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第二、四标段)(第二次)
金额
5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186309702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规划计划处以港油〔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项目事业部及相关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此次邀请招标,引入外部施工队伍,破除大港油田现行“一对一”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格局,进而形成有序竞争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助推油田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四个标段的预估金额分别是:标段一50000万元,标段二10000万元,标段三8000万元,标段四2000万元。价格不含税。预估金额仅供参考,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本次招标为标段二和标段四。2.3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招标范围表。2.4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地点(天津地区、河北地区)。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最高限价:非常规油藏新井建设项目不高于大港油田新项目事业部工程量清单价格;其他新井不高于大港油田2023版市场化定额计费标准;标段四大修作业项目不高于大港油田井下作业工程市场化定额(2022版)计费标准。详见《附件十: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3版)》、《附件十:井下作业市场化定额》、《附件十:非常规井工作量计价清单》。2.7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标段二》、《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标段四》。
2.8承包要求:本项目第二标段主体施工项目(试油、连续油管作业)不许分包。辅助施工项目如需专业分包,分包方应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石油行业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分包项目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禁止分包方将其承包的项目再分包。本项目第四标段主体施工项目(大修、措施)不许分包。辅助施工项目如需专业分包,分包方应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石油行业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分包项目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禁止分包方将其承包的项目再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二:对新井进行试油、连续油管作业等全过程工程或其中某一单项工程技术服务以及服务范围内物资采购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以上证书认证范围要符合本项目要求。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配套明细表及设备评估报告,主体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整体照片及出厂编号照片。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施工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以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准)有试油和连续油管作业施工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3.1.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已具备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的投标人除外),中标人资质初审具体要求(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队伍资质申办工作规程要求执行,详见《09附件九: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企业及队伍资质审核材料》),若企业和队伍资质初审未通过,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②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队伍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和其上级部门作业队伍相关制度及规定。③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进行随时审查,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装备和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具备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收到招标人施工服务需求通知后,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施工质量考核按照中石油集团和大港油田公司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考核。④设备要求按“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各标段相关要求执行。相应井控设备须满足《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要求。⑤投标人须承诺新增队伍的设备性能、素质能力、工作业绩、QHSE表现等均不低于本次招标拟派队伍。
3.1.4企业和队伍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至少派符合设计要求的2部试油动力和1套连续油管及相应队伍。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队伍为后续实际施工队伍,人员与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变更;如后续业务量增加,拟派设备和队伍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时,可增派人员与设备,但投标人需承诺增派的设备与人员能力均不低于拟派队伍及设备,且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有效。
3.1.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入本项目包含试油、连续油管作业等专业施工队伍相关人员有效的井控合格证、硫化氢证、HSE或QHSE证,特殊岗位须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配备专家团队协同招标人进行方案优化、实时跟踪、效果评价。
3.1.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8准入要求: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尽快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3.1.9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1.10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2标段四:对疑难井、套变井及低产低效井进行大修、侧钻、解卡、打捞等措施施工作业,使其恢复生产或进行弃置封井。
3.2.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以上证书认证范围要符合本项目要求。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配套明细表及设备评估报告,主体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整体照片及出厂编号照片。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施工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以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以下业绩中一项即可:井筒找漏、堵漏作业,套管补贴、胀套、取换套等套管修复作业,井筒内落鱼打捞、解卡作业,井筒内打水泥塞等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3.2.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已具备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的投标人除外),中标人资质初审具体要求(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队伍资质申办工作规程要求执行,详见《09附件九:标段四企业及队伍资质审核材料》),若企业和队伍资质初审未通过,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②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队伍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和其上级部门作业队伍相关制度及规定。③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进行随时审查,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装备和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具备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收到招标人施工服务需求通知后,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施工质量考核按照中石油集团和大港油田公司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考核。④设备要求按“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各标段相关要求执行。相应井控设备须满足《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要求。⑤投标人须承诺新增队伍的设备性能、素质能力、工作业绩、QHSE表现等均不低于本次招标拟派队伍。
3.2.4企业和队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2支大修作业队伍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队伍为后续实际施工队伍,人员与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变更;如后续业务量增加,拟派设备和队伍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时,可增派人员与设备,但投标人需承诺增派的设备与人员能力均不低于拟派队伍及设备,且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有效。
3.2.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相关人员有效的井控合格证、硫化氢证、HSE或QHSE证,特殊岗位须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配备专家团队协同招标人进行方案优化、实时跟踪、效果评价。
3.2.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8准入要求: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尽快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3.2.9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10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2日(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外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内网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无账号的申请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语音提示转接“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接通后客服将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项目的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
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购买后发票会开据此投标人公司名称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自行负责。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投标人需重新支付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此前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尽快完成办理CA证书(U-key),已有CA证书的投标人请务必保证CA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两个标段的投标人须每个标段分别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服务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刘刚邮箱:dg_liugang6@petrochina.com.cn
电话:022-25912530手机:18630970271
异议复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022-25916863
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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