外实体控制的知识产权情况。根据列报情况评审供应可靠性。 | 5% | ||
服务方案及承诺(n4) | 对投标人的运输方案、中转方案、现场应急供货 方案、卸车方案,现场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置 方案、包装方案(对货物包装方案的绿色环保性 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 25% | ||
3.1.1 | 初步评审短名单的确定 | 不适用 | ||
3.2.1 | 详细评审短名单的确定 | 按照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当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10 名时,选取排序前 5 名 进入短名单;当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10 名及以上 时,选取排序前 6 名进入短名单。若进入短名单的投标人 有算术错误,经修正后的报价高于其他未进入短名单的投 标人报价,则依序递补。如果数量不足 5 名时,按照实际 数量选取。 | ||
3.2.2 | 投标报价的处理规则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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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然后,按照规定的办法折算成价格系数,价格系数乘以各投标人的投 标修正价即得到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
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价修正系数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系数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初步评审短名单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 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 1.4.4 项、第 1.4.5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 技术评议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招标文件规定 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应提供技术支持材料而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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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
(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
(4)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构成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偏差情况。
3.1.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 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6 经初步评审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因有 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详细评审短名单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 投标报价的处理规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 评分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1)评分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方式进行,参加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单独打分。凡未记名、涂改后无相应签名的评分票均作为废票处理。
(2)除另有规定外,评分因素按照 A~D 四个档次评分的,A 档对应的分数为 100~90(含 90),B 档 90~80(含 80),C 档 80~70(含 70),D 档 70~60(含 60)。评标委员会讨论进入详细评 审投标人在各个评审因素的档次,评标委员会成员宜在讨论后决定的评分档次范围内打分。评标委
员会成员宜在评分档次范围内打分,如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分结果有不同看法,也可超档次范围打
分,但应在意见表中陈述理由。
(3)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汇总方法,参与打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 5 名(含 5 名)以上时,汇总时去掉单项评价因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剩余样本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得分。
(4)评分分值的中间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 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然后按照 2.2.2 款公式计算 价格系数,再按照 2.2.3 款公式计算出评标价。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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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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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为保证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的需要,本合同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署,以共同遵守执 行。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述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合同设备、数量和价格
1.1 合同设备、数量
卖方承担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不锈钢钢管及管道附件采购的供应,数量 详见合同附件 1。
1.2 合同价格
1.2.1 含税工地交货单价包括合同设备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验、安装技术指导、培训、技术资料、现场协调、售后服务及质保服务等费用,并包括除合同另有
规定以外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所需全部费用。
1.2.2 合同价格中必须包括合同设备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税费和中标服务费。
1.2.3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具体供货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合同暂估金额不含税价为人 民币(大写)(¥元);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
率为 %;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其分项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1.2.4 本合同期内,价差调整按合同条款第十二条执行。
1.2.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本合同不含税价不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而 调整,增值税税额将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调整而同步调整,合同含税总价相应调整。
2.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合同协议书、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
(6)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经买方认可的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含评标过程中澄清答疑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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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任何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履行中,买卖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
文件如有矛盾,优先次序以签字时间在后的为准,如签字时间相同,以上述文件顺序在先的为
准。
3. 鉴于买方将按下条规定付款给卖方,卖方在此立约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
任,保证:
(1)全面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合同设备的供货和服务;
(2)确保货物及服务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4. 作为对本合同项目供货和服务的报酬,买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支付合同
价款,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即开始生效,至本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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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下列术语在合同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
1.1 “买方”指。
1.2 “卖方”指投标已为招标人接受生产并提供合同设备的法人单位,在投标阶段为投标人。1.3 “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签订的供货协议。
1.4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要求,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按照本合同条 款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5 “合同设备”系指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应向买方提供的物资,包括项目下的不锈钢钢管、管道附件、连接紧固件(包括但不限于螺母、螺栓、平垫、弹簧垫等)、专用工具、技术文件 和其它一切材料与物品等。
1.6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以及其他 的伴随服务,比如运输方案、安装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 担的其他义务。
1.7 “技术文件”系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试验和维护保养相关的所有的数据、图纸、各种正式的文字资料、电子文件及其载体以及 生产过程的照片和录像等。
1.8 “技术指导及技术服务”指就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卖方应提供的监督、指导及服务,以及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提供的其他监督、指导及服务。
1.9 “技术规范”指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经过买卖双方确认的技术文 件、图纸、资料等。
1.10“工地”指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所在地。
1.11 “质量保证期”指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通过 15 天考核试运行后 12 个月。1.12 “验收”指买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件对货物进行检查、检验和接受。
1.13 “监理单位”指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买方选定的工程施工和物资供应监理单位。
1.14 “潜在缺陷”是指由于卖方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技术指导上的疏忽而造成的合同设备在 合同规定的各种工况下不能正常运行和操作或被迫停运检修处理的质量缺陷,此种缺陷在验收 过程中由于缺乏考核工况而难于发现。
第二条 供货范围
2.1 合同规定的货物: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不锈钢钢管及管道附件。2.2 技术文件:卖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
2.3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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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交货以前的运输和保险,使合同设备的交货要求符合合同文件的 要求。
(2)合同设备的供货、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4 管件外购计划须提前报买方审批,买方同意后方能实施外购。卖方应对用于本合同的 外购管件严格管理,不能以包代管。提供外购管件的厂商必须满足规定的资质要求,卖方应派 驻专业人员对外购管件进行监造,严格质量监督,保证外购管件的质量。卖方应对外购管件的 质量向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交货期
3.1 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分批交货,合同批次货物交货时间以买方 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应以供货通知单上明确的供货日期(要求供货日期与供货通知发出日期间隔不 少于 30 天)将合格产品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买方根据需要有权顺延本合同的合同期(最长顺 延 6 个月)。在合同顺延期期间,本合同的价格和所有条款继续对双方有约束力。
买方可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相应调整交货计划,买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卖方,卖方 应无条件同意并不得增加任何合同费用。
3.2 交货地点: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3.3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第四条 包装和装运
4.1 本合同交货的钢管及管道附件在到货时必须确保每一件(捆、夹、箱)产品提供合格 证 2 份(可用 A4 幅面),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标记、数量、批号、标准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地址,与出厂质量保证书对应,并按 GB 6388 和 GB/T 191 执行。所有 管路及管件应有制造厂家的质量证明书一式 4 份。每批次货物交货时,卖方必须再向买方提供 一套完整的该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合格证材料,以便买方及时办理验收、支付及资料存 档等工作。
4.2 卖方向买方交货时,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2102)(以最新标准为准)。
合同设备在到货时必须确保每一件(捆、夹、箱)上有 2 个或以上唛头标识,并与详细装 箱清单、出厂质量保证书对应(相关格式及内容要求将在合同谈判时明确)。包装物的回收按 照国家和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4.3 本合同交货的合同设备须包装后交货。所有形式的包装,其强度应满足在运输、场内 二次转运及装卸作业时不散捆、散夹和散箱要求。具体包装要求如下:大规格管材及管道附件 采用夹装包装;小规格管材采用捆装包装;小规格管道附件采用木箱包装。买方保留因卖方不 响应本条款要求,造成卸货或清点困难,而采取拒收货物或延迟办理验收手续等措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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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仓储及运输
5.1 卖方自行组织合同设备的中转、仓储和运输,卖方应具备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中转及仓 储手段。
5.2 按买卖双方协商决定的方式运输,卖方自行负责组织承运。
5.3 卖方在运输时,必须遵纪守法,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运输到浙江天台抽水蓄能 电站工区,必须服从工区的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
5.4 卖方在运输时,对安全承担一切责任。
5.5 买方负责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期间全过程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买方负责协调承 包人在指定地点卸货并承担相应责任。
5.6 卖方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勘查确认,买方可予以必要的配合。
5.7 卖方承诺承担供货任务的人员、车辆及材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并承担不 符合要求和操作不当等导致的损失。
第六条 交货通知
6.1 买方应在交货前,根据卖方在投标时承诺的从接到发货通知到指定地点交货的供货周 期,提前将合同号、货名、发货数量、到货日期等书面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生产、发运。因买方未及时通知卖方而造成的未及时到货由买方负责。
6.2 卖方应按照买方根据 6.1 款的通知按时提供所要求的全部品种、规格和数量的货物,如 所提供的品种和/或规格和/或数量和/或到货日期不满足通知中的要求,买方可提出相应的索赔。
6.3 卖方在每批次货物全部装运完毕 24 小时内,立即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体积、车号、发运日期等书面告知买方,以便组织接货。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 承担。
6.4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交货通知规定的数量,否则卖方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交货与售后服务
7.1 合同设备的交货单位和接货单位
7.1.1 合同设备的交货单位是卖方。
7.1.2 合同设备的接货单位是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
7.2 卖方供应到工地的合同设备,必须按照买方的要求供至工地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完成 卸车。
7.3 卖方需配置一名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服务总代表,以满足协调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要求。7.4 买方在对合同设备的加工、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缺陷,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通 知后 48 小时内,赶到现场与买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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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买方在对合同设备的加工、使用过程中,出现因卖方制造、工艺等方面的原因所发生 的缺陷,卖方应负责及时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因买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卖方仍负责按买方要求换货或维护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7.6 卖方应在货物到货验收前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其技术资料。
7.7 本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完整材料(未使用的整节管道、管道附件)按照合同单价由卖方 回购(买方在完工结算款中进行扣除),材料退场时发生的全部费用都由卖方自行承担。特殊 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第八条 验收
8.1 数量
卖方交货责任人与买方指定的收货单位责任人在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或买方指定天 台抽水蓄能电站其它地点当场验货,办理货物交接,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买方在交货 地点有权随时进行抽检卖方交货产品的质量,如发现品质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买方有权拒收、拒付合同价款,并追究卖方由此造成买方的经济损失。
8.2 验收标准
卖方货物到达验收地点,买方或买方代理在 15 日内组织验收,卖方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等 技术资料给买方,买卖双方按第九条中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若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均无异 议,买方应及时开出《材料验收单》。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委托的质检单位的取样工作,在买方 委托的质检单位抽取样品后,卖方需在取样单上签字确认,并自行保留一份封样,以便校核。
*第九条 质量
9.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通过 15 天考核试运行后 12 个月。
9.2 卖方的货物性能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规定,若技术规范中无规定,则应符合 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9.3 本合同的管道采用全定尺交货,每根长度为 6m,管道工地交货以长度和壁厚为测量验 收标准。
9.4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不得随意变动原产地及标的物品牌。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为新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定尺、技术性能等。卖方 承诺其货物在买方验收、制作、安装等任何工艺环节,其所供货物均能符合合同质量条款要求;在任何环节出现任何不符合合同质量条款的情况,卖方承诺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有缺陷 的合同设备,并按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原则承担买方索赔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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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知识产权
卖方须保障买方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
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
律和费用责任。买方承诺对卖方产品技术保密。
*第十一条 价款的结算
11.1 结算货币及支付方式:买方以人民币支付给卖方价款,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
11.2 结算时段:按交货批次结算价款。
11.3 结算时间:卖方需按要求提供合格的支付手续,买方在取得卖方合格的支付手续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支付。
11.4 价款金额的计算
(1)到货款支付:到货支付价款金额=合同交货单价×验收数量(数量为买卖双方共同验 收确认的数量)×90%。卖方凭合同、质量证明书(原件)、《材料验收单》、金额为该批次设 备合同价格 9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办理结算业务。买方审核无误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 支付该批合同设备价格的 90%。
(2)完工款支付:完工结算价款金额=合同交货单价×验收数量(数量为买卖双方共同验收 确认的数量)×10%。在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通过 15 天考核试运行后,卖方凭 合同、质量证明书(原件)、《材料验收单》、金额为所有批次设备合同价格 10%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到买方办理结算业务。买方审核无误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所有批次设备合同价格 的 10%。
11.5 如果卖方提供了不合格的产品且不及时处理或处理结果不符合买方要求的,买方有权 扣留该批货物全部或部分价款作为补偿。
