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栾川县赤土店镇高速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5号楼)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
金额
665.3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410324-04-01-366444
预算金额665.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8837912985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18037221678
中标公司河南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5.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高速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7-410324-04-01-366444

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2024)0038号

标段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高速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5号楼)

标段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2024)0038号-3

一、开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53949.06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砼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611629.52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61100.00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二、评标信息

1、否决投标情况:

依据(招标文件具体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规定,河南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承诺函项目经理没签字,河南伏牛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价扉页造价工程师签章不符合要求未通过形式评审;

依据(招标文件具体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规定,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因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暗标”评审的要求未通过形式评审;

依据(招标文件具体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规定,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因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报价错误,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澄清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打分情况: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报价部分

44.530

44.530

44.530

44.530

44.530

技术部分

15.90

17.00

17.20

17.30

13.60

综合部分

17.76

17.76

17.76

17.76

17.76

汇总

78.19

79.29

79.49

79.59

75.8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报价部分

44.774

44.774

44.774

44.774

44.774

技术部分

17.40

15.10

17.10

16.00

11.90

综合部分

15.20

15.20

15.20

15.20

15.20

汇总

77.374

75.074

77.074

75.974

71.87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报价部分

44.565

44.565

44.565

44.565

44.565

技术部分

16.30

15.50

16.90

16.00

11.50

综合部分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汇总

72.865

72.065

73.465

72.565

68.065

 

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郭耀峰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豫1412020202300952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砼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晓毅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3204770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马胜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豫1412020202104862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业绩:栾川县东部片区供 排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土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业绩:嵩县妇幼保健院福佑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业绩:辽阳市第九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公示期

20241123日至20241125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赤域里村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8837912985

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1803722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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