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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东南营销中心湖南网点水泥公开询价公告(FA00000140653)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40653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华东南营销中心湖南网点水泥公开询价公告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东南营销中心湖南省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陆域部分)第一阶段道路堆场工程项目水泥采购销售合同已签订,具备供应条件,现对此批水泥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此次采购不分包件。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陆域部分)第一阶段道路堆场项目本工程共建设4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及后方陆域道路堆场、仓库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9万平方米,(1)地基处理工程:包含水泥搅拌桩、土工格栅、振动碾压等;(2)道路堆场工程:包括进港大道、纵一路、纵二路、横二路;气膜料仓内的散货堆场、卸料货棚内的堆场等,面积约7.04万平方米。
项目地址:湖南省常德津市港
二.物资采购项目及数量
本次水泥采购不分包件,详细情况见下表
备注:(1)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报价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买方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卖方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综合考虑需求每个送货地点运距分别确定投标单价,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卖方的报价不因实际供货数量、运距、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三.供应商注册
报价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报价。注册后需提交合作意向申请,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待凯通公司审批通过后方能参与报名、报价。
四.询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
报价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
六.报价具体要求
结算单价=出厂价+综合费用+运费,出厂价为水泥厂挂牌价,随行就市;综合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运费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综合费用:指乙方为物资销售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优惠、保险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有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执行期间综合费用固定不变。
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本合同中运输费用包含在调节价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七.质量标准:
(一)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甲方对物资质量要求。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
(二)物资产品质量执行JTG/T F50-2011、GB 175-2007、JTG F80/1-2017、JTG/TF30-2014质量标准。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八.验收方式
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过磅签收数量以项目实际签收为准
九.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甲方收到发票后应于 30 天内支付所欠乙方全部款项的97%,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量期(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发票且验收合格后,于次月按合同条款支付卖方对应货款。1、银行转账;2、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商业承兑、国内信用证及其他:卖方需无条件接受买方开具的票据,产生的贴现融资费用由买方承担,费用以银行实际收取的金额为准或按票据开具之日的当期银行贴现利率计算,费用由卖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计入下个结算周期的单价中,买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西145号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华东南营销中心询价业务联系人:陈文明 13035553147
集采中心询价系统联系人:高淑琴18516813659
公司询价监督联系人:李敏志18610860755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普通硅酸盐水泥
13000
吨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2000
吨
华东南营销中心湖南网点水泥公开询价公告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东南营销中心湖南省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陆域部分)第一阶段道路堆场工程项目水泥采购销售合同已签订,具备供应条件,现对此批水泥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此次采购不分包件。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陆域部分)第一阶段道路堆场项目本工程共建设4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及后方陆域道路堆场、仓库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9万平方米,(1)地基处理工程:包含水泥搅拌桩、土工格栅、振动碾压等;(2)道路堆场工程:包括进港大道、纵一路、纵二路、横二路;气膜料仓内的散货堆场、卸料货棚内的堆场等,面积约7.04万平方米。
项目地址:湖南省常德津市港
二.物资采购项目及数量
本次水泥采购不分包件,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单位 | 日期 | ||||||
1 | 普通硅酸水泥 | 散装P.O42.5 | 吨 | 13000 | 2024年11月 | 中交四航局津市港项目 | |
2 | 普通硅酸水泥 | 散装P.O52.5 | 吨 | 2000 | | ||
| 合计 | | | 15000 | | |
备注:(1)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报价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买方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卖方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综合考虑需求每个送货地点运距分别确定投标单价,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卖方的报价不因实际供货数量、运距、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三.供应商注册
报价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报价。注册后需提交合作意向申请,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待凯通公司审批通过后方能参与报名、报价。
四.询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
报价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
六.报价具体要求
结算单价=出厂价+综合费用+运费,出厂价为水泥厂挂牌价,随行就市;综合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运费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综合费用:指乙方为物资销售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优惠、保险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有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执行期间综合费用固定不变。
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本合同中运输费用包含在调节价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七.质量标准:
(一)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甲方对物资质量要求。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
(二)物资产品质量执行JTG/T F50-2011、GB 175-2007、JTG F80/1-2017、JTG/TF30-2014质量标准。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八.验收方式
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过磅签收数量以项目实际签收为准
九.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甲方收到发票后应于 30 天内支付所欠乙方全部款项的97%,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量期(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发票且验收合格后,于次月按合同条款支付卖方对应货款。1、银行转账;2、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商业承兑、国内信用证及其他:卖方需无条件接受买方开具的票据,产生的贴现融资费用由买方承担,费用以银行实际收取的金额为准或按票据开具之日的当期银行贴现利率计算,费用由卖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计入下个结算周期的单价中,买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西145号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华东南营销中心询价业务联系人:陈文明 13035553147
集采中心询价系统联系人:高淑琴18516813659
公司询价监督联系人:李敏志18610860755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普通硅酸盐水泥
13000
吨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20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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