11.6 卖方结算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11.7 买方纳税人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名称: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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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卖方应按照结算款项金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卖 方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款项。
卖方应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规范、合法,如卖方虚开或提供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重新向买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
合同变更如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约定作废、重开、补开、红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收票方应在开票之日起 180 天内退回原发票,则可以由开票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 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开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依 据收票方提供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 价差调整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交货单价不变,物价风险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合同执 行期间如遇到合同主要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特殊情况,按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水 电工程建设价差管理办法》( CTG-G3-GC-04-2018)处理。
第十三条 商务单据
13.1 卖方应按价款的结算要求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 分车发运时每车货物应有发运码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质量证明书、码单在货物到 货验收时交买方验收人,并在货款结算时交买方一份质量证明书原件和加盖卖方合同章的复印 件。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全部合同设备在交付买方之前,其毁损、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必须为全部合同 设备投保一切险。
14.2 卖方必须为其在工地参加合同设备验收和技术服务的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 定投保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保险费含在合同交货总价内。
*第十五条 税
卖方承担纳税义务,税种和税额依法办理,所有应纳税金已含在合同价内。
*第十六条 索赔
16.1 在货物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缺陷,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根据 买方的索赔要求,对货物进行完全或者部分替换。若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 15 个日历天内不答复,应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16.2 双方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在事件发生的 10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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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 天内结算完毕,否则,应 按逾期付款加倍处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与义务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而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7.2 买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付款,除双方协商签署延期付款协议外,买方应向卖方 支付逾期付款金额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执行,自逾期付款 之日起计算。
17.3 卖方必须按买方下达的供货通知按时组织供应。若因卖方原因延迟供应 7 天及以上,买方有权以未按时供应货物货款的 5%作为违约金额,违约金额在下期货款结算时直接扣除,累 计违约金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
17.4. 若因为卖方的货物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相 关损失。卖方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尺寸、数量、质量、产品质量问题及缺 陷等一切不符合合同规定条件),卖方应于 2 日内向买方来函说明质量不合格原因和后续整改 措施,并按参验各方共同商定的质量事件处理办法处理相关事宜。如最终认定为不合格的合同 设备,暂未使用的进行退货处理,复检及退货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若不能按买方要求 办理退换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另买方将视质量事件影响情况通过没收履约担保、诉讼等方 式向卖方索赔。
17.5. 若卖方不能及时履约,买方根据相关情况,可将卖方列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同时,通报行业和国家相关信用评定部门。
第十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8.1 如果因卖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以致卖方继续执行合同将给买方造成损失时,买方有权 下达书面“变更合同指令”。对此,卖方不得拒绝,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交货延期由卖方承担 责任。
18.2 买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可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向卖方对如下几点发出书面变更指示: A. 运输方式或包装;
B. 交货时间;
C. 交货地点;
D.
技术变更;E. 交货数量;
F. 新增规格:随着工程设计的深化,本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会存在少量的新增规格型号 管道、管件采购需求,本标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供应。新增规格型号管道、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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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内相邻规格型号的价格进行插值计算。计算公式如下:A 为 x 元,B 为 y 元,新增项 C 的价格为:z=y+(x-y)﹡ A--工程量清单中,比新增项 C 大一个尺寸的管道或管件;
B--工程量清单中,比新增项 C 小一个尺寸的管道或管件。
18.3 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卖方执行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双 方可对合同价格和供货进度作合理的调整,并签属双方变更确认单。
18.4 本项目不进行价格调差,卖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
18.5 卖方为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仍然使得买方无法避免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 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8.5.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任何期限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买方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部分的货物。
卖方应承担买方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5.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 出的违约通知书后 3 个日历天(或买方确认的更长时间)后仍未纠正其过失。
18.6 当买方或卖方一方破产或因国家政策性变更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出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应以不损害对方利益为条件。
18.7 由于出现第二十条款规定的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第十九条 分包与外购
19.1 外购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如需变更须经买方事先同意。分包与外购并不解除卖方履 行本合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分包及外购内容见合同附件 3。
19.2 卖方对所有分包与外购设备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 避免和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等。
20.2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
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因此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履约担保
21.1 合同签订前,卖方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签约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函或履约 保证金。
21.2 买方在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通过 15 天考核试运行且提供了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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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量担保后,于 20 个日历天内将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
*第二十二条 质量担保
卖方应提供质量担保,质量担保可通过质量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两种形式。买方在合同设备 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向卖方无息退还质量担保。
(1)质量保函
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前,卖方须提供金额为合同全部到货批次设备总价款 3%且有效期至质量 保证期满后 30 日的不可撤销质量保函,质量保函应由国内银行的支行或其以上机构开具。
(2)质量保证金
在完工结算时扣留合同全部到货批次设备总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防止贿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廉洁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禁止卖方利用各种形式向买方
行贿,一经发现并证实,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
禁止买方利用各种形式向卖方索贿,一经发现并证实,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
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同争端及解决
24.1 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期间,买卖双方均应本着事实求是、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合同争端。
24.2 除合同在争端提交解决期间已被终止外,任何情况下卖方都应尽一切努力继续实施并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供货任务,买方也应根据合同实施并完成的供货质量和数量,支付相应的货
款和费用。
24.3 协商
无论何时,当合同双方发生(或提出)合同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24.4 提交诉讼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且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25.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后即开始生效。
2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5.3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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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附件 附件 1:合同价格表
合同价格表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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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合同交货进度
合同采购清单交货进度和批次
1. 交货说明
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具体的供货数量及
交货时间以买方正式发出的“供货通知单”为准,卖方应按照买方“供货通知单”的要求将
合格产品运至规定交货地点。
2. 供货通知单(格式)
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管道及管道附件
第 批
供 货 通 知 单
公司(厂):
根据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进展需要,请在 年 月 日前将下表所列材料运抵天台
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单元工 程编号 | 名称及规 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图纸编号 | 设计 工程量 | 应供货 数量 | 审核 供应量 | 备注 |
施工承包人 | 监理单位 | |||||||
分管副总监 | 业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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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分包或外购项目清单
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文件八的内容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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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了防范和控制 合同(合同编号:)商订及履行过程中的 廉洁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反腐倡廉相关规定,经双方商 议,特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 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正当利益。
3.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
4.规范招标及采购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范。
5.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6.发生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及时按规定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 报或通报,并积极配合查处。
二、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方便。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以 下简称礼品礼金);
(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 工具及其他服务;
(3)不得在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 中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负担或支付的费 用;
2.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营私舞弊。
3.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 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商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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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乙方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输送利益和方便。
(1)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
(2)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
(3)不得为甲方及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提供利益和便利;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及相关人员负担或支付的 费用。
2.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3.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调查问题,不得隐瞒、袒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不廉洁问题。
四、责任追究
1.按照国家、上级机关和甲乙双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追究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
2.建立廉洁违约罚金制度。廉洁违约罚金的额度为合同总额的 1%(不超过 50 万 元)。如违反本协议,根据情节、损失和后果按以下规定在合同支付款中进行扣减。
(1)造成直接损失或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扣除 10%-40%廉洁违约罚金;(2)情节较重的,扣除 50%廉洁违约罚金;
(3)情节严重的,扣除 100%廉洁违约罚金。
3.廉洁违约罚金的扣减:由合同管理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罚意见,与合同 进度款的结算同步进行。
4.对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并确有立功表现或从轻、减轻违纪违规情节的,可根据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酌情减免处罚。
5.上述处罚的同时,甲方可按照三峡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另行给予乙方暂停合同履 行、降低信用评级、禁止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等处理。
6.甲方违反本协议,影响乙方履行合同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执行
1.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2.甲方举报电话:028-8593 2046;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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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适用主合同争议解决条款。2.本协议签订份数与主合同一致。
3.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同步审批,主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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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鉴于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已保证按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实施,并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卖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经认可银行开具的保
函,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1)本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本保函。
(2)本行在此代表卖方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的责任,在你方第一
次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
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3)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卖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4)本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合同项下的设备
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
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行。
(5)此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通过 15 天考核试运
行,并提供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保函后结束。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银行许可证号:
印刷体姓名与职务: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年 月 日
注:若开具保函银行对格式有特殊要求,在获得买方同意后,卖方可使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
但其实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责任条件、有效期等规定)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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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质量保函
质量保函
出具日期:
致:
第___________号合同的_______的质量保函
此 保 函 是 为 ________( 以 下 称 卖 方 ) 根 据 ___ 年 ___ 月 __ 日 第 _____ 号 合 同 为 ________ 项目 (以下称项目) 向贵方提供___________(货物和服务的描述) 的质量保 函。
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称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 证无追索地支付相当于合同设备价 3%金额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并就 此立约保证同意:
(1)贵方认为卖方没有忠实地履行所有的合同文件和在其后达成的同意修改,补 充,增加和变更,包括替换和/或修复有缺陷的货物的协议(以后称违约),而不管卖方反 对,银行应按贵方书面报告说明卖方违约的通知及所提要求,立即按贵方所提的不超过 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以上述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贵方。
(2)这里所说的任何支付均免于扣除当时和以后的任何税费、关税、费用,无论 什么性质的和无论何人强加的扣除和扣缴。
(3)本保函的各项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款的任 何更改,经贵方允许的时间上的任何变动及其它宽容或让步,或者贵方发生的可能免除 本行责任的任何疏忽或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本行的责任。
