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31023220088
报名已结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金渠上游段清淤及底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2】107号、永发改招标核【202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永清县永金渠上游段进行河底清淤、施工临时工程。 清淤河道平均宽度约为15-18米,工程范围为K0+000--K2+931,总长约3千米。招标内容:永清县永金渠上游段进行河底清淤及施工临时工程;招标上限:3634108.51元
??2.2招标范围:永金渠上游段清淤及底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2 09:00至2022-09-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8 09:3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清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永清县益昌中路223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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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宏达 |
联系人: | 于璇 |
电话: |
0316-6623146 |
电话: | 0316-266839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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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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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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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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