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71521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71521 (三)预算金额:9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页-一、饮食服务中心账 务梳理(一)按照 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 及其他相关会计、税 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的具体要求,结合 采购人实际,对饮食 服务中心2012年至 2024年期间各项经 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是 否准确,包括银行账 户余额是否准确、账 务处理事项(如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 益、收入、成本、费 用等)是否合理合 规、经济业务的发生 金额所挂的科目是否 正确、成本费用的分 摊是否合理真实,每 月的税务申报事项的 是否准确等。 (二)核查饮食服务 中心往来款项的真实 性和合规性。 (三)根据账务梳理 的成果,指导财务人 员根据账务梳理过程 中查找出来的错漏及 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 进行整改,在整理账 务资料并对历史财务 报表进行了修正后,需要重新编制新的财 务报表。二、饮食 服务中心清产核资专 项审计(一)供应 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 和制度及其他相关会 计、税收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的具体要 求,结合采购人单位 实际,开展本次清产 核资工作;(二)供应商本次清产核资 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如高校等 的相关项目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选派会计 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审计中级职称及以上或财经类专 业毕业并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2名及以上,其 中注册会计师(CPA)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CIA)1名及以上。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饮食服务中 心2024年底资产清查及2012年至2024年财务收支 情况 审计年限:10年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 查、损溢认定和资金 核实等,具体内容如 下: 1、单位基本情 况清理:对本单位应 当纳入清查工作范围 的所属部门、机构及 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 进行全面清查。 2、账务清理:对本单位 的各个银行账户、库 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债权债务(含应 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 付款、暂收款、预付 账款等科目)、固定 资产与累计折旧、无 形资产与累计摊销和 其他会计核算科目等 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 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对本单位 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 清理、核对和查实,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的 盘盈、盘亏损失和资 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 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重点是对存货、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全 面清查,这部分资产 需逐项全面清查。 4、损溢认定:依据 有关规定,对清理出 来的有关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 金挂账进行获取相关 证明材料,并结合实 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对该类损失出具专项 经济鉴证证明。 5、资金核实:在损溢认 定的基础上,依据有 关规定,对单位资产 清查结果及相关证明 材料提交上级主管单 位审批。 6、通过实 施清查工作,完成对 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全 面清查和实物盘点,依据清查出的资产盘 盈、资产损失和资金 挂账等事项,针对清 查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总结分析,为健全和完善资产管 理和其他相关制度提 出相应整改建议。 7、根据清查结果出 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报告。198,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第2页-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玉 13580517300 采购单位: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1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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