(4)本保函的有效期直至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到期时结束。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银行许可证号:
印刷体姓名与职务: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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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年 月 日
注:若开具保函银行对格式有特殊要求,在获得招标人同意后,卖方可使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
式,但其实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责任条件、有效期等规定)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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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清单
1. 报价说明
1.1 采购清单包括投标人应提供的钢管、管件(含连接紧固件,包括但不限于螺母、螺栓、平垫、弹簧垫等)及配套服务。
1.2 钢管及管件数量为估列,买方保留合同签定生效后对采购数量变更的权利。在合同执 行过程中可能对采购数量予以调整,但合同不含税单价不变,变更后的合同总价将按照该项目 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结算。
1.3 钢管、管件交货单价应包含钢管管件连接安装所需的螺栓、垫片等其它所有附件费用。1.4 本次招标的钢管采用全定尺交货,每根 6m。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可调整价格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 本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为 1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营 改增”政策的相关规定计取、缴纳税费,应缴纳的税费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含增值税价格作为 投标人评标价。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或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项目合 同中的税率不一致,本合同不含税价不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而调整,增值税税额将随适用的增值 税税率调整而同步调整,合同含税总价相应调整。
2.3 本次招标所有报价均为车板交货价格,投标人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及中转方案。投标人 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交付地点为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2.4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本清单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结合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 条件的要求,完整填写报价表中的报价等所有要求填写的内容。凡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则认 为完成该项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成本、合理利润、税费及风险等)均已包含在报价表的有 关项目单价、合价及总报价中。
2.5 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提供所有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服务及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包括除合同另有规 定以外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所需全部费用,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服务其相应的费用可合理分摊在货物的交货价中,报价中应已包含的招 标文件中所有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
2.6 报价表中的工地交货价已包含了合同设备的出厂价、运杂费、中转仓库管理费、保险 费等一切费用。
2.7 投标人应将所有报价表文字说明附在报价表中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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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服务费,且不单独 出项,由中标人支付。
2.9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采购清单”给定的范围及数量进行报价,不得随意修改采购清单 的格式和内容(如清单表中的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 投标。
2.10 招标文件报价清单如有澄清调整的,投标人统一以澄清后的报价清单为准进行报价,如因投标人自身的疏忽和遗漏导致报价清单有误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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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表
表 1-1 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1 | 钢管交货总价 | 钢管合计金额 | |
2 | 管件交货总价 | 管件合计金额 | |
3 | 投标总报价 | 填入投标函和 电子采购平台中 | |
4 | 其中:增值税税额(税率 13%) | / |
注:1. 本表中的工地交货总价及投标总报价,应根据本章“表 1-2 分项报价表”的小计及合计栏金额填报。
如果分项报价表与本表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修正投标总报价。
2. 增值税税额=投标总报价÷(1+13%)×13%。如增值税税额计算有误,按投标总报价修正。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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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1 | 焊接钢管 | ||||||||||
1.1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530×13 | GB/T12771 | 06Cr19Ni10 | 36 | 米 | |||||
1.2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530×11 | GB/T12771 | 06Cr19Ni10 | 12 | 米 | |||||
1.3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530×8 | GB/T12771 | 06Cr19Ni10 | 180 | 米 | |||||
1.4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480×10 | GB/T12771 | 06Cr19Ni10 | 702 | 米 | |||||
1.5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426×11 | GB/T12771 | 06Cr19Ni10 | 54 | 米 | |||||
1.6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426×9 | GB/T12771 | 06Cr19Ni10 | 54 | 米 | |||||
1.7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77×8 | GB/T12771 | 06Cr19Ni10 | 222 | 米 | |||||
1.8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25×9 | GB/T12771 | 06Cr19Ni10 | 6 | 米 | |||||
1.9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25×7 | GB/T12771 | 06Cr19Ni10 | 384 | 米 | |||||
1.10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25×4.5 | GB/T12771 | 06Cr19Ni10 | 96 | 米 | |||||
1.11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73×8 | GB/T12771 | 06Cr19Ni10 | 18 | 米 | |||||
1.12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73×6 | GB/T12771 | 06Cr19Ni10 | 1224 | 米 | |||||
1.13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73×4.5 | GB/T12771 | 06Cr19Ni10 | 18 | 米 | |||||
1.14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19×5 | GB/T12771 | 06Cr19Ni10 | 822 | 米 | |||||
2 | 无缝钢管 | ||||||||||
2.1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219×16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62 | 米 | |||||
2.2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59×12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8 | 米 | |||||
2.3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59×4.5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746 | 米 | |||||
2.4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33×4 | GB/T14976 | 06Cr19Ni10 | 402 | 米 | |||||
2.5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08×4 | GB/T14976 | 06Cr19Ni10 | 2070 | 米 | |||||
2.6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89×3.5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194 | 米 | |||||
2.7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76×3.5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110 | 米 | |||||
2.8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57×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566 | 米 | |||||
2.9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45×5 | GB/T14976 | 06Cr19Ni10 | 54 | 米 | |||||
2.10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45×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026 | 米 | |||||
2.11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38×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540 | 米 | |||||
2.12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32×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80 | 米 | |||||
2.13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25×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30 | 米 | |||||
2.14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22×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264 | 米 | |||||
2.15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8×3 | GB/T14976 | 06Cr19Ni10 | 12 | 米 | |||||
钢管合计金额 | / | / | / | / | / | ||||||
3 | 管件 | 06Cr19Ni10 | |||||||||
3.1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500(B)-4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2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50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3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45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45 | 对 | |||||
3.4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400(B)-4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5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40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0 | 对 | |||||
3.6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35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3.7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300(B)-4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8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30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03 | 对 | |||||
3.9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250(B)-4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10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25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318 | 对 | |||||
3.11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20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47 | 对 | |||||
3.12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200(B)-16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24 | 对 | |||||
3.13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5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07 | 对 | |||||
3.14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50(B)-16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82 | 对 | |||||
3.15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25(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37 | 对 | |||||
3.16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00(B)-4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17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0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53 | 对 | |||||
3.18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00(B)-16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63 | 对 | |||||
3.19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80(B)-2 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98 | 对 | |||||
3.20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80(B)-1 6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62 | 对 | |||||
3.21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65(B)-2 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62 | 对 | |||||
3.22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65(B)-1 6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25 | 对 | |||||
3.23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50(B)-2 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415 | 对 | |||||
3.24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50(B)-1 6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2 | 对 | |||||
3.25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50(B)-1 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5 | 对 | |||||
3.26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40(B)-2 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80 | 对 | |||||
3.27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40(B)-1 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50 | 对 | |||||
3.28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32(B)-2 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86 | 对 | |||||
3.29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32(B)-1 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30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25(B)-1 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40 | 对 | |||||
3.31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20(B)-2 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6 | 对 | |||||
3.32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15(B)-1 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33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 PL500(B)-1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5 | 对 |
51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带法兰盖) | |||||||||||
3.34 | 板式平焊钢制管 法兰 (带法兰盖) | PL100(B)-25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8 | 对 | |||||
3.35 | 带颈对焊钢制管 法兰 | WN200(B )-16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10 | 对 | |||||
3.36 | 带颈对焊钢制管 法兰 | WN150(B )-160RF | HG/T20592 | 06Cr19Ni10 | 5 | 对 | |||||
3.37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 格,Φ75×3. 5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38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 格,Φ57×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28 | 只 | |||||
3.39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 格,Φ32×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4 | 只 | |||||
3.40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 格,Φ25×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41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 格,Φ22×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6 | 只 | |||||
3.42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 格,Φ18×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20 | 只 | |||||
3.43 | 对焊无缝 15°弯头 |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44 | 对焊无缝 30°弯头 |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45 | 对焊无缝 30°弯头 | Φ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46 | 对焊无缝 30°弯头 |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47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480×10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48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49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0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1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2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3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4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5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530×1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6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530×11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7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530×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58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480×10 | GB/T12459 | 06Cr19Ni10 | 40 | 只 | |||||
3.59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5 | 只 | |||||
3.60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377×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61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8 | 只 | |||||
