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化5G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项目各种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招标公告
中石化1.9T/2T无人智能叉车-扬子石化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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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1.9T/2T无人智能叉车-扬子石化(WZ20221128-2709-1584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各种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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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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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种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 |
1.00 |
台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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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承诺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商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不接受“修改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的行为。 3.1.9 不接受“因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行为。 3.1.10 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属违法行为,否决投标;中标后查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1.11 投标商对全生命周期提供书面承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同意中标后合同中有相应的罚则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澄清后投标产品指标项必须满足标书要求。 3.1.13 2T/1.9T无人智能叉车投标商资质要求:基础车的生产商应具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制造许可资质,并能提供基础车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整车进口还需能提供整车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无人叉车改装供应商承诺供货时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承诺协助使用方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试制产品: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个项目同型设备的成功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并成功办理使用登记证和牌照,完成叉车上牌后第二年年度检验,提供证明材料。 3.1.15 "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书面承诺: (1)拥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资质证照。 (2)在本合同项下采购订单约定货物交付到企业投用生产运行之前,向买方或最终用户交付符合买方要求的整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根据最终用户的需要,协助办理、且保证成功办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车辆使用登记证和牌照。 (4)根据最终用户的需要在车辆年度检验时配合提供整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5)如供方违反前述约定,且未在买方要求期限内整改,无条件接受合同甲方和买方已接收全部合同货物退货要求,退还全部合同设备的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接受解除本合同及其项下采购订单。" 3.1.16 投标商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标记★的技术要求为关键技术要求,投标商针对标记★有一项不满足废标 3.1.17 投标商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标记▲的技术要求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商针对标记▲有三项不满足废标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5日 8:00时至2022年11月14日 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1月2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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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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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北京市房山区岗南路1号 |
地 址: |
北京INN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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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102400 |
邮 编: |
1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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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吴迪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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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057666601 |
电 话: |
010-5996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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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ud.yz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zhanglj@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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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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