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名称: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法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立项批文名称: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项目审批单位: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监督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见证时间:2023-12-01公告正文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1.3批文名称及编号:/1.4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7项目出资比例:100%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2.2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000992.3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BZ00099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市包河区范围内:1、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破复,水环境治理,城市景观亮化、城市内涝治理、拥堵点改造,小街巷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2、建筑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危房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2.7项目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间,招标人可按需求委托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有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服务期内设计费总额达到暂定合同价(招标预算),则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过程中出现两次重大失误,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单个项目的设计周期以后期下达的项目委托书要求为准。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市包河区范围内:1、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破复,水环境治理,城市景观亮化、城市内涝治理、拥堵点改造,小街巷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2、建筑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危房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2.11质量标准:合格2.12合同估算价:400万元2.13其他: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1和3.1.1.2的要求:3.1.1.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投标,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2日00:00至2023年12月22日09:30。4.2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2009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8.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邮编:230000联系人:郑工电话:0551-63357283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邮编:230000联系人:鲍工电话:0551-66220396、6622038711.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11.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地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7号楼4楼402室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12.其他事项说明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43秒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2023-12-01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3-12-01办理用时: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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