3.62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63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6 | 只 | |||||
3.64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46 | 只 | |||||
3.65 | 对焊无缝 90°短半 | Φ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52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径弯头 | |||||||||||
3.66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48 | 只 | |||||
3.67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68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48 | 只 | |||||
3.69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0 | 只 | |||||
3.70 | 对焊无缝 90°短半 径弯头 | Φ4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1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530×1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2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530×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3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480×10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0 | 只 | |||||
3.74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426×11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5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6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377×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7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2 | 只 | |||||
3.78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325×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79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73×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80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74 | 只 | |||||
3.81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73×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82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19×1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83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70 | 只 | |||||
3.84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159×12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85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49 | 只 | |||||
3.86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2 | 只 | |||||
3.87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5 | 只 | |||||
3.88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96 | 只 | |||||
3.89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8 | 只 | |||||
3.90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72 | 只 | |||||
3.91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4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46 | 只 | |||||
3.92 | 对焊无缝 90°长半 | Φ3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36 | 只 |
53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径弯头 | |||||||||||
3.93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3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0 | 只 | |||||
3.94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95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2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0 | 只 | |||||
3.96 | 对焊无缝 90°长半 径弯头 | Φ1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97 | 丝扣等径三通 | 接管规 格,Φ57×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64 | 只 | |||||
3.98 | 丝扣等径三通 | 接管规 格,Φ32×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21 | 只 | |||||
3.99 | 丝扣等径三通 | 接管规 格,Φ25×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00 | 丝扣等径三通 | 接管规 格,Φ18×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01 | 丝扣异径三通 | 接管规 格, Φ57×3/Φ3 2×2.5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2 | 丝扣异径三通 | 接管规 格, Φ32×3/Φ2 5×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3 | 丝扣异径三通 | 接管规 格, Φ32×3/Φ1 8×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4 | 丝扣异径三通 | 接管规 格, Φ25×3/Φ1 8×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5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530×1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6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530×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7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480×10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08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09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8 | 只 | |||||
3.110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325×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11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12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219×1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13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9 | 只 | |||||
3.114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159×12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15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40 | 只 |
54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3.116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17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3 | 只 | |||||
3.118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9 | 只 | |||||
3.119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0 | 只 | |||||
3.120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4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2 | 只 | |||||
3.121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3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4 | 只 | |||||
3.122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3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23 | 对焊无缝等径三 通 |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24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530×13/ Φ273×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25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80×10/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26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80×10/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3 | 只 | |||||
3.127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80×10/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28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80×10/ Φ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29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26×11/ Φ325×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0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26×9/Φ 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1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26×11/ Φ273×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2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26×9/Φ 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3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325×4.5/ Φ273×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34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325×7/Φ 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4 | 只 | |||||
3.135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325×7/Φ 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6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325×7/Φ 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7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73×6/Φ 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38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73×6/Φ 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39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73×6/Φ 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8 | 只 | |||||
3.140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73×6/Φ 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41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19×5/Φ 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42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19×5/Φ 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3.143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19×6/Φ 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6 | 只 | |||||
3.144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219×5/Φ 4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45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59×4.5/ Φ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46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59×4.5/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9 | 只 | |||||
3.147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59×4.5/ Φ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48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33×4/Φ 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49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33×4/Φ 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50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08×4/Φ 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9 | 只 | |||||
3.151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08×4/Φ 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2 | 只 | |||||
3.152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108×4/Φ 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0 | 只 | |||||
3.153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89×3.5/ Φ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54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89×3.5/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55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89×3.5/ Φ4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56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89×3.5/ Φ1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57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76×3.5/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2 | 只 | |||||
3.158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57×3/Φ4 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59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57×3/Φ3 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60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57×3/Φ3 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161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57×3/Φ2 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 | 只 | |||||
3.162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57×3/Φ2 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63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45×3/Φ3 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64 | 对焊无缝异径三 通 | Φ38×3/Φ2 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65 | 大小头 | Φ480×10/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66 | 大小头 | Φ426×9/Φ 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167 | 大小头 | Φ325×7/Φ 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68 | 大小头 | Φ219×16/ Φ159×12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69 | 大小头 | Φ219×5/Φ 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 | 只 | |||||
3.170 | 大小头 | Φ219×5/Φ 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56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3.171 | 大小头 | Φ159×4.5/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46 | 只 | |||||
3.172 | 大小头 | Φ133×4/Φ 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8 | 只 | |||||
3.173 | 大小头 | Φ133×4/Φ 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74 | 大小头 | Φ108×4/Φ 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0 | 只 | |||||
3.175 | 大小头 | Φ108×4/Φ 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72 | 只 | |||||
3.176 | 大小头 | Φ108×4/Φ 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77 | 大小头 | Φ89×3.5/ Φ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 | 只 | |||||
3.178 | 大小头 | Φ89×3.5/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79 | 大小头 | Φ76×3.5/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8 | 只 | |||||
3.180 | 大小头 | Φ76×3.5/ Φ3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24 | 只 | |||||
3.181 | 大小头 | Φ57×3/Φ4 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182 | 大小头 | Φ57×3/Φ3 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83 | 大小头 | Φ57×3/Φ3 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4 | 只 | |||||
3.184 | 大小头 | Φ57×3/Φ2 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30 | 只 | |||||
3.185 | 大小头 | Φ57×3/Φ1 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86 | 大小头 | Φ45×3/Φ3 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87 | 对焊无缝管帽 | Φ530×1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88 | 对焊无缝管帽 | Φ530×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89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26×11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90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80×10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6 | 只 | |||||
3.191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26×9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92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77×8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93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25×7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94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25×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95 | 对焊无缝管帽 | Φ273×6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196 | 对焊无缝管帽 | Φ219×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4 | 只 | |||||
3.197 | 对焊无缝管帽 | Φ159×4.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198 | 对焊无缝管帽 | Φ133×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 | 只 | |||||
3.199 | 对焊无缝管帽 | Φ108×4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04 | 只 | |||||
3.200 | 对焊无缝管帽 | Φ89×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01 | 对焊无缝管帽 | Φ76×3.5 | GB/T12459 | 06Cr19Ni10 | 41 | 只 | |||||
3.202 | 对焊无缝管帽 | Φ57×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16 | 只 | |||||
3.203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5×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04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05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2×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06 | 承插式等径直通 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57×3,承 压 2.5MPa | GB/T32294 | 06Cr19Ni10 | 12 | 只 | |||||
3.207 | 承插式等径直通 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45×3,承 压 2.5MPa | GB/T32294 | 06Cr19Ni10 | 12 | 只 |
57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3.208 | 承插式等径直通 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38×3,承 压 2.5MPa | GB/T32294 | 06Cr19Ni10 | 16 | 只 | |||||
3.209 | 承插式等径直通 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25×3,承 压 2.5MPa | GB/T32294 | 06Cr19Ni10 | 25 | 只 | |||||
3.210 | 承插式等径直通 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22×3,承 压 2.5MPa | GB/T32294 | 06Cr19Ni10 | 30 | 只 | |||||
3.211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57×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24 | 只 | |||||
3.212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45×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13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38×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14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32×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5 | 只 | |||||
3.215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25×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42 | 只 | |||||
3.216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22×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217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 Φ18×3 | GB/T14383 | 06Cr19Ni10 | 18 | 只 | |||||
3.218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57×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19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45×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220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38×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221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32×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130 | 只 | |||||
3.222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25×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50 | 只 | |||||
3.223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22×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130 | 只 | |||||
3.224 | 锥密封两端焊接 式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 φ18×3,承 压 2.5MPa | JB/T6383.1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225 | 存水弯 | Φ38×3 | GB/T12459 | 06Cr19Ni10 | 68 | 只 | |||||
3.226 | 法兰阳端快速接 头 | DN40,1.0 MPa | GB/T16693 | 06Cr19Ni10 | 42 | 只 | |||||
3.227 | 法兰阳端快速接 头 | DN25,2.5 MPa | GB/T16693 | 06Cr19Ni10 | 10 | 只 | |||||
3.228 | 法兰阳端快速接 头 | DN25,1.0 MPa | GB/T16693 | 06Cr19Ni10 | 19 | 只 | |||||
3.229 | 伸缩节 | DN250,1.6 MPa | GB/T12777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30 | 伸缩节 | DN200,1.6 MPa | GB/T12777 | 06Cr19Ni10 | 5 | 只 | |||||
3.231 | 伸缩节 | DN150,1.6 | GB/T12777 | 06Cr19Ni10 | 12 | 只 |
58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材质要求 | 需求 数量 | 单 位 | 品牌 | 产地 | 工地 交货 含税 单价 | 工地 交货 含税 合价 | 备注 |
MPa | |||||||||||
3.232 | 伸缩节 | DN100,PN 1.6MPa | GB/T12777 | 06Cr19Ni10 | 18 | 只 | |||||
3.233 | 伸缩节 | DN50,1.0 MPa | GB/T12777 | 06Cr19Ni10 | 5 | 只 | |||||
管件合计金额 | / | / | / | / | / | ||||||
总报价(钢管合计金额+管件合计金额) | / | / | / | / | / | ||||||
注: 1、具体规格和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实际供货数量少于或超过表中数量时,交货单价保持不变。 2、本表中钢管及管道附件的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结算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3、管件可外购,需提供管件生产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4、法兰连接件的单位为“套”,每套包括规范规定数量若干的连接副,每个连接副包括螺母、螺栓、平垫、弹簧垫等;5、法兰/法兰盖单位为“个”的,每“个”法兰/法兰盖需要配 1 套连接件,1 个法兰垫片;法兰/法兰盖单位为“对”的,每“对”法兰/法兰盖需要配 1 套连接件,1 个法兰垫片。 6、每批次交货时,额外提供该批次所含连接件、法兰垫片数量的 3%作为安装损耗。其费用包含合同价格中,不单 独计量支付; 7、本表中的小计及合计栏金额应与“表 1-1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工地交货总价及投标总报价金额一致。 |
59
第六章 技术规范
1. 概述
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泳溪乡境内,电站与宁波、温州、杭 州、上海的直线距离分别为 95km、140km、150km、240km,距离 500kV 回浦变直线距离约 29km,接入系统和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 4 台单机容量 425MW 的 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1700MW。建成后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并为华东电网提供灵活调度能力。
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按装 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本技术要求主要为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中相应的不锈钢管路及 管路附件的采购而编制。
2.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2.1 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完成管路及附件的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技术资料的提交等工 作,并负责配合管路及管路附件的安装工作。具体供货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材料 | 标准号 |
一 | 管路 | |||||
1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530×13 | m | 36 | 06Cr19Ni10 | GB/T12771 |
2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530×11 | m | 12 | 06Cr19Ni10 | GB/T12771 |
3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530×8 | m | 180 | 06Cr19Ni10 | GB/T12771 |
4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480×10 | m | 702 | 06Cr19Ni10 | GB/T12771 |
5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426×11 | m | 54 | 06Cr19Ni10 | GB/T12771 |
6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426×9 | m | 54 | 06Cr19Ni10 | GB/T12771 |
7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77×8 | m | 222 | 06Cr19Ni10 | GB/T12771 |
8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25×9 | m | 6 | 06Cr19Ni10 | GB/T12771 |
9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25×7 | m | 384 | 06Cr19Ni10 | GB/T12771 |
10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325×4.5 | m | 96 | 06Cr19Ni10 | GB/T12771 |
11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73×8 | m | 18 | 06Cr19Ni10 | GB/T12771 |
12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73×6 | m | 1224 | 06Cr19Ni10 | GB/T12771 |
13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73×4.5 | m | 18 | 06Cr19Ni10 | GB/T12771 |
14 | 不锈钢焊接钢管 | Φ219×5 | m | 822 | 06Cr19Ni10 | GB/T12771 |
15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219×16 | m | 162 | 06Cr19Ni10 | GB/T14976 |
16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59×12 | m | 18 | 06Cr19Ni10 | GB/T14976 |
17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59×4.5 | m | 1746 | 06Cr19Ni10 | GB/T14976 |
18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33×4 | m | 402 | 06Cr19Ni10 | GB/T14976 |
19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08×4 | m | 2070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0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89×3.5 | m | 1194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1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76×3.5 | m | 1110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2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57×3 | m | 1566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3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45×5 | m | 54 | 06Cr19Ni10 | GB/T14976 |
60
24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45×3 | m | 1026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5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38×3 | m | 540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6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32×3 | m | 180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7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25×3 | m | 30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8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22×3 | m | 264 | 06Cr19Ni10 | GB/T14976 |
29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Φ18×3 | m | 12 | 06Cr19Ni10 | GB/T14976 |
二 | 法兰 | |||||
1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500(B)-4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500(B)-25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450(B)-25RF | 对 | 4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4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400(B)-4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5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400(B)-25RF | 对 | 10 | 06Cr19Ni10 | HG/T20592 |
6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350(B)-25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7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300(B)-4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8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300(B)-25RF | 对 | 103 | 06Cr19Ni10 | HG/T20592 |
9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250(B)-4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0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250(B)-25RF | 对 | 318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1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200(B)-25RF | 对 | 147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2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200(B)-16RF | 对 | 24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3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50(B)-25RF | 对 | 107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4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50(B)-16RF | 对 | 82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5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25(B)-25RF | 对 | 37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6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00(B)-4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7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00(B)-25RF | 对 | 153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8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00(B)-16RF | 对 | 163 | 06Cr19Ni10 | HG/T20592 |
19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80(B)-25RF | 对 | 98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0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80(B)-16RF | 对 | 62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1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65(B)-25RF | 对 | 162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2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65(B)-16RF | 对 | 2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3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50(B)-25RF | 对 | 41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4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50(B)-16RF | 对 | 12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5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50(B)-10RF | 对 | 5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6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40(B)-25RF | 对 | 80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7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40(B)-10RF | 对 | 150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8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32(B)-25RF | 对 | 186 | 06Cr19Ni10 | HG/T20592 |
29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32(B)-1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0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25(B)-10RF | 对 | 40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1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20(B)-25RF | 对 | 6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2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 PL15(B)-1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3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带法 兰盖) | PL500(B)-10RF | 对 | 1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4 |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带法 兰盖) | PL100(B)-25RF | 对 | 8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5 | 带颈对焊钢制管法兰 | WN200(B)-160RF | 对 | 10 | 06Cr19Ni10 | HG/T20592 |
36 | 带颈对焊钢制管法兰 | WN150(B)-160RF | 对 | 5 | 06Cr19Ni10 | HG/T20592 |
三 | 弯头 |
61
1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格,Φ75×3.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2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格,Φ57×3 | 只 | 28 | 06Cr19Ni10 | GB/T14383 |
3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格,Φ32×3 | 只 | 14 | 06Cr19Ni10 | GB/T14383 |
4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格,Φ25×3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4383 |
5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格,Φ22×3 | 只 | 16 | 06Cr19Ni10 | GB/T14383 |
6 | 90°丝扣弯头 | 接管规格,Φ18×3 | 只 | 20 | 06Cr19Ni10 | GB/T14383 |
7 | 对焊无缝 15°弯头 | Φ273×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8 | 对焊无缝 30°弯头 | Φ325×7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9 | 对焊无缝 30°弯头 | Φ159×4.5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0 | 对焊无缝 30°弯头 | Φ57×3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1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480×10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2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426×9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3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325×7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4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273×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5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219×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6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159×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7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133×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8 | 对焊无缝 45°弯头 | Φ108×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9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530×1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0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530×11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1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530×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2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480×10 | 只 | 4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3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426×9 | 只 | 3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4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377×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5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325×7 | 只 | 1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6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273×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7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219×5 | 只 | 2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8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159×4.5 | 只 | 4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9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133×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0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108×4 | 只 | 24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1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57×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2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76×3.5 | 只 | 34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3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89×3.5 | 只 | 10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4 | 对焊无缝 90°短半径弯头 | Φ4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5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530×1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6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530×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7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480×10 | 只 | 6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8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426×11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9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426×9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0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377×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1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325×7 | 只 | 3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2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325×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3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73×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4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73×6 | 只 | 7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5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73×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2
46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19×16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7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19×5 | 只 | 7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8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159×12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9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159×4.5 | 只 | 49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0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133×4 | 只 | 3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1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108×4 | 只 | 8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2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89×3.5 | 只 | 9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3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76×3.5 | 只 | 3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4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57×3 | 只 | 7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5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45×3 | 只 | 14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6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38×3 | 只 | 23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7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32×3 | 只 | 2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8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5×3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9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22×3 | 只 | 2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0 | 对焊无缝 90°长半径弯头 | Φ18×3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四 | 三通 | |||||
1 | 丝扣等径三通 | Φ57×3 | 只 | 64 | 06Cr19Ni10 | GB/T14383 |
2 | 丝扣等径三通 | Φ32×3 | 只 | 21 | 06Cr19Ni10 | GB/T14383 |
3 | 丝扣等径三通 | Φ25×3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4383 |
4 | 丝扣等径三通 | Φ18×3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4383 |
5 | 丝扣异径三通 | Φ57×3/Φ32×2.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6 | 丝扣异径三通 | Φ32×3/Φ2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7 | 丝扣异径三通 | Φ32×3/Φ1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8 | 丝扣异径三通 | Φ25×3/Φ1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9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530×1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0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530×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1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480×10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2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426×9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3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325×7 | 只 | 1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4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325×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5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273×6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6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219×1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7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219×5 | 只 | 9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8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159×12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9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159×4.5 | 只 | 4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0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133×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1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108×4 | 只 | 63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2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89×3.5 | 只 | 19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3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76×3.5 | 只 | 2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4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45×3 | 只 | 5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5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38×3 | 只 | 6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6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32×3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7 | 对焊无缝等径三通 | Φ57×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8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530×13/Φ273×8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9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80×10/Φ426×9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3
30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80×10/Φ325×7 | 只 | 13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1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80×10/Φ273×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2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80×10/Φ219×5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3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26×11/Φ325×9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4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26×9/Φ325×7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5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26×11/Φ273×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6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26×9/Φ273×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7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325×4.5/Φ273×4.5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8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325×7/Φ219×5 | 只 | 2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9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325×7/Φ159×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0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325×7/Φ133×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1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73×6/Φ159×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2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73×6/ Φ108×4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3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73×6/Φ76×3.5 | 只 | 5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4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73×6/Φ57×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5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19×5/Φ159×4.5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6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19×5/Φ108×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7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19×6/Φ57×3 | 只 | 1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8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219×5/Φ4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9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59×4.5/Φ133×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0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59×4.5/Φ108×4 | 只 | 19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1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59×4.5/Φ89×3.5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2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33×4/Φ108×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3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33×4/Φ89×3.5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4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08×4/Φ89×3.5 | 只 | 29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5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08×4/Φ76×3.5 | 只 | 2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6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108×4/ Φ57×3 | 只 | 3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7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89×3.5/Φ76×3.5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8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89×3.5/Φ57×3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9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89×3.5/Φ4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0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89×3.5/Φ1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1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76×3.5/Φ57×3 | 只 | 2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2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57×3/Φ4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3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57×3/Φ38×3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4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57×3/Φ32×3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5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57×3/Φ25×3 | 只 | 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6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57×3/Φ22×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7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45×3/Φ3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8 | 对焊无缝异径三通 | Φ38×3/Φ22×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五 | 大小头 | |||||
1 | 大小头 | Φ480×10/Φ426×9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 | 大小头 | Φ426×9/Φ325×7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 | 大小头 | Φ325×7/Φ219×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 | 大小头 | Φ219×16/Φ159×12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 | 大小头 | Φ219×5/Φ159×4.5 | 只 | 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4
6 | 大小头 | Φ219×5/Φ108×4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7 | 大小头 | Φ159×4.5/Φ108×4 | 只 | 4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8 | 大小头 | Φ133×4/Φ108×4 | 只 | 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9 | 大小头 | Φ133×4/Φ89×3.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0 | 大小头 | Φ108×4/Φ89×3.5 | 只 | 3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1 | 大小头 | Φ108×4/Φ76×3.5 | 只 | 72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2 | 大小头 | Φ108×4/Φ57×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3 | 大小头 | Φ89×3.5/Φ76×3.5 | 只 | 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4 | 大小头 | Φ89×3.5/Φ57×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5 | 大小头 | Φ76×3.5/Φ57×3 | 只 | 2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6 | 大小头 | Φ76×3.5/Φ38×3 | 只 | 2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7 | 大小头 | Φ57×3/Φ45×3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8 | 大小头 | Φ57×3/Φ3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9 | 大小头 | Φ57×3/Φ32×3 | 只 | 3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0 | 大小头 | Φ57×3/Φ25×3 | 只 | 3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1 | 大小头 | Φ57×3/Φ1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2 | 大小头 | Φ45×3/Φ3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六 | 管帽 | |||||
1 | 对焊无缝管帽 | Φ530×1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 | 对焊无缝管帽 | Φ530×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3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26×11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4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80×10 | 只 | 1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5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26×9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6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77×8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7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25×7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8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25×4.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9 | 对焊无缝管帽 | Φ273×6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0 | 对焊无缝管帽 | Φ219×5 | 只 | 1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1 | 对焊无缝管帽 | Φ159×4.5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2 | 对焊无缝管帽 | Φ133×4 | 只 | 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3 | 对焊无缝管帽 | Φ108×4 | 只 | 104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4 | 对焊无缝管帽 | Φ89×3.5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5 | 对焊无缝管帽 | Φ76×3.5 | 只 | 41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6 | 对焊无缝管帽 | Φ57×3 | 只 | 16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7 | 对焊无缝管帽 | Φ4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8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19 | 对焊无缝管帽 | Φ32×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459 |
七 | 管接头 | |||||
1 | 承插式等径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Φ57×3,承压 2.5MPa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32294 |
2 | 承插式等径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Φ45×3,承压 2.5MPa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32294 |
3 | 承插式等径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Φ38×3,承压 2.5MPa | 只 | 16 | 06Cr19Ni10 | GB/T32294 |
4 | 承插式等径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Φ25×3,承压 2.5MPa | 只 | 25 | 06Cr19Ni10 | GB/T32294 |
5 | 承插式等径直通管接头 | 接管规格Φ22×3,承压 | 只 | 30 | 06Cr19Ni10 | GB/T32294 |
65
2.5MPa | ||||||
6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57×3 | 只 | 24 | 06Cr19Ni10 | GB/T14383 |
7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45×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8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38×3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9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32×3 | 只 | 15 | 06Cr19Ni10 | GB/T14383 |
10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25×3 | 只 | 42 | 06Cr19Ni10 | GB/T14383 |
11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22×3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4383 |
12 | 双螺口管箍 | 接管规格Φ18×3 | 只 | 18 | 06Cr19Ni10 | GB/T14383 |
13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57x3,承压 2.5MPa | 只 | 5 | 06Cr19Ni10 | JB/T6383.1 |
14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45x3,承压 2.5MPa | 只 | 10 | 06Cr19Ni10 | JB/T6383.1 |
15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38x3,承压 2.5MPa | 只 | 10 | 06Cr19Ni10 | JB/T6383.1 |
16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32x3,承压 2.5MPa | 只 | 130 | 06Cr19Ni10 | JB/T6383.1 |
17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25x3,承压 2.5MPa | 只 | 50 | 06Cr19Ni10 | JB/T6383.1 |
18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22x3,承压 2.5MPa | 只 | 130 | 06Cr19Ni10 | JB/T6383.1 |
19 |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 接头 | 接管规格Φ18x3,承压 2.5MPa | 只 | 10 | 06Cr19Ni10 | JB/T6383.1 |
八 | 其它 | |||||
1 | 存水弯 | Φ38×3 | 只 | 68 | 06Cr19Ni10 | GB/T12459 |
2 | 法兰阳端快速接头 | DN40,1.0MPa | 只 | 42 | 06Cr19Ni10 | GB/T16693 |
3 | 法兰阳端快速接头 | DN25,2.5MPa | 只 | 10 | 06Cr19Ni10 | GB/T16693 |
4 | 法兰阳端快速接头 | DN25,1.0MPa | 只 | 19 | 06Cr19Ni10 | GB/T16693 |
5 | 伸缩节 | DN250,1.6MPa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777 |
6 | 伸缩节 | DN200,1.6MPa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777 |
7 | 伸缩节 | DN150,1.6MPa | 只 | 12 | 06Cr19Ni10 | GB/T12777 |
8 | 伸缩节 | DN100,PN1.6MPa | 只 | 18 | 06Cr19Ni10 | GB/T12777 |
9 | 伸缩节 | DN50,1.0MPa | 只 | 5 | 06Cr19Ni10 | GB/T12777 |
注:表中管件数量为预估,将随设计深入进行调整,具体规格和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实际供货数 量少于或超过表中数量时,单价保持不变。
2.2 交货进度
本合同项目货物的交货按合同买方的采购计划和书面通知分批交货。采购货物时段预计为:2023 年 9 月~2025 年 12 月。
按合同买方的采购计划分批交货,投标人于收到发货通知的 30 天内交货。交货日期为投标 人将合格产品运至规定交货地点的日期。
本合同内钢管及管件的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结算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如果施工进度提前或推后,投标人应相应调整交货时间表,招标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 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同意并不得增加费用。
66
3. 标准和规程
钢管的设计、制造、涂层、试验、检验、包装和验收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 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程规范。标准和规程与合同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要求高者为准。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2771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 GB/T 21835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和参数 GB/T 12459 钢制对焊管件 技术规范 GB/T 13401 GB/T 14383 锻制承插焊和螺纹管件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HG/T 20592~20635 锥密封两端焊接式直通管接头 JB/T 6383.1 锻制承插焊和螺纹活接头 GB/T 32294 GB/T 12777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选用、安装、使用维护技术规范 GB/T 35979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711
YB/T 5222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和锻制圆管坯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 20878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2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取样试验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2975
GB/T 223 钢铁及合金的化学分析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5777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 2 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228.1 GB/T 241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管卷边试验方法 GB/T 245
GB/T 246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34
不锈钢 5%硫酸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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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T 2651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缺欠的自动涡流检测 GB/T 7735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铁磁性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漏磁检测
GB/T 1260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4336-2016/XG1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GB/T 11170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10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638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钢管的外部熔融粘合(熔结)环氧涂层 中文版
GB/T 17219
GB/T 8923.1~4
CAN-CSA Z245.20
电气绝缘用树脂基反应复合物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电气用涂敷粉末方法 GB/T 65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 20°、60°和 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9754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 GB/T 163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40 热固性粉末涂料 HG/T 2006 色漆和清漆 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 6742 色漆和清漆 杯突试验 GB/T 9753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GB/T 173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 滤过的氙弧辐射 GB/T 1865 4. 技术规范
4.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4.1.1 本招标文件采购的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为直缝钢管。
4.1.2 钢管应由 06Cr19Ni10 或其它牌号的材质等同的钢制造。
4.1.3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 GB/T 12771 中的相关规定。
4.1.4 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 GB/T 222 中的相关规定。
68
4.1.5 钢管应采用添加或不添加填充金属的单面自动电弧焊接方法或双面自动电弧焊接方 法制造。钢管按照规范 GB/T 12771 采用 III 类或 IV 类制造类别方法进行制造,焊缝应按不低于 全长 20%的比例进行射线探伤。
4.1.6 钢管以热处理并酸洗状态交货,热处理时需采用连续式或周期式炉全厂处理。
4.1.7 钢管的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4.1.8 钢管采用全定尺交货,每根长度为 6000 mm,每根钢管不允许出现对接现象。
4.1.9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12771 中相关规定。钢管外径原则上采用国 标公制外径的管路。
4.1.10 钢管的不圆度和弯曲度应符合 GB/T 12771 中相关规定。
4.1.11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得有分层、裂纹、裂缝、折叠,重皮、扭曲,过酸洗、残留氧化铁皮及其它防碍使用的缺陷。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掉,消除后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
的允许偏差。深度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轻微划伤,压坑、麻点等允许存在。错边、咬边、凸起、
凹陷等缺陷不得大于壁厚允许偏差。焊缝缺陷允许修补,但修补后应重新进行液压试验。以热
处理交货的钢管还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4.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4.2.1 钢管应由 06Cr19Ni10 材质的钢制造。
4.2.2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 GB/T 14976 中的相关规定。
4.2.3 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 GB/T 222 中的相关规定。
4.2.4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
4.2.5 钢管应经热处理并酸洗后交货。凡经整体磨、镗或经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 酸洗交货。
4.2.6 钢管的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应清除切口毛刺。
4.2.7 钢管采用全定尺交货,每根长度为 6000 mm,每根钢管不允许出现对接现象。
4.2.8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14976 中相关规定,钢管外径原则上采用国 标公制外径。
4.2.9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的 0.15%;每米弯曲度不应大于 1.5mm/m。
4.2.10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裂缝、折叠,离层和结疤等缺陷。上述缺陷 应完全清除掉,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壁厚的 10%,消除后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
4.3 管件
4.3.1 钢管配套管件
(1)本技术要求中,钢管配套管件主要包括弯头、等径三通、异径三通、管帽等成品,具 有制造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其不锈钢材质符合供货范围表中的规定。
(2)该类型管件可用挤压、推制、模压、拉拔、断制、焊接或切削加工等一种或几种组合
69
的方法成形,但成型方法应做到使管件不产生有害缺陷。
(3)管件尺寸及公差应符合 GB/T 12459 中的相关规范要求。三通和弯头的外径原则上采 用国标公制外径,其余管件尺寸应与本技术规范的钢管相匹配。管件无损检测应满足 GB/T 13401 中的相关要求。
(4)焊接管件及螺纹管件的类型和参数应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表里的具体要求。焊接管 件应满足 GB/T 12459《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规范要求。螺纹管件应满足 GB/T 14383《锻 制承插焊和螺纹管件》规范要求。
4.3.2 管件制造
焊接管件制造、热处理、检验、试验、标志、保护、包装、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等应符合 GB/T 12459《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规定的相应条款要求。螺纹管件制造、热处理、检验、试验、标志、保护、包装、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等应满足 GB/T 14383《锻制承插焊和螺纹管件》规范要求。
管件无损检测应满足 GB/T 13401 中的相关要求。
4.4 法兰及法兰盖
4.4.1 法兰规格及材料
(1)法兰规格采用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表中规定的板式平焊突面法兰和带颈对焊突面法兰。(2)法兰应符合 HG/T 20592《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的要求。
(3)法兰采用 06Cr19Ni10 不锈钢材料。
4.4.2 法兰及法兰盖制造
法兰及法兰盖加工制造、试验、检验与验收、供货要求、参考质量等应符合 HG/T 20592《钢 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规定的相应条款要求。
4.5 法兰垫片、紧固件
4.5.1 法兰垫片、紧固件形式及材料
(1)法兰垫片、紧固件选配应满足合同报价表及 HG/T 20614《钢制管法兰、垫片、固件 选配规定(PN 系列)》的要求。
(2)无特殊说明时,法兰均成对供货,且配套提供不锈钢把合螺栓与螺母、缠绕式垫片。法兰应采用 06Cr19Ni10 制造,法兰连接螺栓应采用 06Cr19Ni10 制造,性能不低于 A2-70,螺 母(垫片)应采用 316L 不锈钢制造。对于法兰连接型式,卖方应选择合适强度等级的螺栓、螺 母,保证法兰连接(含螺纹连接)不出现“咬死”现象。PN≤1.6MPa 的法兰采用六角头螺栓,1.6MPa<PN≤4MPa 的法兰采用等长双头螺柱,4.0MPa<PN≤16MP 法兰采用全螺纹螺柱。
4.5.2 法兰垫片、紧固件制造
(1)法兰垫片制造应符合 HG/T 20610 《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PN 系列)(包含勘误表 2)》规定条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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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紧固件制造应符合 HG/T 20613 《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PN 系列)(包含勘误表 2)》的 规定条款的要求。
(3)法兰密封垫片采用缠绕式垫片(应为带内外环型,内外环、金属带材料应为 06Cr19Ni10,非金属带材料为柔性石墨)。
5.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5.1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T 2102 的规定。
本合同交货的管道在到货时必须确保每一件(捆、夹、箱)上有 2 个或以上唛头标识,并 与详细装箱清单、出厂质量保证书对应(相关格式及内容要求将在合同谈判时明确)。
5.2 每捆产品应挂有两个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标记、数量、批号、标准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地址,与出厂质量保证书对应,并按 GB 6388 和 GB/T 191 执行。
5.3 所有管路及管件应有制造厂家的质量证明书一式 4 份。
6. 工厂试验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的管路工厂试验应满足 GB/T 12771 中相关规定,提交工厂试验 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一式 4 份。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管路工厂试验应满足 GB/T 14976 中相关规定,提交工厂试验 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一式 4 份。
钢管配套管件工厂试验应满足 GB/T 13401 中相关规定,提交工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一式 4 份。
7. 检查和验收
管路及管路附件的现场检查和验收由合同买方和买方指定的单位进行。投标人应提供合同 货物出厂检测报告。
8. 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应负责本合同设备的质量,质量保证期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通过 15 天考核试运行后 12 个月,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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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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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不锈钢
钢管及管件采购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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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表
六、技术方案
七、偏差表
八、拟分包(外购)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投标关键技术、设备、部件及材料来源表 十一、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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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及提供服务。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及提供服务。
5. 我方已经知晓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投标和合同履行的管理制度,并承诺将严格遵 守。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 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其他补充说明)。
9. 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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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
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粘贴处
投 标 人:(企业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 CA 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若法定代表人不委托代理人,则只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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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粘贴处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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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招标人)
我方(生产、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生产(制造)商,
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你方(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标包号)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
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
必须的事宜。对此授权,我方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
或其正式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
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人签名
生产(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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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 注:本次招标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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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以下格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及《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服务费交纳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
致: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投标人名称)已递交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本投标人向贵公司提交人民币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的担保,
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若本投标人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同意贵公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开标之日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附: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服务费交纳承诺书(格式)
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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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服务费交纳承诺书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司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信息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
2 | 招标编号 | |
3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合计:¥元,大写 |
4 |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 银行汇款: 汇款人: 汇款银行:银行账号: 汇款行所在省市: |
5 | 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请在相应的“□”内划“√”) | □5.1 增值税普通发票 □5.2 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以下完整开票信息):●名称: ●纳税人识别税号(或三证合一号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
我单位确认并承诺:
1.若中标,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规定向贵司支付中标服务费用,拟支付贵司的中标服务
费已包含在我单位报价中,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独出项。
2.贵司可从我单位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用后将余额退给我单位,如不足,接到贵司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3.扣除中标服务费后的余额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请按原汇款路径退回我单位,如我单位
账户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贵司并提供情况说明。
4.若我单位未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单位放弃收取投标保证金利
息权利。
投标人名称(企业 CA 电子印章):
地 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说明:
1.本信息由投标人填写,与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一起在新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
信息”】通道上传并加盖单位章或电子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 本信息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
盖单位章(其余用章无效),由于投标人的填写错误或遗漏导致的投标担保退还失误或中标服务费发票开
具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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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报价表
说明: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相关内容及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报 价表包括第五章“采购清单”有关采购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一式两份,即 PDF 版和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可编辑 Excel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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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技术能力
投标人应列明生产厂设计、生产加工能力、检测设施和手段及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工艺水 平等。
二、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投标人应在此部分中提交以下所要求的资料或文件:
1.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设备、质检人员素质及培训情况,检 验方法、规章制度、内控措施与手段。
2. 投标人对投标货物制造质量的承诺。
3. 投标人对货物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签发、移交及其与货物如何对应一致的承诺。4. 投标人须提供拟供管材管件及配件完全配套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拟供管材管件及配 件匹配性的说明及承诺(说明内容至少应包括管材管件与配件的连接方案、匹配性)。5. 投标人对货物质量问题和质量异议处理的承诺。
6. 原材料来源及稳定性。
7. 投标人提供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以及焊接钢管的型 式试验报告(试验钢管壁厚至少需涵盖 16mm)。
三、 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1. 投标人应列明工厂检验、测试和试验所遵循的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标准代号。
2. 投标人应指出投标货物的检查、测试和试验项目。
四、运输保障措施
1. 运输方式
2. 运输中转方案
3. 供应保障手段
中转储备能力:
应急运输调度能力:
4. 时间分解表(天)
计划排产周期(1) | 铁路、水路或公路 运输时间 (2) | 至工地中 转及运输时间(3) | 交货总周期 (4)=(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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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时间均包含在每批完全可以保证交货的最大周期内;
(2) 为保证供应可以选报多种运输及中转方案,但无论最终采取哪种方案,投标报价只能是唯一的且 在合同有效期内是不可变的。
五、 技术服务方案
1. 人员配置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包装方案(绿色环保性分析),保证供货的生产、
运输、交货与售后服务的组织保证的措施(含投标人在工地办事机构及人员、设备配置情况)。
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序号 | 驻点人员职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供应方案、供货进度及相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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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偏差表
表 7-1 商务偏差表
投标人可以不提交一份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逐条注释意见,但应根据下表 的格式列出对上述条款的偏差(如果有)。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的商务偏差,将被视为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项目 | 条款编号 | 偏差内容 | 备注 |
注: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实质性偏差的内容提出负偏差,无论是否在本表中填写,将被认
为是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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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2 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可以不提交一份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逐条注释意见,但应根据下表的格式列出对上 述条款的偏差(如果有)。未在技术偏差表中列明的技术偏差,将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 | 条款编号 | 偏差内容 | 备注 |
注: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实质性偏差的内容提出负偏差,无论是否在本表中填写,将被认
为是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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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外购项目情况表
表 8-1 外购人资格审查表
序 号 | 拟外购项目名称、范 围及理由 | 拟选外购人 | 外购数量 | |||
拟选外购人名称 | 注册地点 | 企业资质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合计 |
表 8-2 外购计划表
序号 | 外购单位 | 外购部件 | 到货时间 |
1 | |||
2 | |||
3 | |||
... |
注:投标人需根据拟外购的项目情况提供外购意向书/外购协议、外购人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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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组织机构 代码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许可证及级别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 技工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2、若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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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生产(制造)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生产(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法定代表人姓名:
2. 关于生产(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3. 投标产品近三年的实际年产销量(单位:吨);
品种规格 | _____年 | _____年 | _____年 |
年生产总量 | |||
其中:(重点型号) |
4.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产(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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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代理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法定代表人姓名:
2. 近 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名称和地址)
(2)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销售项目名称)
(销售项目名称)
(销售项目名称)
3.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4.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章)代理商全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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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须提交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的财务报表,并填写下表。
序号 | 项目 | __2020___年 | __2021___年 | ___2022__年 |
1 | 固定资产 | |||
2 | 流动资产 | |||
3 | 存货 | |||
4 | 总资产 | |||
5 | 长期负债 | |||
6 | 流动负债 | |||
7 | 净资产 | |||
8 | 利润总额 | |||
9 | 资产负债率 | |||
10 | 流动比率 | |||
11 | 速动比率 | |||
12 | 销售利润率 |
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按上表提交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的产品制
造商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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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类型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项目概况 | 合同金额(万元) | 是否已完工或 竣工 | 合同签订时 间 | 备 注 |
… |
2.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供货时间 | |
货物描述 | |
备注 |
注:应附销售合同证明材料等的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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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供货时间 | |
货物描述 | |
备注 |
注:应附销售合同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
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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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 案由 | 双方当事人名称 | 处理结果或进度情况 |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作为否决其投标、作为量化因素或评 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投标人在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 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投标人仅需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类型相同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仲裁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 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4)“案由”是事情的原由、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内容 提要。如“工程款结算纠纷”。
(5)“双方当事人名称”是指投标人在诉讼、仲裁中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 人的单位名称。
(6)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提起诉讼、仲裁被受理的时间,或收到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时间。
(7)诉讼、仲裁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 项;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 项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需在上表“案由”空白处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在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3.5.5 项规定的期限内本投标人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 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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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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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关键技术、设备、部件及材料来源表
序号 | 关键技术、装 备及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功能简述 | 技术持有人或 制造商 | 产地(国别) | 国内替代技术持有 人或产品制造商 |
注:本合同实施所需软件、专利(含自有或第三方许可)、专有技术、设备、试验工装(平台)、仪器仪表等均应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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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初步评审需要的材料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提供初步评审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请将所 需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填入表格中。
序号 | 名称 |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
2 | 代理商授权证明 | ||
3 | 业绩证明文件 | ||
4 | …… | ||
5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20 年~2022 年 | |
6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电子版为扫描件 | |
7 | 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 电子版为扫描件 | |
8 | 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投保保函 | 电子版为扫描件 | |
9 | … |
注:(1)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应为有效期内的文件,其它材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具体要求;(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应提供原件,单独密封提交。
3. 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特定关系人的承诺函
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特定关系人的承诺函
在此承诺,(单位名称)参与 项目的投标,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投标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职能部门员工的特定关系人,且投标单位是上述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二、投标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分子 公司 M6 级及以上职务员工的特定关系人,且投标单位是上述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三、投标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巡视、组织人事、纪检、审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员工的特定关系人,且投标单 位是上述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投标单位:
日期: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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